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主要工作计划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主要工作计划
2020年01月17日
2019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东进战略攻坚年"双年工作,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创新,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类项目519个,采购金额16.13亿元,节约资金1.03亿元,节资率为6.4%。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政府采购改革创新服务大局。
一是探索推进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后评价工作。联合区发改局、财政局、卫健局制定了《龙岗区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后评价实施方案》,对区属11家公立医院彩超和磁共振两类代表性设备开展采购后评价。通过总结实施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后评价效果,探索建立医疗设备立项论证、组织实施、履约验收与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政府采购全过程的闭环管理机制,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源头管控,着力提升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探索建立厂家直接供货新模式。针对日常办公用品采购量最大的计算机和民用空调两类产品,建立了计算机和民用空调厂家供货预选供应商库,大金空调、格力空调、联想电脑、戴尔电脑等8家厂家入库,现已完成该平台与采购系统数据接口对接,采购人可通过厂家供货预选库直接对接厂家下单采购100万元以下的计算机和民用空调产品,减少了中间环节,让采购人既能获得厂家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又确保了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无缝链接一体化。
三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首先,联合区工信局、教育局等部门举办"龙岗制造"龙岗优秀产品对接会,为本区19家优秀企业、40所学校、10多家卫健系统单位搭建对接平台,为采购本区企业产品创造条件,其次,对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提供其他符合条件政府采购优惠主体制造的货物,在评审时给予6%-10%的价格扣除,对优先采购纳入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货物,公开招标项目可给予权重2-5分的加分,鼓励和支持选用节能环保产品投标,再者,在采购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此外,自8月15日起,我区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
四是加强教育系统项目统筹及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协同区教育局加强教育系统项目梳理和统筹,分类汇总采购项目需求,制定采购工作方案,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扩大市场竞争,提高采购的效率和效益。共完成教育系统货物类项目25个,预算金额4275.4万元,节约资金510.9万元,节资率约12%。
五是优化电商平台采购模式。与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商库对接,对我区电商平台的系统功能模块进行实时调整、动态管理,通过增加供应商数量、丰富网上商城商品品类及数量、扩大电商限额标准、优化竞价规则等,进一步扩大竞争范围,更好满足采购单位采购需求。建立健全电商平台采购及物流数据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功能,最大限度保障采购质量。共完成电商平台采购项目6119个,采购预算金额1.13亿元。
六是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抓好区里民生重点项目采购。把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及民生实事涉及的政府采购项目纳入"马上就办",开设"绿色通道",及时对接、加强操作指导、优化采购流程,按时保质完成了各类重大项目采购。完成区教育系统购买教育服务预选供应商采购、区社区民生微实事"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区君子布河南油花园下游段水质提升工程及丁山河低碳城段水质提升工程BO服务采购等一批民生重点项目,采购预算总额约6.2亿元。
(二)加强党建工作,强化党建核心引领作用。
一是加强党组核心领导作用。认真抓好中心党组会议制度落实,严格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中心党组会第一议题,形成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党组会议事规则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意识形态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学习教育。
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并与各科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主体责任。不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汇报会,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以及对科室人员经常性开展谈话提醒,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积极抓好党支部工作。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做好党支部书记履职考核及迎检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召开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11次、举行专题党课3次,并按要求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省巡视整改民生生活会等。根据区里统一部署,组织全体党员注册开展"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注册率达100%;按时完成新一届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等。
四是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工作。以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东进战略攻坚年"双年工作为契机,中心领导班子工作方式由"坐等上门"转变为"主动服务",深入区教育局、卫健局、各街道等采购单位走访调研及业务培训,帮助采购单位解决采购工作中遇到问题。通过上门调研、召开座谈会、电话及邮件交流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本区企业参与我区政府采购活动。深入坪地街道坪地社区开展"我当调解员"、党代表进社区活动、"结对共建"主题党日、"民主评议"等活动,不断强化中心"作风建设提升年"行动。
五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首先,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部署,专题研究中心主题教育工作,其次,成立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了《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党组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4工作方案》,切实把主题教育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根据学习研讨计划,深入《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同时,组织开展了"庆祝成立70周年-向祖国表白"龙岗快闪、参观"家国情怀"作品展、到革命历史纪念馆等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班子成员先后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好两个维护"等主题为党员干部讲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上来。
