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专题党课:树牢正确政绩观,恪守廉洁从政底线
市场监管部门专题党课:树牢正确政绩观,恪守廉洁从政底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专题党课,共同学习研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重大课题。这既是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也是我们市场监管部门每一位同志校准思想航标、砥砺初心使命、夯实履职根基的现实需要。市场监管部门身处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线,直接面对千千万万的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直接关系到营商环境的优劣、民生福祉的冷暖、政府形象的好坏。因此,我们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如何践行政绩观,绝不是一个空泛的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必须时刻躬身自省、笃行作答的实践课题。
今天我讲的党课,将紧扣市场监管的职能定位,围绕三个方面与大家进行交流和探讨:第一,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为什么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第二,深刻查摆,引以为戒,警惕市场监管领域的政绩观偏差;第三,知行合一,笃行实干,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为什么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政绩观是干部从政、干事、创业的"总开关"和"方向盘"。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决定了我们的工作方向、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效。对于我们市场监管干部而言,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就是要始终牢记并回答好两个根本性问题。
(一)政绩为谁而树?--回答"我是谁、为了谁"的根本问题
"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这句话深刻揭示了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我们的政绩最终也要由人民来评判。市场监管工作千头万绪,从企业注册到注销,从生产加工到市场流通,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从电梯运行到燃气安全,无不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
想一想,当一个创业者在我们窗口顺利拿到营业执照,开启梦想时,我们是在为民创造机会;当一个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产品,通过我们的"12315"热线得到公正处理时,我们是在为民维护权益;当我们通过严格的日常巡查,消除了一处食品安全隐患、排除了一台特种设备故障时,我们是在为民守护平安。这些看似平凡的日常,汇聚起来就是沉甸甸的民生政绩。反之,如果我们的工作出发点偏了,心中没有装着人民,那么所谓的"政绩"就可能变成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败绩"。
(二)什么样的政绩才是真政绩?--厘清"干什么、怎么干"的核心标尺
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必须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所谓"显绩",是那些看得见、摸得着、易于量化的短期成果,比如查办了多少案件、收缴了多少罚款、发展了多少市场主体。这些固然重要,但绝不是政绩的全部。所谓"潜绩",则是那些打基础、利长远、润物无声的基础性工作,比如构建了科学的监管体系、营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培育了诚信的市场文化。这些工作往往不易察身,短期内也难见成效,但却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真政绩、硬政绩。
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监管工作规律,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我们要坚决摒弃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的浮躁心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要坚持依法行政,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监管执法的全过程,确保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这本身就是最重要的政绩。
二、深刻查摆,引以为戒:警惕市场监管领域的政绩观偏差
对照正确政绩观这面镜子,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市场监管领域,一些错误的思想和行为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成为影响我们事业发展的顽瘴痼疾。这些政绩观的偏差,集中体现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我们必须高度警惕,深刻反思,引以为戒。
(一)扭曲的"权力观":行政审批中的"设租寻租"与"庸懒散拖"
行政审批是政府服务市场主体的"第一道门"。这道门是服务之门还是壁垒之门,是检验我们政绩观的试金石。错误的政绩观,往往伴随着扭曲的权力观,将审批权视为"特权",而非"服务"。
