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份调研报告合集37篇(第13/23页)
三、青海省国有林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水平落后,发展方向不明
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青海省国有林场造林力度不断加大,有林地和灌木林地面积增加,由于经营管理不尽科学,导致一些人工中幼龄林生长不良,甚至成片死亡的现象。从此次调研中还反映出,各国有林场普遍对科学经营发展规划考虑不够充分,对已经编制完成的森林经营方案定位不够清晰,大多流于形式。
(二)管理体制不顺
机构弱化分流自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青海省各地林业草原部门都受到了一定冲击,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全省林草事业的快速发展。一是青海省存在"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多种体制,一定程度上造成管理不顺,影响林场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机构弱化,政策执行大打折扣。三是人员分流造成基层管理工作缺乏有力抓手。四是机构改革后在新增草原业务后,全省国有林场几乎没有相关草原方面的技术人员,造成就国有林场方面草原数据空白,调研中所有草原方面的资料均为缺失。
(三)基础设施落后
预防隐患突出国有林场改革后,特别是随着国有贫困林场项目的实施,各国有林场生产办公用房质量得到了改造和提升,但仅能满足最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在林场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管理方面仍有较大欠缺。
(四)人员编制缩水,科技动力滞后
几十年来大多国林场人员编制大幅度缩减,技术人员紧缺,目前全省110个国有林场在编职工人数1658人,机构改革后实际在岗人数1362人,人员结构与当前形势和发展的要求有很大差距。继而出现下列问题:一是随着大规模国土绿化进程的推进,各林场周边大面积新造林地被归入林场管护范围,造成林场工作任务量与现有人员编制不成比例,工作时应接不暇,对工作疲于应付。二是各国有林场人员结构偏向老龄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较低,林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不足。三是基层林场干部职工参与具体事务多,但参与科研项目较少,在相等的职称评定条件下,相比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其评职称分数难以筹足。四是林场职称结构不够合理,以各林场编制为基准核定相应职称数量,导致林场高中级职称数比例低。五是林场半数以上职工均借调至其他部门服务,造成人员本就匮乏的情况日益严重。
(五)经营缺乏活力依赖思想严重
经营机制不活,国有林场按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后,全部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这在保证职工收入稳定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场和职工搞活林场经营、发展林业产业的积极性。大部分林场"等、靠、要"思想严重,很多林场的经营活动停留在单一的护林工作上,经营领域尚属空白。
(六)资源占比丰富引领效果不佳
国有林场林地面积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48.53%,有林地面积占全省有林地总面积的79.82%,管理着全省森林资源的精华,代管着64个乡镇,但由于自身发展不足,因此对地方经济的带动不够,只是将当地的农户纳入临时管护员,林区群众生活依然十分艰辛,甚至过着较为原始的生活。
四、做好国有林场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顶层战略设计,理清国有林场现状",大力推进青海省国有林场工作
全省林业发展离不开国有林场发展,各国有林场必将在林业建设中起到科技示范带动作用,为全省的林业建设工作带个好头做好表率。一是各国有林场在合理执行与之配套的专项规划外,依据各国有林场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
并制定技术路线。二是进一步研究确定林场林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并从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出发,编制森林培育发展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使林场的技术规程、标准逐步建立考核、监管制度,林场科学经营和合理利用森林源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三是紧紧围绕省国有林场总站制定的各类科研项目及标准,有针对性地解决经营管理不科学、森林抚育力度不够的现象。
(二)"积极落实政策制度,理顺林场管理体系",合理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后续工作
落实人社部《关于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科学设置各类岗位。坚持国有林场编制核定的严肃性,保证编制到位、人员到岗。合理优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级。继续做好改革后续配套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并加强与对口部门的汇报对接,密切掌握高层动态和最新信息,积极推进改革后续工作。吸纳草原方面专业人才,充实林草队伍,完善林草资料,壮大林草事业。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精准提升设备现代化",制定林业装备现代化发展计划
