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传承弘扬伟大抗战精神,矢志推进民族复兴伟业
党课:传承弘扬伟大抗战精神,矢志推进民族复兴伟业
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此共聚一堂,举行这次专题党课。就在几天前,我们国家刚刚隆重纪念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今天,我们在此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目的就是要从那段烽火连天的岁月中汲取精神滋养,从我们民族浴血奋战的历史中获得前行力量。因此,我今天讲授的党课题目是:"传承弘扬伟大抗战精神,矢志推进民族复兴伟业"。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80年前,面对民族生死存亡的严峻考验,中华儿女以血肉之躯筑起新的长城,用生命和鲜血谱写了反抗外来侵略的壮丽史诗。这场胜利,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伟大胜利。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伟大的抗战精神,永远是激励中国人民克服一切艰难险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强大精神动力。作为新时代的人民法官、共产党员,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将这一宝贵的精神财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忠诚履职、公正司法的强大动能。
下面,我将结合自身学习感悟与法院工作实际,从三个方面与同志们进行交流。
一、深远厚重的历史回响:深刻感悟伟大抗战精神的丰富内涵
时间可以流逝,但精神之光永不磨灭。习近平总书记将伟大抗战精神高度概括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视死如归、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不畏强暴、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必胜信念"。这四个方面,深刻揭示了抗战精神的精髓,是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的精神坐标。
第一,伟大抗战精神的核心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激励我们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在抗日战争时期,无论身在何处、属于哪个阶层,全体中华儿女都抱定"誓死不当亡国奴"的共同信念,将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相连。从高呼"中国的土地可以征服而不可以断送"的青年学生,到毁家纾难、共赴国难的海外侨胞;从"母亲叫儿打东洋,妻子送郎上战场"的普通百姓,到"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的抗日将士,爱国主义的火焰燃遍神州大地。这种深沉而炽热的家国情怀,是凝聚全民族力量的向心力,是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根本保证。对于我们司法工作者而言,这种爱国情怀,就体现在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体现在对宪法法律的坚定信仰,体现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司法实践中。
第二,伟大抗战精神的精髓是"视死如归、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中华民族是崇尚气节、恪守大义的民族。面对穷凶极恶的侵略者,无数仁人志士以大无畏的牺牲精神,展现了中华民族威武不屈的浩然正气。杨靖宇将军腹中尽是枯草、树皮和棉絮,也未曾有半点动摇;赵一曼女士在酷刑面前,给儿子写下"你的母亲是为国而牺牲的"的绝笔信;"狼牙山五壮士"宁死不降、毅然跳崖。他们用生命诠释了"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民族气节。这种气节,是中华民族精神谱系中最硬的脊梁。在今天,它转化为我们法官在法与情、权与法、钱与法面前的坚定立场,转化为我们面对各种诱惑和压力时,坚守司法良知、捍卫法律尊严的职业操守。
第三,伟大抗战精神的特质是"不畏强暴、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在实力悬殊的条件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和广大军民,以"压倒一切敌人,而决不被敌人所压倒"的英雄气概,与侵略者展开了殊死搏斗。从平型关大捷打破"日军不可战胜"的神话,到百团大战给侵略者以沉重打击,我们党领导的敌后战场成为坚持抗战的中流砥柱。这种于逆境中奋起、于绝境中求生的斗争精神,是我们战胜任何强敌的底气所在。当前,我们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面临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司法工作同样面临着"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新类型案件的挑战、司法改革的深水区。我们必须发扬这种英雄气概,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敢于向一切影响司法公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亮剑,坚决啃下改革中的"硬骨头"。
第四,伟大抗战精神的支撑是"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必胜信念。抗日战争是持久战,考验的是一个民族的耐力和韧性。从"九一八事变"到抗战胜利,整整十四年,我们历经无数挫折与牺牲,但从未放弃对胜利的渴望和追求。正是因为坚信"正义必胜、人民必胜、和平必胜",我们才能在最黑暗的时刻看到光明,在最艰难的困境中坚守希望。这种必胜的信念,源于对历史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源于对人民力量的无比信赖。对于我们法院干警来说,这种信念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自信,就是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必然能够实现的坚定信心。无论办案多么辛苦,无论改革多么艰难,只要我们坚守这份信念,就一定能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二、砥砺前行的思想灯塔:学深悟透《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新篇章
如果说伟大抗战精神是我们从历史中汲取的精神力量,那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其最新理论成果,就是我们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思想灯塔和行动指南。这里,我重点谈谈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的体会。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集中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提出的一系列原创性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其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等篇章,与我们法院工作紧密相关,也与传承弘扬抗战精神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
