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书写检察工作新篇章
党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书写检察工作新篇章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一次专题学习教育会议,我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创优检察业绩"这个主题,与大家共同学习、深入交流。在全党上下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具有极其深刻的理论意义和现实针对性。这不仅是一次思想的再洗礼、政治的再对表,更是一次行动的再出发、履职的再提速。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政治立场的集中体现,直接关系到我们的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我们每一名检察干警的政绩观是否正确,直接影响着司法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E的切身感受,直接决定着我们能否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事业中贡献应有的检察力量。因此,我们必须深刻思考并清晰回答"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三个根本性问题,始终牢记"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
一、深刻领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极端重要性与现实紧迫性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性质和宗旨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确保长期执政的战略考量。对于我们检察机关而言,这更是一个关乎根本、关乎全局的重大政治问题。
首先,这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正确的政绩观,其核心要义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的一切工作,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检察机关的"政绩",不是写在纸面上的数据报表,不是挂在墙上的荣誉奖牌,而是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如果我们的政绩观出了偏差,就会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就会在思想和行动上偏离"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要求。因此,校准政绩观,就是对标看齐,就是确保检察权始终为党和人民掌握,确保党的绝对领导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其次,这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深刻变革的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E、安全、环境等方面有了新的更高要求。这就要求我们的检察工作必须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从"高速度"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错误的政绩观,往往导致行为的短视化和工作的表面化。有的同志可能片面追求办案数量,热衷于搞"数据竞赛",忽视了案件质量这一生命线;有的可能急功近利,喜欢做一些"短平快"的"显绩",而对于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却缺乏热情和耐心;还有的可能存在"路径依赖",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模式,对于新时代背景下的新任务、新挑战缺乏深入研究和创新突破。这些都是政绩观错位的具体表现,严重阻碍了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我们才能真正把工作重心聚焦到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上来,聚焦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来,聚焦到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上来。
再者,这是锻造过硬检察队伍的时代课题。队伍是事业发展的根基。一支队伍的精神面貌、价值追求,直接决定了其战斗力和生命力。错误的政绩观是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温床,是败坏队伍风气、侵蚀肌体健康的"病毒"。试想,如果一个单位的评价体系是"唯数据论英雄",那么必然会有人为了数据好看而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如果一个干部的选拔任用看重的是"表面文章",那么必然会有人投机取巧、哗众取宠。这些不良风气一旦蔓延,就会严重污染政治生态,挫伤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我们〔*〕市人民检察院作为一支有着光荣传统的队伍,更要对此保持高度警惕。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每一名检察人员的要求。这关系到我们这支队伍能否始终保持纯洁性、先进性,能否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能否在新时代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责任。
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核心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为我们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必须学深悟透,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
第一,要牢牢把握"为谁树政绩"的根本立场,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这是政绩观的"总开关"。我们的权力来自人民,我们的工作为了人民,我们的成效必须由人民来检验。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是人民性,"人民检察为人民"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这就要求我们,在履职办案中,必须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我们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处理一宗案件,不仅要看法律条文如何规定,还要看案件处理是否符合社会公平正E的普遍认知,是否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是否能够给人民群众带来法治的温暖。比如,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我们不仅要依法打击犯罪,还要充分考虑企业生存发展,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尽最大努力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这背后体现的,就是"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政绩观。再如,我们近年来大力推行的检察公开听证制度,把案件审查过程从封闭的办公室搬到公开的听证会现场,让当事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方参与进来,共同评议。这不仅仅是一种办案方式的创新,更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公平正E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的生动实践。2025年,我院共举行公开听证85场次,通过这种方式化解了大量信访积案,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度,这就是我们追求的为民政绩。
第二,要深刻理解"树什么样的政绩"的价值取向,追求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政绩有"显绩"与"潜绩"之分,有"真绩"与"伪绩"之别。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