建议将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纳入国家公路建设、农电网改造、供水工程、村村通工程,由地方政府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建设资金;根据实际需求规划新建管理站,特别是危旧房屋改造、办公设备更新,改善职工住房和餐饮条件。林业装备发展实现"三个现代化",即营林生产、经济林种植和林果加工业技术装备实现机械化。森林防火、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现代化。科技成果发展、技术人员培训、科技体系搭建实现升级化。
(四)"优化人才引进形式,建立技术培训体系",全力推动林场科技发
展
一是在改善林场生活工作条件的基础上,不断加强能力建设、管理机构建
设、强化机构职能,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补充编制缩水问题。二是结合国有林场的实际和发展战略的要求,建立技术培训体系和需求库,有针对性地为国有林场培养符合林场发展战略的人才。三是在科技支撑方面依托西北地区丰富的教育资源,积极寻求与高校、科研院所在科技成果形成和推广上的深入合作,提高自身科技水平。四是依托省国有林场总站逐年安排的技术人员轮训班,不断提高林场职工文化素质。五是适当放宽基层林场职称评定标准,调整高级别
职称空缺比例,解决基层林场职称难进级的问题。
(五)"吸引优强企业参与,创新经营管理制度",激励林场职工建设发展积极性
国家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是帮助国有林场走出困境的基本条件,但仅依靠政策和资金是不够的,要想实现国有林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创新经营管理方式,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更多的资金用于林业资源管护。经营活动要实行市场化运作,鼓励优强林业企业参与兼并重组,通过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切实提高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的运营效率。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有效盘活森林资源。
(六)"挖掘森林生态价值,丰富生态服务类型",积极发挥国有林场带动作用
青藏高寒区森林位于世界屋脊青藏高原之上,其植被体系与同纬度的亚热带高山植被差异显著。与西藏相比海拔略低的青海省国有林场,具备向更多人群提供生态服务的潜力。一是利用国有林场自身丰富的资源,大力发展林木良种基地、花卉苗木基地、珍贵用材林基地,保障营造生态树种的来源。二是多种经营大力发展林场经济。利用林区丰富的自然资源重点发展森林人家等特色旅游林场经济,起到引领示范效果。三是有效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国有林场道路供电、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公众健身养生观光游览科普考察等提供便利条件,改善林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优化林区发展环境。四是选择资源丰富交通方便的国有林场建设一批生态文化与教育基地,健全标识解说引导等宣教系统作为弘扬生态文化普及自然知识的场所,向公众开放积极推动科研及周边乡村餐饮、住宿、旅游等发展。
全球数字税改革及其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课题组
一、全球数字税改革的有关情况
现行全球企业所得税规则制定于1928年左右,以企业是否在一国境内设有实体机构作为征税依据,即所谓的"税收联结度"(nexus)。数字经济改变了跨国公司的经营模式,对当前税制带来挑战。借助数字技术,企业无须在海外设立实体机构,或仅设置规模较小的实体机构,即可向海外消费者出售产品或服务。这导致消费者所在国无权向跨国公司征税,或征税额过低。
鉴于此,应二十国集团(G20)要求,经合组织(OECD)于2013年着手研究"应对数字经济对国际税收规则的挑战",并得到G20圣彼得堡峰会支持。2018年3月,OECD发布《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中期报告》,阐述了营销型无形资产
(marketingintangibles)、用户参与(userparticipation)、显著经济存在
(significanteconomicpresence)三种方案,具体如下。
"营销型无形资产"方案由美国提出,主张跨国公司与消费者所在国的联结纽带是"营销型无形资产"。营销型无形资产是指通过营销活动为企业增收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品牌、用户数据等。这些资产使得互联网公司和经营面向消费者业务(consumer-facingbusiness)的传统消费品公司都可以在不设实体机构的情况下借助互联网平台在海外销售产品或服务,并利用用户数据进行更精准的营销。因此,该方案主张消费者所在国有权对互联网公司及传统消费品公司由营销型无形资产创造的利润征税。
"用户参与"方案最早由英国提出,后得到欧盟认可和采纳,其认为"用户参与"是联结跨国公司和消费者所在国的新纽带。对于大型科技公司而言,海外用户广泛而活跃的参与非常重要,其对大型科技公司的贡献主要体现在社交媒体、搜索引擎、在线交易平台三类业务上。这些业务都具有明显的网络效应,即活跃用户数量越多,业务价值越高,越能吸引更多用户参与。这一方面使得大型科技公司可以通过在线广告投放等增值业务获得额外利润,另一方面可搜集海量用户数据并进行分析,提高服务的个性化水平和精准度。鉴于此,英国主张消费者所在国有权对因用户参与而产生的额外利润征税,征税对象包括主营社交媒体、搜索引擎和在线交易平台的大型跨国科技公司。