首先,学习新思想,是为了筑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抗战精神的底色是爱国,是对国家和民族的绝对忠诚。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首要的就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书中关于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论述,深刻阐明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我们要将抗战先辈们对党和人民的赤胆忠心,转化为新时代法院干警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决贯彻执行,确保司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其次,学习新思想,是为了掌握"能动司法"的科学方法。抗战时期,我们党根据形势变化,创造性地开辟敌后战场、建立抗日根据地,展现了实事求是、灵活机动的战略智慧。习近平总书记在书中反复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要坚持系统观念。这要求我们法院工作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而要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将审判工作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局中去考量。我们要思考,如何通过一个案件的审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如何通过一项司法改革,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何通过一次普法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种"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思维方法,正是将抗战精神中的斗争智慧和必胜信念运用于司法实践的体现。
最后,学习新思想,是为了强化"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抗日战争是真正的人民战争,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是其胜利的根本原因。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中,"人民"是贯穿始终的关键词。书中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重要论述,为我们践行司法为民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刻理解,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属性。我们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站稳群众立场,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司法为民的忠诚实践:将伟大抗战精神融入法院工作新征程
同志们,精神的传承,关键在于行动;思想的伟力,最终要见诸实践。作为〔*〕区人民法院的党员干警,我们传承弘扬伟大抗战精神,最重要、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新业绩。
近年来,我们〔*〕区法院全体干警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以过去三年为例,我院的审判质效稳步提升。2022年,全院受理各类案件18562件,审结18135件,结案率达到97.7%。2023年,受理量增至19218件,我们通过深化改革、挖掘内潜,审结18910件,结案率提升至98.4%,平均审理周期也由65天缩短至58天。刚刚过去的2024年,我们在受理案件突破2万件大关的巨大压力下,审结19994件,结案率历史性地达到了99.2%,平均审理周期进一步压缩至52天。这一串串攀升的数据背后,是我们全体干警夜以继日的付出,更是我们发扬抗战精神,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生动写照。下面,我将结合具体工作,谈几点要求。
第一,要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法院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和"稳定器"。服务大局、保障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将爱国情怀转化为护航发展的具体行动。一是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产权保护的各项司法政策,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对于涉企案件,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二是要精准服务区域发展战略。要围绕我区重点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订单式"司法服务,通过发布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三是要以高效审判提振市场信心。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公正的迟到,对企业而言就是公正的缺席。我们之所以要不遗余力地提升审判效率,将平均审理周期一再压缩,就是要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法治的效率和温度,让他们在〔*〕区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
第二,要以"视死如归、宁死不屈"的气节,坚决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生命线,是我们必须用生命去捍卫的价值追求。这种捍卫,需要有抗战先辈们那种坚守真理、不屈不挠的民族气节。一是要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落实证据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杜绝"同案不同判"。院庭长要切实履行好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对"四类案件"要从严把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二是要高举惩恶扬善的法治利剑。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涉黑涉恶等犯罪,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惩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三是要在司法裁判中鲜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的条文是冰冷的,但司法裁判应当是有温度、有态度的。
