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似观山不喜平 — — 观山文库◆记住我,来上我~

县-绩溪县人社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admin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共计7994个字,预计阅读时长27分钟

绩溪县人社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全局干部职工主动作为、扎实苦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精准扶贫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指标任务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要求。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统筹城乡就业。1-6月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5人。新增城镇就业330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7.06%。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23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60%,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率达70%,累计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1028人,申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29人,全县就业形势基本平稳。

1、强化劳务对接,着力解决企业用工。一是依托安徽联创人力资源公司绩溪分公司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进一步提升月固定招聘会品牌效应,打造"每月逢8就业招聘日"、"周六人才对接招聘日"、单月6号贫困劳动者招聘日"、"双月6号旅游人才招聘日"以及"特殊群体招聘日"五大主题招聘会。截至6月底,共举办招聘会48场,168家企业进场招聘,提供岗位5635个,求职咨询人数3348人;二是围绕春节前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契机,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促进转移就业,支持返乡创业,助力增收脱贫"主题春风行动专项活动,发放春风卡、用工信息等宣传资料15000份,组织专场招聘会8场,提供了370个工种的2360个岗位的招聘信息,共84家企业参与现场招聘,700多人达成就业意向,免费就业服务9000人次,提供劳动维权服务和法律援助人数150人;三是3月28日、3月17日、4月14日组织县内20家规模企业赴宿州、南京等地开展劳务对接、校园招聘,共收到简历100余份。

2、落实就业政策,多渠道帮扶就业。一是全力做好就业创业培训。截止目前,举办SYB培训班1期,培训学员30人。举办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班2期,培训学员60人。举办就业技能培训班4期,培训合格245人。举办企业员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期,培训合格69人,技能鉴定共292人。举办创业培训班2期,培训学员60人。以皖嫂家政服务中心、安徽省小小科技公司、东丘针纺公司等9家企业为载体,组织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班,培训人员共739人。继续做好新技工系统培养工程。二是大力开发就业岗位。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等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实施就业扶持工程,开发公益性岗位190个,稳定在岗就业困难人员96人。提供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100个,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60人。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补助政策。1-6月享受免学费补助44人,6.16万元;享受助学金6人,0.6万元。

3、实施"双创"活动,推进全民创业创新。一是按照县委"四年同创四年并进"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全民创业创新年"活动,推荐评选专技、技能人才,挖掘创业创新人才。强化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出台《绩溪县再就业创业园区管理办法》,加强再就业园区管理,定期走访临溪、上庄农民工创业园,为入园企业提供优惠的就业创业政策和完善的配套设施。二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积极效应,健全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降低贷款风险。截止目前为53位创业人员担保贷款530万元,贴息43.09万元。

(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提升。

1-6月份全县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分别达36759人、36203人、10533人、16498人、11618人,累计征收养老保险基金20633.69万元,医疗保险基金3294.8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28.5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415.6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征收69.34万元,均超时序进度完成。各类保险待遇及时兑现。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12180人、遗属补助562人,养老金11629万元;发放城乡居保3.15万人,养老金2112.49万元,发放率达100%;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2662人,养老金6491万元。城乡居民医保住院1465人次,1055.31万元;慢性病报销1997人次,240.46万元。失业保险289人,175.93万元。工伤保险144人次,61.01万元。生育保险123人次,95.47万元。

1、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积极做好参保登记,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一是与绩溪县地方税务局联合督查,规范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参保缴费工作,至6月底前将全县符合参保范围的未保人员纳入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二是依据省、市规定,4月2日-6月25日组织开展全县参保未参保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共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1.5亿元;三是配合县林业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单位完成县扬溪、镇头两家国有林场改革,6月底前顺利将两林场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职工的利益。

2、积极做好城乡居保提档提标。连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18年1月起,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02元,即在原来85元基础上增加17元,丧葬补助金标准提高为816元。同时,设置我县城乡居保缴费档次分12档,从200元到3000元。最低缴费档次从100元调到200元(补缴以往年度最低缴费档次也是200元起)。对1000元(含1000元)以上缴费档次调高了政府补贴标准。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城乡居民选高档、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

3、全力推进医保联网结算。简化医保报销程序,将报销窗口向医院延伸下移,实现住院全国联网结算。2018年1月1日起,县两家公立医院实行门诊慢性病费用联网结算。截止目前,已与全国9820家医院联网,完成异地住院联网结算310人次,慢性病联网结算3085人次。

