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XX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市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工作推进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2018年XX市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市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全力支持市监委依法履职,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在案件查办、力量配置、改革推进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在XX市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市监委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市监委成立以来,共查处群众反映强烈问题365个,处理510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5人。
(一)聚焦"国之大者",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是强化精准监督。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建立脱贫攻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财政、审计等23个职能部门,定期梳理、调度监督工作情况。组建16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市镇(街道)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3次,发现并督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问题97个。适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督改危房改造对象识别不精准、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建设推进滞后等问题56个,有力保障脱贫攻坚工作进程和质效。
二是加强问责查处。制定出台《XX市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围绕资金项目监管、工作作风等6个方面细化和规范问责适用情形和程序。严格落实《XX市干部落实不力、作风不实红黄牌预警问责管理办法(试行)》,对扶贫工作履职不力的39人记黄牌41张、红牌4张。建立脱贫攻坚问题线索快查快结机制,市监委成立以来,共收到和发现问题线索87个,查处脱贫攻坚领域问题32个,处理51人,通报典型问题4批次9件,切实推动全市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促进有效衔接。将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细化、分解、完善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监督、督促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严肃查处乡村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等19项重点任务,切实推动各职能部门、监察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围绕防返贫致贫、资金使用、乡村振兴、权责事项4个方面18个小项开展调研督导,提交上级部门解决问题5个,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问题11个。严肃查处工程验收不认真、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27个,处理49人,有效确保"四个不摘"要求落地落实。
(二)聚焦"打伞破网",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一是协同联动,深挖问题线索。市监委在畅通"信、访、电、网"等信访举报渠道基础上,健全完善与执法司法机关之间的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做到快接快移、应移尽移,共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6件。加强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分类分级开展阅卷式筛查和查否线索复查,共召开专题会5次、问题线索研判会31次,确保问题线索无遗漏。
二是快查严处,及时形成震慑。始终保持凌厉攻势,加强系统内履责情况监督,对上级督导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攻坚,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监督检查50余次,制发督办通知12个,推动8条问题线索加快办理。探索建立"班子成员包案、专班推进"的工作机制,持续深挖彻查"官伞""警伞""变相伞",共查处问题11个,处理1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5人,依法严惩形成有力震慑。
三是边打边建,注重长效常治。针对监督调查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监察建议书》点对点反馈给责任单位。要求所涉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建立"133"工作机制和"1+3+N"联动联勤排查等制度机制24个,构建起共建共享的新型城乡基层治理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开展。
(三)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治理行业系统突出问题
一是持续狠抓"4+2"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聚焦发改、住建、卫健、人防、人社、经信等问题多发领域,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案件线索等进行梳理排查,起底信访举报和已办结案件问题线索24件。建立4个派驻机构协作配合机制,督促梳理各行业系统投诉举报2900余件,逐一核实、逐一销号。市监委通过与责任单位、派驻机构有机联动、同向发力,共查处重点行业领域问题43个,处理62人,有力整治行风政风。
二是严细慎实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落实领导班子包案工作机制和粮食购销领域问题线索快查快处机制,细化专项整治5个方面12项重点任务。分领域、分行业、分系统对涉及粮食购销方面的行政处罚、职务犯罪、信访举报等情况进行全面筛查,督改问题20个,查处问题5个,处理8人。推动《XX市市级储备粮食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XX市市级储备粮入库验收制度》等17项制度规范加快落地,有效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三是聚焦群众身边"可视""有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围绕乡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执法司法等"十大领域",建立市监委统筹抓总、10个牵头单位调度指导、17个派驻机构跟进监督的"1+10+17"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共制发宣传海报3200余张,收集群众意见建议63个,发现问题线索52条,查处问题48个,处理66人,通报典型案例7起,真正让群众"可视""有感"。
(四)聚焦民生民利,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一是强力推进"一卡通"到"一卡统"。督促各镇(街道)对辖区群众应享受惠民补助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人到户等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推动自查整改问题98个。组建3个专项检查组,对镇(街道)自查和部门检查情况进行再监督,抽取20个村(社)开展专项督导,督改问题15个。坚持"精准、高效、规范"原则,制发线索交办函89期,查处"一卡通"问题52个,处理53人,推动全市46类70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均装进制度"笼子"。
二是切实抓好农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市监委紧盯村集体资金资产运行管理、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联合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力量,对重点基层站所和重点村开展提级监督,查处集体资金不入账、违规处置资产资源、侵占集体资金等"三资"管理问题49个,处理63人。同时,市监委精选近年来"三资"管理方面的典型案例,制发《反思"身边案"莫做"案中人"》警示录1000余册,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有效增强村组干部规范用权、廉洁用权意识。
三是从严从快加强环保追责问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建"1名班子成员+N个科室"的6个环境问题督查组,督改噪音油烟扰民、垃圾焚烧污染、污水废水乱排等环保方面问题6个。严格落实立转、立交、立查要求,建立环境保护督察追责问责工作机制,共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问题8个,追责问责15人。扎实开展"回头看"核查,督促纳入全市整改的230个问题全部按时整改到位,环境质量持续有效改善。
(五)聚焦基层作风,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
一是精准监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从基层站所、窗口单位等末端入手,查处公车私用、违规收送节礼等问题47个,处理86人。坚持"废、改、立、释",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建设开展"回头看",检视制度文件104个,新建和修订制度2个,不断压缩问题隐形变异空间。