这里,我想讲一个我们去年审理的案件。某网络"大V"为博取流量,在社交媒体上公然发文,捏造情节、歪曲历史,丑化我区一位在抗日战争中英勇牺牲的革命先烈。烈士后人悲愤之下,向我院提起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民事诉讼。承办法官在审理此案时,没有简单地就侵权论侵权。他在判决书中,用大量篇幅回顾了那位先烈为国捐躯的英勇事迹,深刻阐述了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国家的象征,他们的名誉和荣誉不容任何形式的亵渎。判决不仅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更以司法裁判的形式,为全社会上了一堂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课。这份判决书,体现的正是我们新时代法官传承"视死如归、宁死不屈"民族气节,运用法治力量捍卫民族历史记忆、守护民族精神家园的坚定决心。该案的判决,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人民群众纷纷为我院的公正判决点赞,有力地弘扬了社会正气。
第三,要以"不畏强暴、血战到底"的气概,全力攻坚司法改革与创新。
改革是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关键一招。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内外环境复杂,收案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面对这些困难,我们不能有畏难情绪,更不能退缩,必须发扬"不畏强暴、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向改革要动力,向科技要生产力。一是要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加强与综治中心、司法所、行业调委会等机构的诉调对接。2024年,我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各类纠纷7200余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66%,将大量矛盾消弭于萌芽,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二是要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要将信息化应用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管理的全过程。近年来,我院智慧法院建设成效显著,2024年,网上立案率已达86%,电子送达适用率超过91%,全年召开线上庭审3100余次,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率达到100%。这些应用不仅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也有效减轻了法官的事务性工作负担,让我们可以集中精力办好案。
我们曾经处理过一个棘手的案件。我区一家有着光荣历史的"红色企业",其前身是抗战时期的兵工厂,为民族解放事业做出过重要贡献。近年来,该企业转型生产高精密设备,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然而,一家境外资本背景的公司,通过一系列复杂的股权代持和商业操作,企图恶意收购该企业,并窃取其核心技术。案件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境内外多个主体。面对对方强大的律师团队和舆论压力,我们的合议庭发扬"不畏强暴、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迎难而上。法官们加班加点,抽丝剥茧,不仅查明了对方恶意收购的全部事实,还创新性地适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相关条款,最终判决驳回了对方的诉讼请求,并支持了"红色企业"的反诉,有效保护了民族工业的知识产权和历史传承。这个案件的成功审理,彰显了人民法院服务国家战略、维护经济安全的司法担当。
第四,要以"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信念,忠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是检验我们工作的最终标准。践行司法为民,需要我们有"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韧劲和恒心,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一是要让司法服务更贴心。要持续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通办"的便捷服务。要关爱特殊群体,为老年人、残疾人等开设绿色通道。我们的巡回审判要继续坚持下去,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社区广场,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我记得去年冬天,我院一位老法官,为了审理一件赡养纠纷,顶着风雪,徒步几公里山路,到一位行动不便的八旬老人家中开庭。庭审结束后,老人拉着法官的手久久不放。我想,这就是对我们"司法为民"最好的诠释。二是要让普法宣传更入心。要结合审判中的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要善于运用新媒体,通过微电影、短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知识讲活、讲透,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
前不久,我院就通过巡回审判和多元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群体性纠纷。我区〔*〕村有一片山坡地,历史上是当地群众自发形成的抗日烈士纪念地,每年清明都有村民自发祭扫。后因城市发展规划,该地块被出让给一家开发商。开发商准备施工时,与前来阻止的村民发生了激烈冲突,几十名村民情绪激动,矛盾一触即发。案件诉至我院后,我们没有简单地就土地使用权作出判决。承办法官带领团队多次深入村庄,一方面耐心听取村民们的诉求,安抚他们的情绪;另一方面,积极与开发商、规划部门进行沟通。最终,我们启动了"法院+政府+村民代表+开发商"的多元协调机制,并把调解会开到了村委会大院。在调解中,法官从法律规定讲到乡土情理,更从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高度,阐明了保护这片承载着集体记忆的土地的重要意义。最终,在各方努力下,达成了和解方案:开发商同意调整规划,将烈士纪念地块作为公益绿地捐出,并由政府出资修建一座小型纪念公园。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正是我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发扬"百折不挠"的信念,平衡法理情、实现多方共赢的生动范例。
同志们,回望来时路,我们为中华民族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伟大精神而骄傲。展望新征程,我们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充满信心。伟大的抗战精神,是历史的,也是当代的;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它昭示我们,正义的事业是任何人都攻不破的。
下一步,我们〔*〕区法院全体党员干警,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审判工作主动融入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蓝图。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大力弘扬伟大抗战精神,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以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我们全部的智慧和力量!
我的党课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