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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天桥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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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天桥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天桥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天桥区税务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贯彻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从税收中心任务实际出发,着力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深化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我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通过官方网站(嵌套在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网站内)、微信等平台主动对外公开。我局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领导专栏、机构设置、税收政策、信息动态、通知通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税务网站。我局坚持对网站公开的媒体公开的坚持抓,不松懈。网站公开是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2018年国地税合并后,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成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全年累计发布公开信息14条。

2.新媒体平台。根据国地税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注销原对微信公众号"济南天桥国地税",重新申请设立了"天桥税务"订阅号,同时创建了"实名办税""发票业务""排队查看"等3个功能栏目,目前栏目正在根据省市局要求进行维护。此外,2018年以来,区局通过微信订阅号,累计发布涉税动态信息、通知公告139条。

3.办税服务厅。积极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规范窗口设置、业务操作流程、服务标准,统一规范纳税人涉税事项受理和内部流转处理程序,充分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服务意见箱等,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

5.新闻媒体。全年在《齐鲁晚报》《济南日报》等媒体刊发10余篇,对区局税收宣传月、国地税合并、个税改革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宣传解读。

6.基层服务主体。通过税企邮箱、短信平台、QQ群、微博、微信、企业走访等渠道,加强税收政策深度辅导,及时发送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改革等税收政策资料。

(三)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围绕所得税汇算清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个税所得税改革等问题,组织了各类培训十余次,全方位解读各项税收政、业务流程,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4件,均以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有因不服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复议申请1件,已按规定流程办理结束。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1件,目前正在按流程办理。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是在信息公开质量、保密性审查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2019年,我局将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根据省市局、天桥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将继续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科学长效管理机制,着重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完善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的公开力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完善平台建设。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基础上,强化各类信息资源整合,进一步推进"天桥税务"微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畅通政府信息的查询、申请渠道,加强公众对天桥税务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推动。

(三)提升公开质量。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受理、办理、答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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