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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区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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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区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区深改会议安排,现将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承担的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作以简要汇报。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年初以来,我们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工作总体部署,围绕"办事不求人"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从企业和群众诉求最多、利益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困扰市场主体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实施行政权力清单式管理,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促进"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有效落实。重点开展四个方面工作:

(一)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平台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化、规范化。按照市、区总体安排,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加快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重点推进市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梳理录入工作,组织各单位录入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政务服务事项信息670项,并完善办事指南要素,网上办比率达到81%。推进政务服务向镇、街道延伸,落实"就近办"事项46项,对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设备、人员配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整改,保障我区平台事项全部上线运行。自"一网通办"平台启用以来,共受理事项1045项,按时办结率100%。同时,开展省政务平台事项梳理工作,组织辖区24个单位参加系统平台录入业务培训,督促各单位进行省级平台事项的认领和维护工作,目前在省级平台认领和录入事项261项。组织开展"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认领和信息录入工作,根据权力清单确定拥有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监管事项单位24家,已认领市级权力清单465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386项,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行使监管权力的依据、范围和程序。

(二)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根据群众办事需求,优化5个综合窗口人员配备,可办理17个部门事项,在群众办事集中期充分发挥一窗受理功能,着力缓解了群众排长队问题。全面推行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行为规范。加强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重新修订窗口管理考核办法,对服务形象、服务质量、工作纪律等内容进行指标量化,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做到奖惩有度、有章可循。截止目前,中心办事大厅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42396件,按时办结率、现场办结率均为100%。根据《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为了保证政务服务全过程可查询,达到视频监控内容至少保存六个月要求,实施音视频监控设备和同步系统升级,已于8月5日完成招标,目前正在安装调试。同时,对龙凤镇、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巡查5次,进一步强化窗口人员服务意识。

(三)推进落实"办事不求人"。聚焦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重点事项,制定"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参照全市首批122项"办事不求人"事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核查、确准、敲实"办事不求人"事项,分期分批汇总形成全区"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通过现场核验确认后统一对外公示。

(四)强化营商环境监督。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机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营商环境举报投诉专栏,起草发布《龙凤区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公告》,明确受理范围、受理条件、举报渠道,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和群众投诉举报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截至目前,我区尚未接到企业和群众投诉或上级转办投诉案件。配合区委巡查组对7家单位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相关部门立即整改。组织开展牌匾(广告)审批及执法专项监督,进一步规范相关领域审批和执法行为。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站点3家,并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标对表,做好迎接国家营商环境评价的准备工作。

二、下步工作

(一)深度优化政务服务。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清单,精简审批事项,深化流程再造,推行并联审批,缩短办事时限,实现审批提速、监管提效、服务提质。力争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实现企业开办"零跑动""零费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35-89个工作日;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到90%以上,并最大限度实现"一次办"。

(二)巩固"四零"承诺创建成果。总结"四零"承诺服务经验,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记录,保证政务服务全过程可查询。加强镇、村和街道、社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推动政务服务端口前移,健全完善窗口服务效能评价机制,不断提升大厅和窗口服务水平。

(四)加强投诉监督工作。加大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对投诉举报实行直接查办、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跟踪督办、反馈回访的工作机制,及时纠正损害营商环境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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