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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关于2020年上半年污染防治攻坚战 进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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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关于2020年上半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的报告

2020年07月09日

县政府:

根据要求,现将2020年上半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标对表,切实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环保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学习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县委常委会议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6次、县政府专题会议4次、县长办公会议2次,全县各级领导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县环委会组成人员,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主任;调整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办公室。定期研究、调度环保工作,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机制。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修订《灵璧县环境保护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灵璧县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和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形成以考核倒逼责任、以责任倒逼落实的工作机制。印发了《中共灵璧县委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县到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合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制定了《灵璧县污染防治攻坚包保方案》,充分发挥县四大班子领导、县直部门在污染防治攻工作中的先锋带头作用,形成"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广泛参与、全面覆盖"的污染防治攻坚三级包保责任体系,初步形成了高位推动、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四是强化调度督查。建立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周调度制度和环委会月例会制度,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组建5个环保督查组,分别由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任组长,抽调10名业务骨干,进行常态化督查。完善环保举报平台,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精准整治,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二)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空气质量:1-6月我县PM2.5浓度均值为4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29天,同比增加23天,全市排名靠前。

水环境质量:1-6月监测的我县5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其中2个断面水质均值达到或优于水质目标,达标率为77%。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第一季度我县获得生态补偿350万元(1月得到400万,2月得到300万,3月赔付350万元)。

(三)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聚焦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采取联合执法、强化巡查,约谈交办、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主城区大气污染监管力度,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一是开展大气污染专项督查,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限期整改。上半年共开展督查200人次,检查污染源325个,交办突出问题36个,通报典型环境问题20个,召开约谈会3次,约谈15人次。二是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采取差别化管理、错峰生产等措施,切实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三是巩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成果。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三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联合执法,主城区餐饮业基本实现油烟净化器安装全覆盖。今年来,全县共整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单位140家,取缔露天经营场所摊点5家。四是抓好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早谋划、早启动,强化宣传、压实责任;升级改造蓝天卫士,对县禁烧办现有大屏进行升级搬迁,增加显示屏、和解码器等硬件设备,扩大监控大屏信号线路接入量和监控区域覆盖面,总投入300余万元。目前蓝天卫士200个400万像素高清摄像头基本覆盖监控全县域,为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各类险情提供科技支撑。午季禁烧实现零火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严格执行主城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政策,严厉打击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3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件12起,非法渠道进购烟花爆竹案件5起,共查扣超量存储烟花爆竹2300余箱,收缴非法渠道进购的烟花爆竹1980余件。强化建筑工地监督管理,城区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均严格落实"6个百分之百"制度。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大小河流16条、水库8座分别明确县、乡、村三级河(段)长636人。一是实施唐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唐沱河水质提升一期工程自2019年11月30日开始,至2020年3月18日完工,共疏浚36条大中沟,其中大沟10条、中沟26条,总长度为121.31公里,总投资2157.18万元,目前已全部竣工。唐沱河水质提升二期工程自2020年3月31日开始,项目涉及灵城、杨疃、尹集、浍沟、韦集、黄湾、娄庄、向阳、虞姬、禅堂等10个乡镇。工程建设内容为疏浚大沟19条,中沟30条,总长度245.96公里,新建涵闸9座,总投入资金为5119万元。目前,工程已于6月5日全面开工,截至6月25日,工程已完成长度130.28公里,土方工程已完成272.96m3。二是全面开展"清河行动"。对涉及的10个乡镇支河支沟进行整治,清理枯死水草、绿苔等杂物漂浮物。1-6月,共出动挖掘机数107台次,小型打捞船只82余艘,水面清洁船4艘,人工数2100余人次。清河行动共清理秸秆、枯草垃圾、菹草等水生植物7500立方米;清除堤防违法耕种2410亩;清理违法拦河渔网、网箱、围网共32处。同时,在主要河道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并加强河道巡查,坚决杜绝非法网箱养鱼现象反弹。三是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截至目前,南李沟已全面完成治理工作,已初步达成"水清、岸绿、景美、灯亮"让群众满意的宜居环境的治理目标。运石河、大李沟、团结沟已完成截污纳管工程。吴沟、凤河截污纳管工程已完成总进度约80%。岳罗河截污纳管工程已完成总进度约95%。环城河前期已完成河底清淤、护底及南段水生态修复工程,因原设计不合理,经完善设计方案后,今年五月中旬开始进场施工,目前该施工队伍正在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布置、环城河内环场地树木迁移、截污纳管施工,完成钢板护桩420米,围堰2处。吕沟计划7月底完成截污纳管工程。岳洪河2万吨/日黑臭水体生物修复工程二期工程已完成招标工作,对岳洪河上游再铺设1公里生物湖泊净化器双耦合微生态生化床设备并通过验收,现正常运行,2020年1-5月,水质均已达到Ⅲ类标准。四是加强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妥善处理处置污泥,实现稳定运行,确保城区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放。五是加快推进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建设。灵璧县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进入试运营阶段,韦集、杨疃、向阳、黄湾、尹集、娄庄、浍沟、禅堂、尤集、大庙、虞姬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出水达标;冯庙、高楼、朝阳、下楼、大路、渔沟、朱集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曝气调试。六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围绕集中式水源"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63处,制作并张贴警示标志牌63处,常态化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设、违法养殖和肆意排污问题查处工作。七是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20年上半年全县507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均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7.7%。