在检察工作中,什么是实绩?依法快捕快诉一批严重暴力犯罪分子,维护一方平安,这是实绩。成功办理一件复杂的公益诉讼案件,保护了一片绿水青山,让受损的公共利益得到修复,这是实绩。但我们更要看到那些不易察觉的"潜绩"。比如,我们通过制发一份高质量的检察建议,推动了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的系统治理和建章立制,堵塞了社会治理的漏洞,从源头上预防了犯罪的发生,这更是意义深远的政绩。2025年,我院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漏洞,向市网络管理部门及相关平台公司发出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了"青少年模式"的优化升级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这项工作可能不会立刻体现在某一个案件数据上,但它为全市数十万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起了一道"防火墙",这种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才是我们更应该追求的"大政绩"。我们决不能搞那些"花架子"工程,决不能为了追求一时的轰动效应而搞"盆景式"的亮点,更不能为了个人升迁而搞"数据注水""材料美化"。要牢记"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以"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胸怀,创造出真正有价值的业绩。
第三,要清晰认知"靠什么树政绩"的实现路径,坚持遵循规律、真抓实干。创造政绩,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更不能靠投机取巧。它必须建立在尊重客观规律、科学决策和不懈奋斗的基础之上。
对于检察工作而言,最大的规律就是法治规律。我们办的每一起案件,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案件质量。这是检察工作的铁律,也是我们创造政绩的基石。任何违背法治规律,搞"长官意志""人情案""关系案"的做法,不仅谈不上政绩,反而是对法治的践踏,是需要终身负责的"罪绩"。同时,我们还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检察工作不是孤立的,它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相连。我们的司法政策、办案理念,必须与时俱进,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需求。比如,面对新经济业态中出现的新型犯罪,我们不能简单套用传统模式,而要加强学习研究,深入了解其运行规律,才能做到精准打击、有效治理。
创造政绩,归根结底要靠"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切政绩都是干出来的,不是喊出来的,更不是等出来的。这就要求我们全体干警都要有一种"钉钉子"的精神,对定下来的事情,就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阅卷办案、调查研究、联系群众的第一线。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面对疑难复杂案件不退缩,面对监督阻力不回避,面对歪风邪气敢于亮剑。我们队伍中,有很多常年奋战在办案一线的同志,他们默默无闻,任劳任怨,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来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他们创造的业绩,就是最光彩、最扎实的政绩。
三、坚持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找准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
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脚到推动检察工作的具体实践中。我们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务实有效的行动创造优异的检察业绩。
第一,在服务中心大局中谋求新作为,创造保障发展的检察政绩。检察机关不是"局外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我们的分内之责。我们要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比如,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我们要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悬崖边"的企业重获新生。同时,要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2026年上半年,我们已对3家涉案企业启动合规考察程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就是服务大局的生动体现。我们要树立"办理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理念,通过高质量的司法办案,为〔*〕的产业升级、项目建设、创新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二,在践行司法为民中展现新担当,创造温暖人心的检察政绩。"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的工作好不好,要看人民群众的笑脸。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因为,对老百姓来说,他们遇到的每一起案件,都是天大的事。我们要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食药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的打击力度,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和"舌尖上的安全"。要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用心办好群众的每一次来信、每一次来访,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信初访阶段。要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对于那些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要及时伸出援手,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据统计,2025年全年,我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8件,发放救助金92.6万元,让38个困难家庭走出了困境。这些数字背后,是一个个具体的人、一个个鲜活的家庭,这正是我们检察机关最宝贵的民心政绩。
第三,在强化法律监督中实现新突破,创造维护公正的检察政绩。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也是我们安身立命之本。做优做强法律监督,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纲"和"魂"。我们要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体提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水平。在刑事检察方面,要发挥好审前过滤和指控犯罪的主导责任,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要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5年我院该制度适用率稳定在85%以上,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2%,有效提升了诉讼效率,促进了社会和谐。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聚焦虚假诉讼、审判和执行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等重点领域,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要继续围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办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典型案件,守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们追求的政绩,不是监督案件数量的简单堆砌,而是通过精准、有效的监督,真正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第四,在深化队伍建设中焕发新气象,创造堪当重任的检察政绩。事业发展,关键在人。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是创造一切业绩的基础和保障。我们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全体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大力实施素能提升工程,通过常态化的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不断提升干警的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要发扬我们〔*〕作为红色故都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教育引导干警清清白白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