4、推行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建立贴合我县实际的医疗保险费结算办法。对136个病种实施住院按病种收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按病种收付费不设起付标准、用药和检查治疗不受"三个目录"的限制,提高了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截止目前,住院单病种结算320人次。

5、切实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出台《绩溪县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对个人门诊费用、住院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和个人支付的慢性病门诊费用进行资金补助;切实解决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职工医保问题,至目前,已办理参保165人。

6、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健全和完善社保基金监管制度,有效降低基金运行风险。一是集中开展社保专项稽核督查、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及冒领追缴工作,及时堵塞漏洞,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利益。1-6月份,待遇人员资格认证30953人,追缴冒领46人,追回资金12.96万元;二是扎实开展社保经办风险检查评估及整改工作。3月16日,接受市社保中心专项检查组,对我县社保风险管理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有力地防范和化解业务经办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提升了社保经办风险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两定机构"医保协议管理。2-4月份,对全县60多家"两定机构"进行年审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同时,加强住院病人医保报销日常监督,对定点联网医院药品、诊疗项目进行全程事中监控,降低基金风险。

(三)人事人才工作扎实开展。

1、完善人才政策制度体系,为人才引进提供保障。坚持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通知》,即将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绩溪聚才行动"的若干意见》等政策规定,为全县各类人才创业提供了政策依据和组织保证。创新人才引进方式,简化公开引进程序,计划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0名,此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中。

2、扎实开展公务员、事业人员考录招聘,壮大人才干部队伍。加大公务员、事业人员考录、招聘工作力度,创新方式,规范程序,拓宽进人渠道,满足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需求。2018年,计划考录机关公务员90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0人,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11人。实行公立医院自主招聘政策,针对医学专技人员继续实施公立医院自主招聘政策,积极配合拟自主招聘13人,接受农村订单免费医学毕业生3人。军转士官安置5人。同时,积极做好县公安局4名体改生审批录用,组织开展县安监局、县妇联等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5人。

3、注重技能人才培养,推进专技队伍建设。一是出台《关于印发<绩溪县义务教育学校"无校籍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配合教体局做好42名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二是组织推荐倪振兴等4位同志申报2018年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安徽绩溪县辉煌化工有限公司朱良德等3位同志为我县第七批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人选;三是出台《绩溪县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组织专家评委认定评审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家,涉及徽州砖雕、徽墨制作、徽墨描金、徽菜制作、徽州木雕5个徽州传统工艺制作领域;四是协助开展省人社厅专家团技术援助服务活动。6月22日-24日,省人社厅选派医疗卫生、农林水、PPT项目、乡村旅游振兴等多个领域18名专家,赴我县开展服务绩溪发展活动。期间开展培训讲座16场,技术交流13场,培训专业技术、农村实用人才1148人次,查房带教、现场指导76次,诊治病患128人,指导开展手术4台,现场解决疑难技术问题98个,为行业发展提出意见建议52个,达成长期帮扶合作意向7项。专家团服务活动受到了服务单位和群众一致好评。

4、严格依规核查审批,推进人事高效管理。一是完成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等9个单位岗位设置调整,1-6月完成220人次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变动;二是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绩效工资、正常工资晋升及干部职工退休审批工作;三是完成人民警察值勤津贴及加班津贴审批备案;四是做好国有扬溪、镇头林场在职、退休人员"三龄"信息采集及审核工作。

(四)和谐劳动关系逐步完善。

1、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工作不断推进。1-6月份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接待咨询220余人次,协商调解投诉18件,答复"12345"市长热线和县信访12件。受理劳动仲裁案件44件,审理结案33件。审批通过劳动用工备案事项500项,涉及劳动者约670人;

2、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依法处置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县共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7964.14万元,涉及2638人次;同时,加大重点节日、重点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监管力度,5月21日至6月15日,联合县住建委开展"端午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各建设、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二是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规范。3月10日至22日,联合县市监督管理局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秩序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三是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4月25日至6月2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8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促进劳动用工规范,查处百乐迪KTV非法使用童工一起。

3、健全和完善调解仲裁组织建设,着力提升工作效能。一是积极开展仲裁机构标准化建设。截止目前,仲裁机构"一厅三室"(仲裁厅、调解室、办公室、档案室)基本建成规范,机构、人员、场地、设施、制度、工作"六到位";二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新增建立4家企业调解组织,基层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五)精准扶贫工作大力实施。