"显著经济存在"方案由印度提出,其对现有国际税收规则中的"物理存
在"联结度规则进行了延伸,即如果跨国公司通过数字技术与消费者所在国保持着"有目的性和持续性的"互动,则跨国公司在消费者所在国具有"显著经济存在"(视同于在海外设置实体机构)。判定"显著经济存在"的必要条件是企业在该国持续产生收入,并可参考消费者所在国的用户数量及交易信息超过一定规模、源自消费者所在国用户的数字内容达到一定数量、以消费者所在国的货币计价或收款等附加条件。
比较上述三种方案可以发现:一是美国、英国方案均基于数字经济的特点,提出了新的税收联结度规则;印度方案只是推导得出大型科技公司在消费者所在国拥有类似于实体机构的"存在",从而沿用现行的税收联结度规则。二是美国的征税对象更广,不仅包含互联网公司,而且包括传统跨国消费品公司;英国和印度方案仅对大型科技公司征税。三是印度方案更为简单且易操作,适用于税收征管能力较差的新兴经济体。
此后,OECD框架下关于数字税改革的讨论基本围绕上述三个方案展开,由于"显著经济存在"方案本质上只是现有规则的延伸,并未从根本上解决税收联结度问题,因而较少被提及。"营销型无形资产"和"用户参与"方案则更受关注。谈判过程中,英国、欧盟基于"用户参与"方案建议仅对大型科技公司征税,主要针对美国的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等科技巨头征税;美国"营销型无形资产"方案的征税对象更广,还包括从事面向消费者业务的传统跨国消费品公司,如法国香奈儿、德国大众等,这实质上是对英国、欧盟主张的反击。美欧双方就此问题争论不休,导致全球数字税改革进程大大延缓。2020年,英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欧洲国家陆续开始对美国大型科技公司征收单边数字服务税,美国随即对此展开"301调查",认定数字服务税歧视美国企业,并威胁称对这些欧洲国家的进口品征收报复性关税。
在综合各方主张的基础上,OECD形成了关于国际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双支柱"方案。几经讨论和修改,OECD于2021年10月发布了最终框架方案。该方案已非单纯的数字税方案,而是针对更广泛跨国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方案。目前,在参与谈判的141个经济体中,已有137个认可了该方案。2021年10月,OECD将最终方案提交给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审批,计划于2023年开始实施。
"支柱一"重在解决"由谁征税"问题,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一是提出适应数字经济特征的税收联结度规则,规定即便不在海外设置实体机构,跨国公司的自动化数字服务(automateddigitalservice)和面向消费者业务
(consumer-facingbusiness)创造的利润也应由常设机构所在地和消费者所在地共享。二是明确应税门槛和利润分配方案。出于成本收益考虑,方案建议若跨国公司全年总营收高于200亿欧元、利润率超过10%,且在消费者所在地营收超过100万欧元,则消费者所在地有权对其10%以上利润的25%征税。符合上述门槛值的公司大约有100家,既包括美国的谷歌、脸书等大型科技公司,也包括欧洲的大众汽车、香奈儿等传统消费品公司。同时,各国也要在适用新税收规则与取消现行单边数字税之间做好协调。根据OECD的测算,"支柱一"下每年将有超过1250亿美元利润的征税权从跨国公司母国重新分配至消费者所在地。
"支柱二"重在解决跨国公司避税问题。为解决国际税收"逐底竞争"问题,防止科技公司通过低税率辖区避税,OECD建议设定"全球最低所得税税率",以削弱跨国公司向低税率国家或地区转移利润的动机,避免全球税收恶性竞争。"支柱二"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是明确全球最低所得税税率为15%,但各经济体可在此基础上视情况加点(topup),覆盖总收入超7.5亿欧元的跨国公司。二是规定刚开始全球展业的跨国公司(海外有形资产不超过5000万欧元、营业地不超过5个),可在满足总收入门槛值五年内暂不适用全球最低税率。OECD预计在"支柱二"下,全球税收每年可新增1500亿美元。相比"支柱一",美国更看重"支柱二",这是因为:一方面,"支柱二"的经济效益更显著,预计可为美国增加500亿~800亿美元的税收收入,而"支柱一"仅能增加50亿~120亿美元的税收收入;另一方面,"支柱二"更有利于解决跨国公司的利润转移和逃税问题。
二、OECD方案对我国的影响
在"支柱一"下,我国可获得海外跨国公司的征税权,增加税收收入。但同时,我国一些互联网平台也需向海外消费者所在地缴税。在"支柱二"下,一方面,有助于我国跨国公司税收回流。近年来,我国部分跨国公司(包括一些互联网平台公司)将注册地设在开曼群岛等低税地区进行避税,若实施15%的全球最低税率,其可能会将总部迁至我国境内,从而将增加税收收入。另一方面,可能削弱我国开发区、自贸区对海外跨国公司的吸引力。此前,部分开发区、自贸区为招商引资,实施税收抵扣等优惠政策,导致园区内的海外跨国公司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15%。"支柱二"会影响我国开发区、自贸区的低税优势,可能需要其他制度安排以提高其对海外跨国公司的吸引力。
从长期来看,"双支柱"方案可能对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产生深远影响,
并间接影响我国。税率是跨国公司投资决策的重要考虑因素,据测算,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每增加1%会导致投资额减少3.7%。但若执行15%的全球最低企业所得税政策,一些新兴经济体和低税率国家的税收优势将几乎不复存在,企业在投资时将更多考虑东道国的市场规模、法治环境、基础设施、劳动力素质等因素。由于发达经济体在上述方面优势更大,因此有利于吸引跨国公司回流,进而重塑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
