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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6篇(第5/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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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虚心听取意见,主动征求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推行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22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42件。全面推行检察公开听证工作,组织开展公开听证131次。

一年来,XX检察工作稳步提升,先后有5个集体、7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我院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吉林省文明单位"称号,被最高检评为"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经验先后3次被最高检及省检察院推广。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效果还有待加强;二是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四大检察"协调发展不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效果还不明显;三是个别干警司法理念、办案方式亟需转变,高素质人才培养力度还有待加强,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建设践行"两山"理念实验区的重要一年。我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检察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全区振兴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XX绿色转型全面振兴作出检察机关新贡献。

(一)加强党的领导,以更高站位强化检察担当。

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二)坚持人民至上,以更实举措维护保障民生。

聚焦服务建设,自觉把检察工作与维护平安稳定融为一体,努力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推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能动履职,以更优理念强化法律监督。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监督质效上下功夫,努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四)坚持严管厚爱,以更严标准锤炼过硬队伍。

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精气神,注重人才培养,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保持队伍廉洁清正。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公开赢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上级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聚焦全区中心工作,发挥检察职能,踔厉奋发,扎实工作,为我区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XX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8起案件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优秀案例,5人被给予记功奖励,在辽宁省检察机关工作实绩考核中进入先进行列,并被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基层检察院。

(一)坚持政治铸魂,强化党的领导,以实际行动夯实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情况及检察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案件,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相融合。始终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将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司法办案各个环节,切实维护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履职办案中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求极致"的精神向社会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依法对一起反击不法侵害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治精神,以检察担当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二)坚持服务大局,强化能动履职,以检察保障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坚持司法办案与促进发展、保障安全、维护稳定同向发力,切实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的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12件145人,提起公诉336件482人。坚持疫情防控与检察履职两手抓,提前介入妨害疫情防控案件,精准打击涉疫犯罪。"检察蓝"主动化身"防护白",参与志愿服务1100余人次,全力投入抗疫实战。不断凝聚反腐合力,提前介入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对3名涉嫌犯罪的中央储备粮丹东直属库工作人员提起公诉,守好人民粮仓。协助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进一步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持续深化营商环境建设。聚力服务最优法治营商环境,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1件25人,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主动开展"检企亲清"走访活动,与XX草莓协会共寻保护XX草莓知识产权良策,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精准助力企业平稳运行发展,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2名涉企经营者变更强制措施。监督社区矫正机构为11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经营活动打通"绿色通道"。着力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对2家涉案民营企业开展合规考察,为"带病"企业提供"康复"机会。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发现某企业存在致使公众利益受损隐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企业建立合规内控风险隐患防范机制,为企业健康发展增添法治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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