八是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5处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建档立卡、树立公示牌,达标排放。九是加强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今年来,先后与固镇县、五河县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对跨界河流沱河水质联合采集检测,实现监测数据共享。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抓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土十条》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要求,建立污染地块名录。目前,灵璧县疑似污染地块3家,即灵璧县金牛化工有限公司(原灵璧磷肥厂)、灵璧县通达化工有限公司和灵璧县化肥厂。二是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对灵璧县金牛化工有限公司(原灵璧磷肥厂)地块进行评估及修复治理。三是矿山生态修复。2020年确定了12个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涉及开发区1个、朝阳和渔沟11个。目前开发区东叶家村西南850m处叶庙山东坡采石厂已全部完工并组织专家实地验收;渔沟镇和朝阳镇共11个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中标方正在组建项目部,组织机械进场。四是持续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动,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活动,今年来,立案查处2起非法转移固体废物行为。五是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风景名胜资源监管,严肃查处磬云山国家地质公园违法建设,依法拆除采石场废弃宿舍、皮革厂废弃厂房、仿古建筑及鸡舍等建筑物,加快推进磬云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六是紧紧围绕2020年植树造林工作任务,完成人工造林10958亩、石质山造林900余亩。七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综合整治。实施15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截至目前已完成7个;持续推进厕所改造。户厕录入系统共计11029户,装配式户厕涉及11个乡镇35个行政村,已完成硬化工作。完成装配式户厕11个乡镇33个村8173户(包括系统外)移交工作。砖砌式户厕(包括系统外)共计完成砖砌式户厕验收4091户。改造公厕1200座。

强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7年以来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的大部分突出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5个,已完成21个,剩余4个完成时限为今年底;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28件已全部完成;2017年省政府下达《整改任务书》中剩余2个突出环境问题未完成;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涉及我县4个已全部完成;2018年中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我县信访问题17件已全部完成;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县33项,除思想认识类为全市公共件外,尚有9个问题未完成;2018年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县信访问题120件已全部完成;2018年省"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涉及我县14件已全部完成。全面提升环境监察监测水平。一是强化环境监察人员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今年来,先后派出异地执法人员30人次,集中培训人员200人次,参加环保大讲堂100人次。二是开展"强素质、大练兵、树标杆、造铁军"活动。通过学习,强素质;实战,大练兵;比武,树标杆;教育,造铁军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执法能力。三是推进环境监测监察队伍改革。根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县生态环境局积极与县人社、编办协调,研究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于2019年12月启动县环境监测监察机构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合成竞聘人员最后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并兼顾在岗人员个人意愿,顺序选择李辉等29人到县环境监察大队上岗,选派杨荣玉等33人到乡镇(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工作,王海峰等9人直接过渡到环境监测站工作。目前,以上人员入编手续及工资核定已办理结束。四是设立20个乡镇环保工作站,增加104个编制,组织举办了环保工作站人员业务培训班,组建起城乡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切实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五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1-6月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起,查封违法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1家,行政处罚6家,罚款145.2万元,到位罚款45.2万元。六是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按照《灵璧县排污许可登记工作方案》,县生态环境分局结合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结果,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全县污染源进行再排查、再核实,确保不漏一家、应发尽发。今年来全县应办理排污许可企业共977家,其中应发证企业48家,已发证企业16家,应登记企业931家,已完成登记企业867家,尚有64家企业正在进行登记。所有排污许可工作将于2020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七是加大投入,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虞姬乡、禅堂乡、黄湾镇等7个乡镇建设7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目前7个站点已建成并试运行,待验收。

