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各类工作总结200篇(第193/312页)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一是高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今年以来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74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69.58万元。二是多元化调处劳动争议。2022年,多元化调解工作室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0余次,收集有可能引发集体劳动争议的问题线索1条,并针对问题线索入企协调劳动纠纷,成功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我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三是启用线上庭审为民办实事。县仲裁委使用线上庭审设备,借助"广西微仲裁"在线庭审程序成功审理了1起当事人远在外省的劳动争议案,使得当事人不跑腿也能参与仲裁活动,减少当事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获得当事人的好评。四是设立首个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工作站。今年4月19日与县妇联、县司法局和县人民法院联合成立XX县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工作站,为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开通了绿色通道、专用庭审室、调解室、心理疏导室及女职工劳动维权咨询热线,截至目前共处理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52起,共为女职工挽回损失36.78万元。五是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工作。年我县推送11名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进入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库;向柳州市推荐1家调解组织作为第一批"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推荐对象,培育3名调解员作为"柳州市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认定候选对象。
3.集体劳动合同审查备案。全县已建工会企业数1276户,集体合同签订率100%,有效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目前审查备案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累计103件。
(五)坚持落实帮扶政策,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继续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扶持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印发《XX县关于做好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开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截止目前,我县就业补助资金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56个,在岗脱贫劳动力156人,累计安置脱贫劳动力208人,发放补贴资金151.7万元。二是及时做好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发放工作。截止目前累计发放补助3188人,补助金额205.49万元。三是落实就业帮扶车间各项政策。目前我县共有就业帮扶车间23家,累计带动就业3682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87人,发放就业帮扶车间带动就业补贴7.2万元,享受补贴36人。四是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协调民政、残联、乡村振兴办等部门做好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脱贫继续扶持2年等特殊人员的参保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做好代缴保费工作,已为0.37万名特殊人员代缴2022年度保费,代缴保险费共计37余万元。
(六)做好人社服务"打包办"业务工作。截止目前,累计办理企业招用员工包4910件,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包1646件,失业包2030件,高校毕业生就业(含灵活就业)包2248件,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包355件,创业包7421件,职工退休包1591件,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包137件,退休人员过世包1211件,申领社会保障卡包1137件,失业补助金包84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企业需求培训工种与国家培训目录大典(职培云)目录适配度不高,培训方式不够灵活,难以满足企业的实际情况。二是村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能力水平不足,缺少专职工作人员,多是村干兼任协管员。三是部分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不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为了能继续务工而隐瞒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投诉者不能提供如劳动合同等重要的材料进行投诉。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加强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促进农村劳动力快速精准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项业务网上办、便捷办、打包办的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好宣传平台,不断提高群众对政策知晓率,推进各项稳就业保民生政策落地。四是继续开展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大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技能培训力度。
(二)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工作。一是继续做好降费及缓缴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政策知晓率达到100%;二是继续完善被征地农民信息采集工作。按时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资金,确保完成本年度任务。根据信息采集情况,及时组织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落实社保补贴。三是扎实做好各险种待遇审核及发放工作,保障基金安全。四是加强社保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高效运行。五是加强社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社保政策知晓率,提高参保意识,自觉申请参保,实现我县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目标,不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参保率。
(四)人事人才工作。一是继续做好2022年人事聘用以及柳州市级"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工作。二是继续做好人事人才的流动工作。落实平时考核制度。三是继续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备案工作及培训工作、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四是继续做好事业单位2022年季度绩效审批工作,工资福利各项业务工作和办理退休手续等工作。五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工作,对每一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点对点、一对一"的就业援助服务。六是继续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按政策落实就业见习补贴。七是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八是开展脱贫家庭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行动。
(五)继续做好劳动关系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督促建筑领域企业严格落实"一金七制",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抓好日常业务办理工作。进一步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企业的监管力度,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二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集体劳动合同审查备案、劳务派遣单位上一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三是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结案率、调解率等目标任务。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工作机制建设,继续培育"金牌调解组织""金牌调解员",提高基层化解争议能力。四是积极推行仲裁审理繁简分流机制,提升调解仲裁公共服务效能。深入开展仲裁行风建设,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充实仲裁员、调解员力量,壮大入库调解员队伍,加强学习培训,逐步提升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