三、政策建议
一是可借鉴OECD方案,研究对我国互联网平台公司征收数字税(费)的可行性。国际上征收数字税的初衷是实现跨国税收公平,我国互联网平台公司在展业过程中也存在类似问题,其往往将总部设在一线城市或东部发达地区,不设分公司,却在全国展业。据统计,目前90%以上的网络直播收入和71.1%的网上招聘中介收入集中在北京,82.4%的共享单车收入集中在成都。在现行税制下,其他地区的地方政府无权对平台公司征税,这有违税收公平。鉴于此,未来可考虑借鉴国际经验,研究通过数字税(费)提高跨地区税收不公平问题的可行性。二是在设计数字税的具体方案时,应处理好数字税监管效果与企业及税收管理部门成本间的平衡问题。例如,在征税门槛方面,OECD指出,门槛选择应遵循成本收益原则,既能发挥数字税的监管作用,也不应给规模较小的跨国公司或税收管理当局带来过重负担。税率设定亦类似,既要体现对用户数据使用的合理定价,也不应给企业(尤其是边际企业)带来过高成本。从国际经验来看,发达国家税率普遍较低,新兴经济体则较高,我国可折中考虑。三是为保持我国对海外跨国公司的吸引力,可考虑以降费替代减税,同时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提升国际竞争软实力。
让城市与自然融合共生从四川成都公园城市建设实践看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光明日报调研组 调研组成员 李晓东、周洪双
(2022年1月25日)
2018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调研时指出,天府新区是"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节点,一定要规划好建设好,特别是要突出公园城市特点,把生态价值考虑进去,努力打造新的增长极,建设内陆开放经济高地。
天府新区是四川省下辖的国家级新区,由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和天府新区眉山片区共同组成,规划总面积为1578平方公里。其中,成都片区位于成都城南,约占天府新区总面积的94%,它是成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成都人引以为傲的"新南门"。
2020年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指出,强化重庆和成都的中心城市带动作用,使成渝地区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助推高质量发展。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提出,成都要以建成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为统领,厚植高品质宜居优势,提升国际国内高端要素运筹能力,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创新体系、城市治理体系,打造区域经济中心、科技中心、世界文化名城和国际门户枢纽,提升国家中心城市国际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力。
近几年来,成都以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统领各项工作,公园城市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积累了重要经验。前不久发布的最新榜单显示,成都已连续13年稳居"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榜首。
光明日报调研组日前赴成都开展了深入调研。
一、总体谋划、久久为功,绘就新时代幸福生活图景
建设公园城市,是一个"前无古人"的创举,没有对标城市,没有现成经验。四川省和成都市主动担当公园城市建设先行示范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积极开展公园城市理论探究和创新实践,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推动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加快成势。
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意见》,成都成立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领导小组,组建上下贯通的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设立公园城市战略研究院,出台多部公园城市相关专项规划、技术导则以及政策法规,作出一系列积极而卓有成效的探索,推动城市格局、市民生活、发展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
其一,城市格局之变。
在成都平原东侧,南北延绵的龙泉山一片葱茏。在山脊上拔地而起、螺旋上升的丹景台,犹如一只"城市之眼",俯瞰着山脉两侧的繁华。登台东眺,三岔湖、天府国际机场、空港新城等尽收眼底,成渝相向发展的步伐,如鼓点般激荡着游客的心灵。
东有龙泉山,西有龙门山。千百年来,成都中心城区一直在两山之间扩展着一个个同心圆,人口资源环境压力不断加剧。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成都向着重庆方向,推动城市发展跨越了龙泉山。
"两山夹一城"的逼仄,变为"一山连两翼"的开阔,城市发展格局豁然开朗。南北延绵90公里、东西跨度10余公里的龙泉山,一跃成为一座超大的城市森林公园,成为成都独特的"城市绿心""城市会客厅",成为市民游客喜爱的生态乐园。
成都城市格局之变,真正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
