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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关于2019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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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关于2019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兴安办〔2019〕65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7月中旬,市安委办组织6个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以及市各有关部门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均能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围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工作各项任务,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普遍实行安全生产"双主任、双分管"负责制,同时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并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方式,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所属单位、村、企业。市各有关部门均能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一些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参与企业安全检查,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

2.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围绕市安委会下达的任务指标,稳步推进工贸企业网格化建设、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风险辨识管控、较大风险作业场所规范化创建等重点工作,基本做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截止目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贸企业一、二级网格员已全部配备到位,全市新增二级标准化申报企业4家、三级标准化申报企业130家、小微企业标准化申报企业180家;开展风险辨识管控企业398家;开展风险较大作业场所规范化创建企业148家。

3.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盐城响水"3·21"事故发生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均能按照上级的有关部署,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安全环保消防领域重大隐患违法行为专项严打整治等行动,全力排查整治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目前,百日行动已经结束,专项严打整治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百日行动期间,全市共检查企业5508家,排查隐患20977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94项,整改隐患17422项,约谈企业33家,立案146起,责令停产52家。

4.宣传教育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了防灾减灾咨询日、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主题咨询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安康杯"竞赛、"青年示范岗"创建以及安全生产知识专题讲座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了一批安全知识图册、推出了一批安全文化精品、宣传了一批示范典型、开展了一批共教共宣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在社会上广泛掀起"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热潮,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从督查情况来看,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有:开发区、兴东镇、周庄镇、陈堡镇、垛田街道、安丰镇、竹泓镇、合陈镇、大邹镇、海南镇。工作开展较好的部门有: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气象局。

二、存在的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虽然安全监管整体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专业委员会作用的发挥有待进一步强化。市部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牵头部门未认真履行专委会办公室职责,未定期组织召开专委会工作例会,及时分析梳理、总结并有针对性地强化本行业领域、薄弱环节的监管工作,未定期组织开展对成员单位落实上级部署、履行职责、重点任务完成等情况的巡查,致使专业委员会在本行业领域统筹协调、指导调度等作用的发挥不明显。

2.监管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乡镇、部门隐患排查不够深入细致,排查出来的隐患大多停留在一般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偏少,与实际情况不符。个别乡镇、部门对一些重大事故隐患因担心整改不了存在视而不见、刻意隐瞒的现象。少数乡镇对于排查出的隐患,缺乏跟踪监督,未有效形成隐患整改闭环。一些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现象,个别部门立案数为零。

3.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乡镇未按照规定配足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专职安全员,一些监管执法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同时兼职现象严重,甚至个别乡镇安全助理长期在外从事招商。部分乡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技能不能适应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的需求,主要表现在监管执法检查不规范、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部分乡镇缺乏对标准化达标企业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部分乡镇、部门相关专项整治、安全检查台账资料不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实施靶向发力,针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全市安全环保消防领域重大隐患违法行为专项严打整治行动,落实各项措施,加快推进重点工作进度,确保年底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

1.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认真对照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查漏补缺,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2.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于排查出的隐患,依法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并按照"五落实"要求,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和依法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要强化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企业关停到位。 

3.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只检查不执法和执法弱化的问题。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和影响恶劣、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4.进一步做好应急各项准备。当前正值夏季高温汛期,事故易发多发,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质储备和应急演练。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及时准确报送事故信息,并与宣传、网信部门加强联动,有效管控、妥善应对安全生产舆情。

兴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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