(四)资金投入使用情况。今年来,年我县累计投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资金19333.2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5448.7万元,市级资金15万元,县级资金13869.5万元。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8896.2万元,其中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投入3122万元;绿化和扬尘管控投入1401万元;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3831.2万元;秸秆发电奖补资金542万元。

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1816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816万元;"旱改水"项目1000万元。

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345万元,黑臭水体治理60万元;重点河流治理220万元;其它投入65万元。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投入8276万元,其中垃圾清运保洁3596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三线三边、美丽乡村、改厕)4200万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2506万元;闵庄垃圾处理厂生态修复工程50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不容忽视:一是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部分乡镇、部门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定位不准,"重经济轻环保"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思想和行动还未真正适应环保新形势需要。二是环境监察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力量与企业数量、监控任务和执法要求相比,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执法人员编制较少、执法装备较差的现状尚未改变,相关执法部门协同执法的合力尚未形成,存在职责不清、不愿担当、被动应付、推卸责任问题。三是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相对缓慢,甚至出现整改不彻底、流于形式、死灰复燃、问题反弹迹象。四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需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农村环境保护基础投入不足,农村面源污染依然较重,与振兴农村战略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五是环保主体责任意识需进一步树牢。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出现层层递减现象,部分企业守法自觉性不高,治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六是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改革相关历史遗留问题需进一步重视。虽然环境监察监测人员编制、待遇得到有效解决,但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工作经费及历史欠账仍要加快解决,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常开展和队伍稳定。七是全民环保意识需进一步强化。绿色环保的生活习惯尚未完全改变,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还未充分激发。

三、下ー步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县将深入实施《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加大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一)持续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以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省市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大协调督办力度,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确保所有问题按时见底清零。

(二)持续抓好大气污染减排。重点做好"五控",即"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一是启动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二是控制工业废气排放,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专项行动;实施重点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三是控制机动车船排气污染,加快建设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开展重型柴油车及非道路运输机械超标排放治理;四是控制各类扬尘污染,实施冬季"封土行动";五是控制露天焚烧,持续加大餐饮油烟污染管控,禁止露天烧烤,禁燃禁放放烟花爆竹,做好秋季禁烧工作。

(三)持续抓好水环境污染整治。重点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打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推进规范化建设。二是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全面完成城区11条河道截污纳管,高标准完成唐沱河支干支流治理。三是打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继续推进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

(四)持续抓好土壤污染防控。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全面排查整治土壤污染隐患,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组织实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和地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生态修复。

(五)持续抓好环保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生态环保考核和投入机制,制定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生态建设和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完善农村环保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确保农村环保事业发展;完善生态环保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确保工业企业"三废"排放达标率。继续实行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推动工业企业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完善生态环保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违法环境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加大生态环境问题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网络公众参与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保的渠道,加大生态环保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持续抓好环保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环保系统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增强环保系统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同时,加强关键环节权力制衡与监督,加强重点岗位的监督和绩效考评,确保权力运行的公开、公正、透明。严格环保执法检查,强化环保法规定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交公安行政拘留等四个配套办法落实到位,及时修订、完善、出台环保相关规章制度及地方配套政策文件,明确乡镇、县直部门工作职责,切实提高环保工作水平。加强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切实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做细、做实。维持队伍稳定,切实做好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和环境监测监察垂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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