从零开始规划建设的天府新区,坚守70.1%蓝绿生态空间占比底线,大力实施通风廊道管控、全域森林化、流域生态修复、特色地形保护四大工程,形成了显山露水的城市天际线。
天府新区将沿道路布局转变为沿河、沿湖、沿绿布局,天府总部商务区、成都科学城、天府数字文创城成为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的城市单元,人们走出家门、走出办公楼即进入公园,高效工作与安逸生活在这里实现了完美融合。
在老城区,成都集成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公共服务配套提升、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绿色交通等重点工作,实施高品质公共服务倍增工程、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等"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提升城市宜居品质。
目前,成都已启动50个成片更新重点项目,基本消除了集中连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进入收尾阶段,完成老旧小区改造4645个,惠及居民45.4万户,实
现了老旧小区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和人居环境大幅提升。猛追湾市民休闲区、抚琴街道西南街片区、下涧槽机车厂、一环路"市井生活圈"等原本脏乱差的老旧社区焕然一新,成为便捷宜居的公园社区。
其二,生活风尚之变。
夜幕降临,位于成都市新都区的天府沸腾小镇又热闹起来。以湖景火锅为特色的玛歌庄园内,激光音乐喷泉营造出梦幻场景,水上舞台的文艺表演拉开帷幕,不经意间,一只小船靠近湖畔木亭,为食客献上一首亲切的《成都》每天接待好几千人,节假日更是一座难求--从城郊闲置水塘到市民争相前往体验的沸腾小镇,其进化灵感正是源于公园城市建设。
在公园城市建设中,成都规划了涵盖区域、城区、社区的三级绿道体系,总长度近1.7万公里,平均每平方公里国土上,都有超过1公里的绿道。这些绿道把遍布城乡的公园串联成网,绿道本身也成为公园的延伸,使"出家门即进公园""穿过公园去上班"成为成都人的日常生活方式。
成都注重在绿道和公园中植入文化、体育、旅游、文创等公共服务设施,鼓励休闲商业入驻,让闲适市井生活与良好生态环境相得益彰。
"将火锅植入绿道,让人们在绿道沿线享受美食、音乐、文化,必是一种新体验!"在锦城绿道途经的一个水塘边,按照4A级景区标准规划建设的天府沸腾小镇,定位发展特色餐饮、音乐文创、生态景观、购物消费等业态,建成后迅速走红。
锦城绿道还连接着几公里外的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看熊猫、逛绿道、吃火锅"的休闲消费新体验,更增加了天府沸腾小镇的热度。
2018年4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我们既要着力美化环境,又要让人民群众舒适地生活在其中,同美好环境融为一体。
成都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创新推进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实践。
天府新区兴隆湖畔,湖畔书店的室内地面平齐湖底,一米深的水下玻璃幕墙,让读者置身水草游鱼之间,获得新奇的阅读体验;金牛区新桥社区,脏乱的钢材物流城摇身变为摄影主题公园,成为摄影爱好者的打卡胜地;武侯区江安河畔,水韵园内引入综合教育基地,开营8个月来已接待4万多名中小学生2021年,成都生态环境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绿色低碳产业正加快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目前,天府绿道体系已建成5188公里,建成"回家的路(上班的路)"社区绿道2134条,环城生态公园100公里一级绿道全环贯通,绿道与公园显现成网之势。其间植入各种新兴业态,新消费场景不断涌现,去公园休闲、运动、消费,成为成都人新的生活风尚。
其三,发展方式之变。
2021年12月23日,成都科学城内,"天府永兴实验室"正式揭牌。作为四川省政府批复建设的天府实验室四个重点实验室之一,天府永兴实验室聚焦零碳能源、资源碳中和、地热能及固碳三大研究方向,将助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更好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城市发展。
环兴隆湖布局的成都科学城,已经汇聚了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等校院地协同创新平台54个,成都超算中心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和交叉研究平台11个,以及海康威视、云从科技等数量众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全链条的创新体系初步形成。
成都市依托天府新区,积极探索以创新为主动力的发展方式。天府总部商务区、成都科学城、天府数字文创城分别瞄准总部经济、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方向,推动高质量发展。
当前,四川正与重庆以"一城多园"模式合作共建西部科学城,其中,成都以"一核四区"的布局,加快建设西部(成都)科学城。按此规划,除成都科学城这"一核"之外,西部(成都)科学城还包括联动成都全城的新经济活力区、天府国际生物城、东部新区未来科技城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基地等"四区",形成"核心驱动、协同承载、全域联动"的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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