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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清远市人社局2018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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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社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我市人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市人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

一、主要工作成效和亮点

(一)坚持稳就业、促创业。始终把就业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牢牢守住经济发展底盘。全市新增城镇就业4.4万人,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10.28%,失业率控制在2.38%。完善就业政策。积极应对经济环境变化对就业的影响,打出促进就业的政策组合拳,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进一步促进就业九条措施及支持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大补贴支持力度,稳定就业。调整就业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加大对重点就业人群的帮扶力度,首次建立戒毒康复人员和精神病康复人员就业扶持机制。稳定重点群体就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扎实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组织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1.37万人次,核拨补贴2341.2万元。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管,组织各类职业技能鉴定3.3万人次。激发创业活力。市公益性创业孵化基地和省市共建创业孵化基地一期正式运营,入驻项目41个,创业团队135人,带动就业146人。省市共建创业孵化基地二期项目及市博士和博士后区域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顺利推进,全市孵化基地面积增至8988㎡。新增省级示范性孵化基地1个。成功举办省"众创杯"创业大赛科技领航赛片区初赛和我市第三届"创业冲锋号"创业大赛,促成4个项目获得创投资金共1650万元的投资意向。我市积极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复退军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市财政专门安排1000万元用于复退军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鼓励复退军人创业。搭建供需平台效果明显。密集举办"南粤春暖"等各类招聘会364场次,达成用工意向约4万人。在全省率先创办市家政服务超市,打造集家庭服务、求职择业、技能培训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家庭服务业平台。积极完善公共服务。统筹做好全市就业失业监测,开展全市企业社保成本和用工情况专题调研,科学研判就业形势,及时调整服务计划。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的效应,发放就业创业补贴3500多万元,惠及1.8万人次。全市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360人,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市就业局势稳定。

(二)着力强保障、惠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保覆盖面。印发扩面征缴工作方案,推进企业职工全员足额参保。全市各险种参保共774.94万人次。社保基金总征收收入85.1亿元、总待遇支出108.47亿元、累计结余141.1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8.35%、42.83%、3.85%。深入推进社保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基本完成参保登记,完成征缴率95.8%。在全省率先完成职业年金征收工作。继续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促进我市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稳。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社保成本,为企业减负4.17亿元。经市政府同意,2018年7月1日起实施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每年为用人单位减负约3000多万元。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为443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1880多万元。按病种分值结算办法的政策进一步完善,增加6种病种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认定工伤案件2981宗,组织劳动能力鉴定1163人。社保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提高到1892.42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8元。社保经办服务更加高效。在全国约1.6万家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实现医疗保险"一站式"实时结算。三连一阳、英德5个标准化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均投入使用,建设率位居全省前列。在全市投放150台社保自助终端,实现群众社保业务零跑腿自助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实现网络自助缴费及银行代扣代缴。依托省大集中系统,实现养老待遇资格"刷脸认证"、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移动缴",社保卡相关业务在线办理等,推动服务模式向网上、掌上经办转变。清城推行"小一门"村(居)政务服务便民改革,将省大集中平台延伸到基层,下移32项社保经办业务到辖区160个村居,受理业务约3万宗。社保基金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开展内控检查和骗取保险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基金监管和医疗监管力度。社保经办风险管理三年专项整治工作得到省社保局充分认可。

