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6篇(第33/70页)
(二)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全力服务保障XX高质量发展。
以强有力的检察履职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主动为重大产业项目及市场主体保驾护航,为科技创新拔钉清障,助力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有针对性地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促进诉源治理,在检察监督实践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
(三)始终坚持把解决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大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把法律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推动解决一批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公信,以强有力的法律监督推进法治XX建设。
(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法治力度和温度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时刻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履职宗旨,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案件。严惩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服务保障美丽XX建设。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扎实开展检察听证,落实检察长接访等制度,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始终坚持把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大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XX检察"铁军"。
持续加强两级院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巩固基层检察院建设成果,加强新时代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检察管理,统筹规划推进两级院检察信息化建设,加速数字检察建设。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履职制约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持之以恒推进"三个规定"落实,深化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的赶考路上,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不负人民,发愤图强、争创一流,奋力推动新时代XX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大力培育制造名城,加快建设幸福XX"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2日在XX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抓手,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推进现代化新XX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行政、民事、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案件7856件,同比上升9.84%。共有82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平安江西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等一批先进模范和典型。
(一)聚焦更高水平的平安XX建设,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279人,起诉3306人。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决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突出惩治涉枪涉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319人。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6人。精准指导临川、东乡、南城、金溪等4个基层院依法办理金溪盗采矿产资源系列案。积极推进网络空间治理,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862人。对毒品犯罪零容忍,起诉155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75人,盗窃、诈骗等犯罪663人。
更深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愿认罪认罚的2826名犯罪嫌疑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9.86%,被告人认罪服判率98.37%。在全省率先出台常见犯罪不捕不诉办案指引,准确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1645人、不起诉1691人,同比分别上升76.31%和184.68%。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137人,诉前羁押率28.4%,同比下降28.5%。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办法,推动解决赔偿诉求于法无据,双方难以就赔偿达成谅解等难题。崇仁县检察院采取建议有关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等非刑罚处罚措施,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加以惩戒和警示教育,防止"不诉了之"。乐安、宜黄两个基层院试点运用电子手环等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手段,对非羁押犯罪嫌疑人实施"云"监管,实现不"关起来"也能"管得住"。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配合,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17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4人。与监察机关共同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4人。金溪县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行贿案时,积极配合县监委成立追赃小组,依法查封扣押行贿人涉案财产7000万余元,入选国家监委、最高检首批行贿犯罪典型案例。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深入排查线索32条,立案2件2人。
(二)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为XX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