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校准政绩坐标以实干担当书写法治答卷——在区委党校秋季主体班上的专题党课
以法治思维校准政绩坐标以实干担当书写法治答卷--在区委党校秋季主体班上的专题党课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专题党课,主题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法治思想与政绩观放在一起来讲,本身就是一道必答题。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政绩观是干部干事创业的价值原点。二者在理论上同源、在实践上同向、在检验标准上同频。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与大家作深入交流。
一、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完整科学理论体系,筑牢依法履职的思想根基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思想体系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二个坚持"。我们必须完整把握、准确理解、全面落实。
所谓完整把握,就是不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不能把"十二个坚持"割裂开来、各取所需。"十二个坚持"是一个有机整体,涵盖了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根本立场、战略布局、重点任务、动力保障、力量源泉等各方面,体现了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和系统谋划。从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到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从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到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从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到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从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到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每一个"坚持"都指向明确、要求具体,共同构成了逻辑严密的科学体系。
所谓准确理解,就是要把"十二个坚持"的精神实质吃透,结合基层工作实际转化为具体行动。基层处在法治建设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我们面对的不是抽象的理论问题,而是具体的治理难题。群众遇到物业纠纷找谁调解?行政执法怎样才算规范?政府承诺的事项怎么兑现?这些问题背后,映照的都是法治思想的落实程度。把"十二个坚持"学深了、悟透了,遇到问题就有了定盘星和主心骨。
所谓全面落实,就是要把法治思想贯穿到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我们推进每一项工作,都要先从法治的视角审视一遍:决策有没有法律依据?程序是不是合法合规?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没有得到保障?公权力的边界有没有逾越?这些问号,应当成为每一位领导干部的日常自觉。
从我们区的实践来看,近年来我们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持续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全区上下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稳步提升。但客观地讲,少数干部仍然存在"法治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倾向,遇事习惯找"捷径"、绕"程序",这就需要我们从根子上把思想根基打牢。
二、深刻把握贯彻法治思想与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辩证统一,校正干事创业的价值坐标
正确政绩观,是干部履职尽责的"总开关"。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是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必须回答好的根本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正确政绩观之间,不是外在的相加,而是内在的统一。
第一,二者在价值追求上同源。正确政绩观的根本价值取向是为民造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个合格的干部,创造政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当是让群众得实惠、让发展可持续、让社会更和谐。而法治建设的全部意义,也正是保障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每一项工作,本质上都是在创造经得起人民检验的政绩。反过来讲,如果脱离了群众的实际需求,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那既违背了正确的政绩观,也背离了法治为民的根本立场。
第二,二者在实现方式上同向。法治是政绩创造的规范路径。任何脱离法治轨道获得的"政绩",都是经不起检验的虚绩。有的地方为了追求短期增长,违法征地拆迁;有的为了应付考核,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有的为了招商引资,随意突破政策底线。这些行为看似在"创政绩",实则在制造风险。真正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政绩,一定是在法治框架内、通过规范程序、依靠实干担当干出来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就要求我们在创造政绩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每一项决策、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都在制度笼子里运行。
第三,二者在检验标准上同频。政绩的成色如何,最终要由实践、人民和历史来检验。法治的成效如何,同样要看群众满不满意、社会稳不稳定、发展可不可持续。我们常说"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这就是最朴素的政绩检验标准。在法治建设中,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评价,对社会治理效能的满意度,就是最直接、最有力的检验标尺。我们区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调解成功率和群众满意率能够保持在高位,靠的不是数字游戏,而是实实在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这种经得起群众口碑检验的成效,才是真正靠得住的政绩。
第四,二者在制度保障上同构。法治为正确政绩观提供制度约束和规范保障。通过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监督问责,可以有效防止政绩观跑偏走样。同时,正确政绩观为法治建设提供价值引领和动力支撑。一个真正想干事、干成事的干部,一定会在法治轨道上寻找路径、破解难题,而不是把法律视为束缚手脚的条条框框。我们提出"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不是要捆住干部的手脚,而是要为担当作为划定安全边界。在法治框架内大胆探索、锐意创新,这是担当;突破法律底线搞所谓的"变通",这是冒险。两者的界限,就在于是不是真正践行了正确的政绩观。
三、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干实绩检验学习成效
认识到位,更要行动到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基层,关键是要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在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民普法宣传、基层高效能治理等重点工作上拿出硬招实招,用真抓实干回应群众期盼。
第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区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近年来,我们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持续用力,取得了积极进展。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规范化水平稳步提高。去年,全区行政执法案件立案数量超过一千二百起,案件办理质量和文书规范化程度均有明显提升,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总体可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百分之百。与此同时,我们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步走"程序,确保决策于法有据、程序正当。在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及时清理与上位法不一致、与改革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文件,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
第二,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每一次执法都传递法治温度。执法是行政权力运行中最直接、最频繁的环节,也是群众感受法治建设成效的"第一窗口"。我们坚持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提升法治公信力的关键举措来抓。一方面,持续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全年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人均培训学时达到七十学时以上,重点围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专题辅导和案例研讨,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给企业和群众带来的负担。在执法方式上,我们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去年全年,全区执法部门依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近五百起,累计为企业减免罚款金额数十万元,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我们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坚决清理调整,确保执法队伍纯洁可靠。
第三,聚焦全民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法治建设的基础在人民,法治信仰的培育在日积月累。我们坚持以"八五"普法规划为统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工作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在普法阵地建设上,我们建成了一批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法治文化阵地,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熏陶。全区所有村和社区均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律明白人工作站,培养了一大批熟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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