(三)全力聚人才、强支撑。坚持人才引领发展,为清远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我市新认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83人,新增专业技术人才6200人。突出人才政策引领。助推我市"创新十条"和"人才高地"两项人才新政出台,并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受理企业引进高级职称、博(硕)士、高技能人才享受生活补贴46人。发放各类人才资助资金2612万元。搭建人才交流发展平台。成功举办第四届"创新驱动发展"高端人才交流会,参会专家级别、人数创历届之最,成果丰硕。"海外院士工作站"建站启动,新建海外人才工作站2个,签约高端人才项目6个,18位高端人才与本地企业达成合作意向。3次获诺贝尔奖提名的海外院士将率领团队推动清远高端分子医学影像设备的研发与产业化。省市共建人才驿站获省资助80万元,促成高层次人才与我市企业产学研合作项目超30个,落地高端人才、海归人才、博士人才项目15个。积极争取到省级资金1000万元,扩大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模,现有省内15家企业有意向进园落户。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建设进入施工招标阶段。成功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博士工作站13个,新增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加强人才引进培养。与清华、北大、人大达成实习合作,首期接收53名实习生来清远实习,擦亮了清远"城市名片"。加快推进枫桦花园等3处人才公寓建设,解决人才住房问题。制定政府顾问聘任管理办法,选聘第三批政府顾问32人。在国内知名高校举办市创新型企业家总裁培训班和人力资源管理培训班。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功举办"技创未来"清远职业技能大赛。认定一批市"技能先锋"、技术能手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技师学院创建省示范性技师学院工作稳步推进。实施"粤菜师傅"工程。举办"粤菜师傅"人才培育研讨会和首届"匠心雕龙"烹饪大赛。在市技师学院现有条件的基础上充实和完善烹饪实训条件,筹建我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完成该专业招生250名。人事管理更加规范。开展工资津补贴发放专项清理,完成市直机关岗位津贴归并。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入收尾阶段。招录公务员398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0人。人事考试零事故。军转干部安置和解困稳定工作扎实有效。

(四)坚决维权益、促和谐。不断完善监察、仲裁、劳动关系机制,努力形成三位一体的劳动维权合力。健全劳动关系制度。印发劳资领域社会矛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对县级政府相关工作考核。修订《清远市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程序。推进欠薪治理。落实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和保证金管理办法,缴存工资保证金10.86亿元。认定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2家。向公安机关移送欠薪案件26宗。加强隐患排查,主动巡查用人单位1.1万家(次);排查出劳资纠纷404宗,协调处理291宗,立案处理113宗。为3110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5584.92万元,涉及人数和金额同比下降均近60%。处置突发性事件1宗,同比下降88.9%。未发生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5%,建立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83%。办理信访案件1615宗,同比下降4.89%。推行领导接访,两宗多年信访难案得到解决。启用市劳动保障监察应急指挥平台。建成县级劳动保障监察应急处置中心6个。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753宗,涉及劳动者3043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410元/月,增幅16.5%。

(五)注重强能力、提效能。思想建设深入推进。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为龙头,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等理论专题20多次。局领导带头讲党课、谈心得,撰写理论文章。全局以上率下,自觉运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意识形态教育,成立综合分析研判小组,定期研判。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直机关"中国梦"主题歌曲演唱大赛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识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组织建设逐步规范。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局8个党支部均建成"六有"党支部。接收新发展党员对象3名,吸收预备党员5名,预备党员转正4名。作风建设持续转变。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领10个调研组分赴各地开展"深调研"活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认真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落实"抓早抓小"机制和廉政谈话制度。成立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行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推进行风建设"一号工程"。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获市直单位第三名。加强信息化建设。社保卡持卡基本实现全覆盖,补换实现立等可取,已在社会保险及就业创业等方面铺开应用。"智慧人社"工作逐步推进,启用智慧人社服务展示与指挥监控综合大厅,升级扩充村居平台自助终端、"数字人社"应用功能。全力加强省集中式一体化业务系统软硬件建设和技术支撑,先后保障运维工单管理、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等多个系统上线平稳运作。法治人社建设进一步加强。从严管理规范性文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从源头降低控制行政决策风险隐患。2018年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100%,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强力推进就业技能社保精准扶贫。制定人社精准扶贫"1+4"实施方案。2018年,全市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员24520人,100%实现就业。出台公益性岗位统筹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公益性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贫困人员和退役军人,全市公益性岗位安置259人。创建"扶贫车间"、"扶贫工作坊"等就业安置点累计29个。组织贫困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4291人。发放贫困家庭技校生生活费补助1035人,共397.59万元,实现100%发放。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政府代缴医疗保险费用,并落实医保待遇倾斜政策;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或待遇领取条件的均100%政府代缴参保费用或领取待遇。技能扶贫工作得到国家人社部认可,中国劳动保障报、"技能中国"微信公众号作了经验报道。

二、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我市人社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全市用工需求与人力资源供给存在结构性失衡;社保待遇与人民期望有差距;招才政策、用才平台、留才环境缺乏较强竞争力;建设领域劳资纠纷易发多发;精准扶贫任务艰巨等问题。

