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察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县监察委员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1月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委始终把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纳入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县监委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和监督下,依法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攥紧拳头,攻坚克难,向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精准发力,持续净化县域政治生态。
一、我县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的主要情况
在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监委强化政治担当,依法履行职责,以亮剑惩治的坚决态度,从严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以正风反腐惩恶的扎实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监委先后被评为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4名同志被评为市、县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
(一)坚持党的领导,组织保障坚强有力。坚决扛起重大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坚持把"打伞破网"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监委主任任组长、监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细化任务分工,为"扫黑、打伞、问责"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先后组织召开20余次监委委务会、案件专题会、工作推进会,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研究安排"打伞破网"各项工作。特别是在全市首例涉黑组织案件"一案三查"中,积极争取协调市监委及相关县区抽派业务骨干组建专案组,为案件侦办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撑;协调督促涉案单位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为审查调查工作扫清障碍。
(二)坚持深挖彻查,切实回应群众关切。认真清理全县监察系统内查处的干部涉黑涉恶案件,制发工作提示函51份,推动政法机关及乱点乱象治理牵头单位全面清理、及时移送近年查处的相关问题线索148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线双核""一案三查"要求,依法严查快处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推动工作不力等典型案件,成功查办XX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保护伞"案件,查处干部13人,有力维护一方平安,受到社会高度赞扬。2018年以来,全面贯彻"三个区分开来"精神,坚持精准惩治、严管厚爱结合,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94人次,其中涉黑涉恶29人、充当"保护伞"15人次,移送司法机关3人,乡科级及以上干部34人次,切实让黑恶势力无"伞"可遮、无处可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为保证案件质量,协调法检两院审判、公诉业务骨干对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三查"情况开展三轮"回头看",确保问题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到位、程序合法。
(三)坚持统筹联动,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建立深挖彻查"保护伞"问题线索协调联动机制,会同县扫黑办、县公安局等单位召开扫黑除恶案件线索分析研判会6次。持续加强与政法机关、自然资源、生态环保、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络,推行涉黑涉恶案件"双专班"办案模式,实行问题线索双向移交,确保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乱点乱象整治作为日常监督、综合监督检查的重点事项,积极整合派驻监察组常态督导、督导组专项督导等监督力量,实行委领导包片包案督导,加强对有关单位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重点发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站位不高、重视不够、责任不清、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效果不好等问题,累计开展追责问责50人次,推动整改乱点乱象问题600余个,持续释放强大震慑。
(四)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坚持常态促长效,治标更治本,扎实抓好"后半篇"文章。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警醒作用,督促指导县公安局等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场次,把相关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纳入全县典型案例巡展内容,相关问题录入全省第一批公开曝光典型案例,通过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廉洁履职、秉公行权,自觉同黑恶势力划清界限,知敬畏、守底线。充分运用《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及相关部门专题剖析查原因、建章立制堵漏洞,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2018年以来,共向县公安局、房管局、自规局、文广旅局等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12份,指出问题28个、提出建议36条,均得到全面认领、认真整改、及时回复。认真总结固化成果,建立完善了《关于完善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配合的通知》《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工作中查处典型案例"以案促改"的工作机制》等制度机制,为持续推动"打伞破网"工作常态长效打下坚实基础。
(五)坚持系统施治,巩固拓展斗争成果。坚持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统一,持续用力推进"行业清源",督促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开展乱点乱象治理,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完善《整治非法营运工作长效机制》《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等长效机制36个,推动行业管理更加规范,行业秩序持续好转。扎实开展"4+2"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督促1234人主动说清问题,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87人,追缴退赔资金X万余元,曝光典型案例13件,推动重点行业领域风清气正。坚持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与基层"拍蝇"相结合,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推进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2021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284件320人。紧盯政法系统"六大顽瘴痼疾",严格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相关政策,持续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2人,有效净化政法干部队伍。纵深推进"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工作,统筹推进大走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诉求30000余个,党群干群关系持续改善。
二、工作中的体会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实践中,我们有如下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县委始终强化组织领导,将"打伞破网"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推动监察、政法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步调一致,有力保障了"打伞破网"高站位谋划、高水平推进、高标准落实,形成了攻坚克难荡涤黑恶的强大合力,推动了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开展。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伞破网"必须坚持为民理念,必须坚持与维护民生民利结合,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结合,与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结合。"打伞破网"成效必须请群众来监督,由人民来评判。必须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拿出决胜姿态和雷霆行动,同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斗争到底,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三是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是推进"打伞破网"的前提条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依规依法、精准处置,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件案子、每一个查处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四是必须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打伞破网"必须往深里挖、往实里做、从根上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在以案促改、系统治理、长效常治上下功夫,有效推动有关单位找漏洞、排风险,不断扎紧制度篱笆,建立完善治本长效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在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一是部分行业领域整治深度不够。推动相关部门对行业内易发多发问题的日常监管和风险排查不彻底,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职能发挥还不到位。二是发动群众参与"打伞破网"广度不够。对外宣传力度还需加大,群众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线索效果还是不够明显。三是个别监察干部专业化能力不足。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错综复杂、"保护伞"盘根错节,从繁杂的各种信息和表象中找到攻坚方向,对监察干部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持续在强化素能建设、打造过硬队伍上狠下功夫。
三、下步工作考虑
县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监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监督和"惩腐打伞"工作相关要求,始终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抓手,在思想上紧起来,措施上硬起来,行动上实起来,保持"惩腐打伞"势头不变、日常监督力度不减。
(一)强化监督保障执行,凝聚"打伞破网"强大合力。强化联合督导,联合县扫黑办加强对有关工作的跟踪督办、监督检查,推动常态化各项要求落实落细。持续加强与政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加强与人大、司法、行政等各类监督主体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推动形成"打伞破网"强大合力。
(二)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推动"打伞破网"纵深发展。依托"信、访、网、电"举报平台,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积极性,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强化监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健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专门台账,定期统计更新,对"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研判、优先转办。加强与政法部门的经常性联系沟通,与政法部门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绝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和漏网之鱼。
(三)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助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紧盯金融放贷、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市场流通、矿产资源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常态化开展排查,督促职能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发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的单位,督促做好以案示警、以案释法,警示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组织开展案件剖析,深入查找问题症结,通过制发提示函、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适时选取典型案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的强烈信号,推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动"打伞破网"规范高效。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知重负重、守责尽责,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以更实举措加强管理监督,不断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在依法履行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职责中,持续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的沟通汇报,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巩固和深化"打伞破网"成果,筑牢常治长效"防火墙"。
(五)加强队伍自身建设,锻造本领过硬监察铁军。坚持以"三亮三比三树"行动为抓手,抓实学习教育拓展,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为全县干部树立严格自律的标杆。完善内控机制,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坚决严防"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