二是大力整治不作为及"懒散拖"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梳理群众反映较多的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等问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明察暗访,及时查处问题43个,处理44人,追责问责21人。组织召开"基层听音·汇聚民心"坝坝会324场次,通过"面对面"问责问廉问担当,推动乡村道路建设、房屋修建、供排水等1071个问题得到快速有效解决。
三是严肃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衙门"作风、坐堂验收等问题,严肃查处45件60人。坚决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推动减少督查检查考核事项230项、减幅89.1%,减少属地管理事项7项、减幅20%,让干部精力更加聚焦在办实事、抓落实上。
二、工作初步体会和存在问题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我市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这得益于XX市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得益于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体会和认识。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监察工作政治属性。监察委员会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必须坚决贯彻党的部署、执行党的决策、落实党的要求。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中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思,从政治上抓,从政治上衡量,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构建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立场,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监察工作的基本工作导向,也是做好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检验着监察机关和监察干部的人民立场、初心使命和工作质量。必须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用心用力用情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必须坚持法治思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要把依法治国理念落实到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在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中,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凡事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调查、依法处置,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落实到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中,确保整治工作经得起法律、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四是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贯通融合。整治工作是一个标本兼治的系统工程,必须树立系统观念,发挥系统优势,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在整治工作中,要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政策策略、法理融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形成纠治与防范相贯通、治标与治本相统一、自律与他律相协调的综合治理闭环,不断巩固拓展整治工作成效。
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一是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意识树得不牢。职能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重安排、轻落实,重审批分配、轻监督管理,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情况来看,个别职能部门还存在监管流于形式,审核不力、把关不严等情况,民政、医疗、农业、国企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二是"微腐败"存量还未清底。民生领域"微腐败"点多面广、新老问题叠加,侵害群众利益的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尚未得到彻底根治。基层医疗、粮食购销、社区治理、村级集体"三资"等方面的权力监督制约还存在漏洞,制度刚性执行不够,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待提升。三是"三不腐"一体推进还存在割裂。有的干部系统思维不强,片面认为完善制度、教育引导等是长期工作,效果不易显现,不同程度存在"重查处轻治理""重惩治轻教育"的现象,导致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等横向联系不够,衔接不畅,环节割裂,没有很好做到惩中治、治中防。四是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还有差距。有的监察干部对业务知识学习不够、理解不透,监督调查处置能力还不够强,不同程度存在发现问题难、甄别问题难、解决问题难的情况。少数监察干部对熟人社会监督存在思想顾虑,担当意识不强,瞻前顾后、怕得罪人,存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到位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市第XX次党代会将"惠民和市"作为XX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明确了"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的工作部署,对监察机关执法为民提出了更高要求。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必将有力推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我们将一以贯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现代化XX建设新要求和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始终保持"赶考"清醒、"奋进"姿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以"小切口"推动"大整治",用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扛起维护群众利益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监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从政治上把握好、领会好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重大意义,突出"监督的再监督"职责要求,督促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维护群众利益的政治责任。聚焦"十四五"规划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健全监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与整治同频共振,确保群众难事有人管、利益有人护。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动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市监委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规则、程序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加强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常态化沟通,及时通报重要情况,汇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坚持开门整治,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持续提高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三)深化系统治理标本兼治,切实提升整治综合效能。坚持把系统思维贯穿工作始终,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从查处个案向解决共性问题拓展,从局部治理向全域治理拓展,从惩治极少数向教育大多数拓展。深入分析违规违法案件规律,查找管理盲区、制度漏洞,提出监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体推进标本兼治,做深做实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四)不断强化队伍自身建设,努力锻造党和人民满意的监察铁军。扎实开展"铸忠诚、创一流、振衣冠"专题教育,引导监察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分门别类、有的放矢深化人才培训,通过"导师制"传帮带等方式,综合开展跟班学习、跟案学习、业务讲评、业务竞赛等实战演练,提升履职能力。完善权力运行内控机制,严格落实"五个决不允许"要求,对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执法违法行为快速查办、精准惩处,零容忍清除"害群之马",以自身正自身硬树立监察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监委将在XX市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持续用力、精准发力、倾心竭力,扎实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取得更大成果,为高质量建设XX东部区域中心城市、打造"五个新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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