(三)多措并举加强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依法依规公开政府采购信息,2019年以来共发布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标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公开信息8124条,不断推动政府采购信息的全流程公开透明。
二是严把合同备案及履约抽检关。对采购单位合同备案申请资料严格把关,及时审核、登记、反馈意见。共完成1475份合同的备案工作,合同金额38.69亿元。分类统筹,突出重点,增量扩面,由原5个抽检类别增加至物业、绿化管养、系统集成等10个类别,进一步加大履约抽检工作力度。共完成87个履约抽检项目,履约评价优良率较往年有所提高,进一步督促了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
三是规范内部监督和反馈工作。健全政府采购内部业务监督方式,多渠道加强采购各环节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的业务科室,共反馈问题8个,提出改进建议18个。召开13次标书审核小组研讨会,研究解决了服务类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设置、招标文件模板修订、招标文件保证金条款修订等多个政府采购重点、难点业务问题。
四是不断加强诚信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订了《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贯彻落实<龙岗区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工作方案》。按照全区诚信建设工作部署,主动加强与区财政局、发改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实现了政府采购系统和龙岗信用网的数据接口应用对接,将信用查询嵌入政府采购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加大对严重失信供应商的联合惩处力度,禁止其一定期限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是依法依规做好采购业务质疑投诉工作。共受理供应商质疑39宗,较去年同期下降59%。配合区财政部门在龙岗区政府采购网"不诚信行为曝光台"曝光被行政处罚的4家供应商,并将其处罚信息录入政府采购系统。
二、存在问题
一是失信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中应用还存在缺乏标准或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限制了联合惩戒的种类和范围。建议区有关职能部门尽快制定出台具体处罚标准,将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供应商的严重失信信息,落实运用到政府采购工作中。
二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还要进一步提升,有时在与采购单位沟通过程中,主动服务意识不足,缺乏"换位思考",工作的方式方法还有待加强。
三是党建工作与中心业务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实,以党建引领政府采购改革创新工作还有待加强。
三、2020年主要工作计划
2020年,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与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规划和全面贯彻中央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深入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创新再深入、工作再落实,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攻坚突破,着力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内控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一)开展巩固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梳理各类规章制度,查漏补缺,加强政府采购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流程,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研,在解决政府采购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规划和全面贯彻中央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着力思考如何将政府采购工作融入到及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及《意见》发展大局。依托"学习强国"、市、区有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和远程教育平台,做好党员随身微教育,开展网络考学活动。
(三)稳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后中心职能优化和调整工作。按照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和调整改革后政府采购中心职能,在加强中心现有职能的同时,积极探索向前端采购计划扩展,向后端采购结果延伸,切实将政府采购同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四)继续优化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限制或影响中小微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相关规定和做法,联合区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出台相关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功能,增强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加强区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等各有关单位沟通,共同推进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尽快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扩大联合惩戒的威力。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全方位信息公开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四是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与解读,为采购单位与供应商企业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帮助中小微企业获得更多本区政府采购订单。
(五)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大采购统筹力度。联合区发改局、财政局等资金管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探索实施我区大宗商品及采购量较大、频次较高的采购项目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充分发挥批量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吸引更多的供应商乃至生产厂家直接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中,从而减少中间环节、扩大议价空间,实现我区大宗商品采购程序更公正、采购效率更高、采购价格更低、采购质量更优、服务品质更好的目标。
(六)不断制定优化招标文件模板。加强与区城管局、住建局等主管部门沟通,做好公园综合管理、保安服务、物业管理等项目采购情况的总结分析,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清扫保洁、物业管理、四害消杀类等服务类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七)开展物业管理项目政府采购后评价工作。全面总结2018年清扫保洁项目及2019年医疗设备采购后评价好的经验做法,并运用到物业管理项目政府采购后评价工作中,探索建立物业管理项目政府采购五大标准化体系,即"预算标准化、需求标准化、采购标准化、验收标准化、监管标准化",着力提升物业管理品质及服务水平。
(八)推进医疗设备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加强与市政府采购中心沟通,了解市级医疗设备批量集中采购工作进展情况,探索推动市区协同联动批量集中采购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