其表现之一是"重审批、轻监管"。一些同志认为,只要把营业执照发出去,任务就完成了,至于后续企业经营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风险,则关注不够、跟踪不力,导致"准入"与"监管"脱节,埋下安全隐患。其表现之二是"慢作为、不作为"。面对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事情依然难办。有的审批环节繁琐、材料重复提交;有的审批时限过长,人为设置障碍;有的对新业态、新模式"看不懂、不会管",干脆"一拒了之",以"不出事"为由行"不担当"之实。其表现之三是"乱作为、搞变通"。有的地方违规增设审批前置条件,变相扩大审批范围,将本应由市场调节的事项纳入行政许可范畴,不仅增加了企业负担,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前段时间,外地通报的一起案例就十分典型。〔*〕县市场监管局在并未获得法定授权的情况下,违规增设审批流程,要求特定行业的经营者必须先到该局进行备案审查才能办理营业执照,人为制造了市场准入的"隐形壁垒"。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把服务窗口当成了权力关卡,是政绩观严重偏离轨道的体现。
(二)错位的"发展观":日常监管中的"形式主义"与"以罚代管"
日常监管是市场秩序的"稳定器"和安全防线的"防火墙"。政绩观的错位,会直接导致监管行为的异化,从"守护者"沦为"干扰者"。
一种是"运动式"执法的形式主义。为了追求所谓的"战果",热衷于搞专项行动"大呼隆",将检查频次、下达整改通知书的数量作为工作实绩。今天一阵风搞"百日攻坚",明天一阵风搞"清零行动",看似雷厉风行,实则扰乱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增加了企业迎检负担,效果却往往是"雨过地皮湿"。这种"免责式"的负责,本质上是急功近利、只求场面好看的乱政。
另一种是"以罚代管"的逐利倾向。将罚款作为监管的主要手段,甚至将罚没收入与部门利益、个人考核挂钩,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执法中,对一些轻微违法行为,本可以通过教育、引导、责令改正等方式处理,却简单粗暴地"一罚了之",罚完之后便不管不问,未能达到规范经营行为的根本目的。更有甚者,为了罚款而执法,搞"钓鱼执法"、"选择性执法",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形象。不久前,〔*〕省通报的一起案件中,某市场监管所原所长和副所长,在处理一起商户违法案件时,不仅未经法定程序、未履行告知义务就擅自决定罚款,还在案件办理期间,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这种行为,把执法权当成了"摇钱树"和建立"人情圈"的工具,是典型的"趋利性执法",根子就在于政绩观的严重扭曲。
(三)动摇的"事业观":行政执法中的"人情关系"与"选择性失明"
行政执法是维护市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这道防线被"人情"所腐蚀,被"关系"所洞穿,那么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法治尊严将荡然无存。政绩观的动摇,最终会腐蚀干部的"事业观",让执法的天平倾斜。
主要表现为"关系案、人情案"屡禁不止。执法办案中,不以事实为依据,不以法律为准绳,而是看谁"面子大"、谁"关系硬"。面对熟人、朋友、领导打招呼,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滥用自由裁量权,搞区别对待。法律法规在"人情"面前变成了可以随意揉捏的"面团"。这种行为不仅放纵了违法者,更是对守法经营者的最大不公。
更为隐蔽的是"选择性失明"。对一些背景深厚、关系复杂的违法主体,或者对一些牵涉面广、查处难度大的案件,采取消极回避的态度,视而不见、听之不闻,宁可"放水",也不愿"碰硬"。前段时间,某市市场监管局在处理一起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案件时,因相关办案人员和审核领导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面对清晰的违法事实和明确的法律规定,竟将本应处以五万元以上罚款的案件,最终仅处以一千元罚款了事。这种失职渎职行为,看似是个案,实则反映出部分干部在压力和利益面前,事业心、责任感发生动摇,政绩观的天平已然失衡。
这些形形色色的政绩观偏差,其根源在于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淡薄、法治观念缺失。它们如同病毒,侵蚀着我们干部队伍的肌体,破坏着我们赖以生存的政治生态和市场环境。我们每一位同志都必须深刻反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知行合一,笃行实干: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行动,落脚在实干。我们要将正确的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与我们的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转化为守安全、优服务、护民生、促发展的实际行动,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体现我们的担当作为。
(一)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创造政绩,当好服务发展的"店小二"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我们市场监管部门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力军,创造政绩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把这片土壤培育得更加肥沃。
一要持续深化"放"的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我们要坚决破除市场准入的各种"玻璃门""旋转门""隐形门",全面落实"证照分离"、"一网通办"等改革举措,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变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给予更多的包容和支持,提前介入、靠前指导,帮助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统计显示,2026年第一季度,全国新设经营主体达到了509.8万户,这充分说明我国的市场活力和发展韧性。我们〔*〕县要在这股浪潮中争先进位,就需要我们用更优质的服务去浇灌市场的种子。
二要全面推行"融"的服务,构建亲清关系。我们要彻底摒弃"管"的惯性思维,树立"服务员""店小二"意识。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政企沟通机制,深入企业一线,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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