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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建集训关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内生活质量的辅导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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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建集训关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内生活质量的辅导授课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在党内的各种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组织规程,是党的领导机关根据党的建设需要和实际情况科学总结和规定下来的规范。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健全党的生活,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一项组织保证,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带根本性、长远性的建设。因此,党支部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组织生活管理,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下面,围绕这个问题,与大家做个汇报交流。

一、组织生活的功能

任何组织,都是一个多重矛盾的统一体,这是组织最基本的本质特征。要把组织中每个成员的智慧发挥出来,力量凝聚起来,形成统一意识、统一行动的合力,必须有一个载体,这个载体就是组织活动或者说组织生活。通过落实党的组织生活,通常可以达到以下四个功能。

(一)政治功能。组织生活的政治功能是由党的性质和政治任务所决定的。我们党在一百年的奋斗历程中,之所以能够经受住各种考验,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全体党员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这是一个重要原因。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组织生活制度是其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生活制度把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细化到党支部工作的具体制度中,使这一根本原则具体化,确保了这一根本原则落实到基层,体现在日常工作中。从组织生活制度看,它的七项制度项项都贯穿着党的领导这个魂。会议要研究贯彻党的决议指示,党日要用于党的活动,党课要进行党的教育,报告工作要检查执行党的政策纪律情况,民主生活会要检讨是否始终与党保持一致,汇报思想要把与党的先进性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问题查找出来并进行整改,民主评议党员要对党员的言行是否符合党的要求进行监督,这些规定使党的领导不是停留在抽象的原则性要求上,而是体现到了党支部工作的具体程序、行为规范和制度建设上,使之成为针对性强、可具操作的党内行为准则。发挥好组织生活的政治功能,要注意密切联系党的基本路线和本单位职能任务,充分体现党团结凝聚群众的作用,保证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教育功能。组织生活的教育功能是由党内主要矛盾的性质决定的。党内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思想和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矛盾。毛泽东强调指出"先进的思想意识不会自发地在工人和群众中产生,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因此,它要求组织生活必须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把解决思想入党作为根本任务,把保持党的先进性和保持党员的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的本色作为基本要求。同时,从党员教育的方法途径来看,组织生活是最基本的途径,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它的经常性和系统性是其他方法和途径无法比拟的。一次集中的专题教育,只能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一次专门的整风运动,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一时保持先进性容易,长时期很难;一个人保持先进性容易,集体很难。组织生活通过经常性的活动熏陶和系统性的学习灌输,可以使每个党员全面地了解做一个共产党员的起码知识,共产党是什么,做一个党员的资格、责任和权利义务,党的组织原则,党的纪律等等,进而了解党的理论,党纲党章;通过积极的党内思想斗争,广泛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可以使每个党员时时检讨自身存在的差距,不断校正努力方向,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党员通过组织生活,能够加强世界观改造、加强党性修养、加强道德文化修养、加强党员意识培养。这"四个加强",是组织生活教育功能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发挥好组织生活教育功能的着力点。

(三)管理功能。组织生活的管理功能是由党的组织性决定的。组织生活是党员管理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增强党的团结和战斗力的一个基本环节。党管党员、党管干部,不是人管人、人看人,而是组织管、制度管。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作为一种党内规范,具有相对稳定性。它为党组织规范党内生活提供了准则,也为衡量党员的行为提供了确定的尺度,为克服党员管理中的随意性、盲目性提供了保证。同时,通过党的组织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可以不断协调党内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党员与党员等等在内的各种关系,解决党内存在的各种矛盾,巩固党的组织。另外,由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组织和党员都必须执行的,具有一定的约束力。而这种约束力,又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并用党的纪律来保障的。因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还有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把遵守制度作为全体党员必须执行的纪律。积极主动地参加党内生活,自觉置身于党组织的严格管理之下,既是党章对每个党员规定的义务,是合格党员的起码要求,又是促使党员自觉进行党性锻炼和修养的组织保证。

(四)监督功能。组织生活的监督功能是由党内自我监督的需要决定的。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由于每个党员都要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党组织对于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最了解、最熟悉,所以,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比其他管理形式更有效更有力量。党支部每半年或者按工作阶段的工作报告、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进行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两个月一次的思想汇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等,一起形成了自我监督、互相监督、群众监督的监督网络,涵盖了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生活的方方面面,确保了每个党员时时、处处在监督之中,所以,通过组织生活进行监督是党组织对党员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每个党员都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监督不是监视,不是对党员不信任,而是保证党内生活正常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在党内监督面前,党员人人平等,人人既是监督者,同时也是被监督的对象,人人有监督的权力,也有被监督的义务。党内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作为支部,要严格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发挥好组织生活的监督功能;作为党员,要积极地参加组织生活,自觉地接受监督。

二、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

《党支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支部应当坚持下列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一)会议制度。指按规定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的制度。会议制度是健全党的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加强支部集体领导,对党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保证。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党支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经常工作的领导机关,它贯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召开。党小组是党支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党员的管理,具体组织和指导党员的日常活动。其内容包括:组织党员学习、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党员进行思想和工作汇报,检查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小组所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如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候选人,研究发展对象,推荐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等;分析群众的思想情况,研究如何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安排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当前,在会议制度的落实上,存在两个突出的问题:一是议题过多,议而不透。有的单位召开支委会,议题多达七八个,为了抢时间、赶进度,有些议题不经讨论就直接表决,有些重要工作则直接由支部书记进行部署。二是程序简化,议而不决。对一些重要工作事先不征求意见,临时动议,导致"冷场";对一些敏感问题不进行个别酝酿,搞突然袭击,要么议不下去,要么就是简单地"少数服从多数"。解决这两个问题,根本的就是要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中明确的步骤原则,每个步骤都走到,每条原则都落实,不能怕麻烦、图省事,怎么简单怎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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