三、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抓好人社各项工作,奋力推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以理论武装为根本,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进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懂弄通做实,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学习强国"平台的推广运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模范机关建设。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狠抓行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以行风正党风改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制定重大问题研究计划,深入基层摸清情况,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战略性、科学性。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在选人用人上体现讲担当、重责任的鲜明导向,注重选拔培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成绩突出的干部,定期进行干部轮岗轮训,提升干部岗位认同感和责任感,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二)坚持以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为目标,全力促进就业创业。2019年,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扶持创业2500人以上。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全面落实"促进就业九条",确保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实施到位。用足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积极备战2019年省"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举办市第四届"创业冲锋号"创业大赛,进一步营造"双创"浓厚氛围。加快省市共建创业孵化基地二期项目及清远市博士和博士后区域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投入使用。探索建设区域性农民工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发挥好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平台的辐射带动效应。推动各地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帮助初创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大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有效。进一步利用"互联网+就业服务",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效对接。继续开展"南粤春暖"、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大规模开展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加强市家政服务超市监督管理,升级家政服务平台,深挖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潜力。抓好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扩面提质,探索开展新经济新业态等就业形态监测。

(三)坚持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为目标,全面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全员足额参保,完善社保扩面征缴长效机制。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完善机关养老保险待遇核发工作,梳理分类退休人员各项数据,待省相关配套细则落地后确保机关养老保险待遇按新标准按时、准确、足额核发。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进一步推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按照省统一部署,提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继续落实降低企业社保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积极配合省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加快落实交通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保障交通工程项目职工的工作安全。加强社保经办服务队伍管理,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能力。全面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和风险防控,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坚持以聚焦"高精尖缺"和工匠人才为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兴市"战略。进一步研究"人才高地"政策有关实施细则,推动政策落地。做优做强人力资源服务业,筹备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园,引进知名优质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入驻园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加快推进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建设。举办"创新驱动产业发展"高端人才交流会。继续创建博士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充分利用省市共建人才驿站、海外人才工作站、"海交会"、"留交会"等平台做好人才项目对接,推动科研创业团队国际交流。密切联系全市企事业单位,全面掌握人才需求,结合我市总体经济发展目标,组团赴省内外重点院校和科研院所招贤纳才。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制定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完成首届"清远市企业首席技师"评定工作。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创建省级"粤菜师傅"基地和"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各2个。培养"粤菜师傅"至少800名。推进我市地方特色粤菜烹饪技能标准开发。举办"粤菜师傅"技能大赛和"粤菜师傅"技艺交流切磋活动。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力扶持市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化专业设置,扩大高级工以上学制规模。加快推进枫桦花园、凤凰安置区等人才公寓建设进程,尽早投入使用。全面实施人才"优粤卡"制度,拓展"清远市高级人才证"服务功能。做好人才储备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严密组织好各类考试。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加强职称认定、评审工作。组织好粤东西北地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体制机制,推进事业单位人事信息系统管理,优化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促进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精准化。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绩效工资水平和调整机制,探索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五)坚持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改革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支持鼓励律师、行(商)业协会、合法社会组织等力量依法参与。稳妥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开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劳动关系发展趋势分析研判。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实行监察巡查在劳资纠纷风险高发领域全覆盖,重点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重点打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对企业欠薪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针对建设领域等发生的重大疑难案件,及时介入,加强调处,及时稳控化解矛盾。加快英德、阳山劳动保障监察应急处置中心建设。加强初信初访的办结力度,实行信访办理提速增效。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和仲裁与诉讼衔接协调机制。推进劳动争议案件办案方式改革,在全市试点推广要素式办案。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开展调解仲裁专业化培训工作。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指导,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六)坚持以提升综合能力建设为目标,提高事业发展能力。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措施,严格按照政府核定的人社权力和责任清单履职尽责,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推动人社业务协同。积极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我市社保卡发行管理有效支撑各项业务应用的开展。全力开展就业技能社保人才精准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创新服务模式,满足群众多元化服务需求。围绕机构改革开展"强基健体"工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遵循中央顶层设计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科学制定三定方案,合理设计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有序做好职能和人员划转,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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