2023年X局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023年X局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落实X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推进全面从治党在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委(党组)(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以及X党建工作要点、X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任务安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不移中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1.要加强对党忠诚教育,持续加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持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挖掘本地区红色资源,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贯通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中更加自觉做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3.切实发挥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职责,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落实党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制度安排,党委(党组)每年听取所属党组织的工作汇报,推动各方面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凝聚智慧和力量。
4.全面负责全系统党的建设,每年年初制定X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底开展1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每年年初向县委书面报告1次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5.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向X委请示报告工作。完善和落实党委(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査内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7.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8.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覆盖闭环管理,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感恩思进、感恩奋进,切实把感恩之心转化为维护之志、奋进之力。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集中学习或研讨。
9.党组切实增强抓好主题教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主题教育扎实开展、深入推进。通过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10.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舆情分析硏判和预警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
(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11.政治统领打造基层党组织"排头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体系规范化、政治生活常态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系统化、阵地建设特色化,进而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品牌化。
12.破解难题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要求支部书记把支部建设作为第一使命、第一要务、第一职责,主动担当,亲力亲为,做到抓指导、抓培训、抓督查、抓示范、抓考核"五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对照标准,分类实施,逐条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坚持支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通过清单化明责、标准化履责、项目化督责、常态化问责,着力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难题。
13.明责尽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导向,不断拧紧"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责任链条。委党组书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从所在支部抓起,统筹协调推进。党支部书记要担负起直接责任,采取召开会议、组织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动员部署,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和要求不折不扣地传达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将责任明确到岗、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争创品牌化党支部。
(四)压紧压实工作职责,通过持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工作执行力度。
14.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每年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
15.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按照上级党委(党组)针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贪污侵占等问题。
16.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每年研究确定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分析问题症结,提出政策措施。
(五)严字当头,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17.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聚焦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采取约谈提醒、述责述廉、检查考核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推动责任落实。
18.准确把握纪法规定,以事实为依据,做好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综合考量违纪违法问题性质、情节及造成后果,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增强"四种形态"运用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19.保持严的标准,不放过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持公允平衡,做到尺度统一、力度不减、标准不变,只要违反党纪国法,一律严查到底、决不姑息。把握宽的界限,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容错纠错机制,让干部"有为有畏",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20.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警示教育,对新任职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纠正。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处理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
(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制度落实,增强依规治党意识
21.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扎紧织密管党治党制度笼子。
22.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加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党组(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
二、党组、党委(党组)书记、局长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履行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3.主持召开党组(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研究贯彻落实的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
4.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加强对党组(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支持、指导和督促党组(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5.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组(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主持召开1次会议,专题听取下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
6.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年至少深入联系点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指导联系点组织生活会。
7.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8.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査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9.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内组织生活等制度规定。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三、党组(党委)其他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协助党组(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2.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査和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1次谈心谈话。
3.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年至少深入联系点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指导联系点组织生活会。
4.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5.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上作表率,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内组织生活等制度规定。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