1、扎实组织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以"春风行动"为契机,在县政府和谐广场和劳动力集中的板桥头乡、伏岭镇、家朋乡、上庄镇等4个乡镇,举办就业脱贫专场招聘会6场。同时按省厅要求举办"单月6号-贫困劳动者招聘日"主题招聘会,定期定向发布招聘信息,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和技能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帮扶贫困劳动者就近就业。

2、加强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扎实开展"技能脱贫"行动。针对贫困劳动力存在实际问题,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与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扎实做好就业技能培训。5月14日、6月19日分别举办农产品种植与加工、护河员两期就业技能脱贫培训班,培训学员43人,完成就业技能脱贫培训任务的107.5%;二是6月11日至12日,委托绩溪四方电子商务培训学校,组织132名致富带头人进行了系统的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电商网络创业知识、SYB创业知识等创业能力、扶贫带动能力方面的培训,激励和引导培训对象提升创业技能,拓宽创业渠道,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带动当地贫困劳动力就业。

3、加强载体建设,拓宽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加强对就业扶贫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截止目前申报市级就业扶贫基地3家,县级就业扶贫基地38家,吸纳20名贫困劳动者就业。筹建就业扶贫驿站6家。结合我县美好乡村建设、"河长制"、"林长制"工作,开发农村辅助性岗位护河员15个,安排15名贫困劳动就业。

4、落实社保扶贫政策,助力精准脱贫。出台了《绩溪县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以100元/年·人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给予补贴。全县已代缴保费1989人,代缴金额19.89万元。

(六)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针对县委常规巡察、扶贫专项巡察和省委常规巡视县委发现的问题,及发生社保基金违法案件,我局下大力气排查工作中存在缺位和短板问题,切实加强机关各项制度建设,明确人事、财务、重大项目及社保、医保基金等审批权限,规范审批流程,确保权责明晰;二是充分利用办公大楼搬迁契机,将社保、医保、征缴、就业等各窗口进行整合,开设了一楼大厅集中窗口办公,并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优化服务事项,切实做到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在2017年开展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月"活动基础上,扎实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干部职工轮训工作,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组织开展建党97周年"听党话,跟党走"主题演讲比赛和"缅怀先烈、不忘初心,继承遗志、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赴家朋烈士陵园、岩寺新四军军部旧址等地实地教学,重温了入党誓词,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扎实开展"人社大讲堂",邀请县人武部、县委党校、县新研会等单位专家学者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知识、党史军史等专题讲座。同时,积极创建"阳光人社、惠民先锋"党建品牌,不断创新丰富党组织工作方式,组织开展"三·八"节、年轻干部夜学、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进一步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提升干部职工的服务水平,更好地为绩溪人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服务。

二、存在问题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社会转型和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多种人事和社会保障矛盾凸显;二是受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引进高学历、高技能人才十分困难;三是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劳动争议调处和劳动监察执法力量薄弱,应接不暇;四是乡镇基层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村协办员待遇没有统一标准,相对偏低,影响工作深入开展;五是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急待提升,由于人社干部变动频繁,新招录人员不断增多,加之人社业务量大、政策性强,新入职人员短时间内难以全面把握政策。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积极推进全民就业创业。一是持续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二是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徽州学校、皖嫂家政培训学校等教育培养、实训基地,扎实推进贫困人口、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技能培训。落实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提升在职职工技能水平。三是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贫困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四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利用我县再就业园区,上庄、临溪农民创业园等创业创新平台,推进青年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

(二)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积极推行社保普惠于民。一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与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做好全国统一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相关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二是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好以新业态从业人员、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的参保工作。积极做好"机关保"清算工作;三是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完善医保"一卡通"快捷结算功能,持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基金监管,健全和完善基金稽核和内控制度,进一步做好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积极做好招才引智工作。一是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绩溪聚才行动"的若干意见》,通过简化程序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专业的高技术人才;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全县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积极做好高、中、初级职称推荐和评审工作;三是继续做好企业退休军转干部、1953年底前参军转业到企业工作和1954年后入伍"参战参试"的企业退休人员政策落实工作;四是继续做好公务员考录管理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一步做好劳动用工备案,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严格执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二是加强调解仲裁工作。进一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深入推进仲裁院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大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建筑、工业企业领域欠薪问题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治理欠薪问题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

(五)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打造高效"阳光人社队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即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依法行动,妥善化解信访隐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以"互联网+人社"提质增效,着力构建廉洁高效的阳光人社队伍。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