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坚决打赢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持久战”(第2/2页)
(三)持续深化纪委"三转",筑牢廉政风险防控堤坝。一是建议省委、省纪委监委在完成省管本科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关于推进高职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向高职院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以有利于盘活纪委监委人力资源存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水平,增强监察效能。加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人员配备,规范高校纪委内设机构调整,严格遵守来信来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岗的原则。通过人事招聘、干部提拔等方式选拔具有法律、财会等专业背景的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并加强理论培训和业务历练,提高其政治素养和办案能力。二是建议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按照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来进行人事管理,可以先从高校纪委正科级以上干部抓起,先行先试,再逐次落实全省高校所有纪检监察干部的人事调整、薪资待遇和办公经费等管理权限,消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的后顾之忧。建立健全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跨区域、跨高校提名考察和选拔任用机制,严格执行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干部轮岗和交流任职,进一步打破"土生土长"的人情藩篱。三是建议研究解决高校纪委办案调查取证的资格权限问题,可从以下两步着手:首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嫌重大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按照管辖规定及时报送上级纪委,决定是否提级办理或者是否成立联合调查组专项办理。其次,根据党章法规出台专门规定,赋予高校纪委更加明确、更加广泛的调查取证权限,或者畅通高校纪委请求上级纪委开具调查取证函的通道,为高校纪委固定证据、查明事实提供保障。
同志们,面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存在的顽固性、多发性现状,必须紧盯反腐、纠风一体两面,多管齐下、综合施治,严肃查处师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推进清廉校园建设,围绕学校发展中心工作,对表对标,建立和完善隐性腐败精准惩治的对策措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育人环境,以更好完成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