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6篇(第35/70页)
抓好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学习贯彻。两级院检察长走上同级党校讲台,深入宣讲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构建良性、互动、积极的法律监督工作关系。组织开展中央《意见》实施一周年专题调研,把脉问诊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难点、堵点。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共同用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和法律监督平台,实现案件数据和办案信息网上流转。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联合成立12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监督、办案中的衔接与配合。主动报告学习贯彻情况,积极争取市县两级党委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大力优化刑事检察。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涉嫌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监督立案15件,追加逮捕17人,追诉漏犯91人;对依法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监督撤案13件;对违法违规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侦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685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437件,同比上升16.53%。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4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3件次。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促进整改监管违法等问题116个。联合市法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件,执行财产刑147万元。
精准强化民事检察。受理民事监督案件204件,同比上升13%。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虚假诉讼案件,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同比上升30%。用好支持起诉职能,办理维护特殊群体权益案件92件。资溪县某生态农业观光园拖欠129户村民292亩农田租金引发集体信访,检察机关支持村民提起集体诉讼,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违法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4件,全部被采纳。金溪县检察院依法开展执行监督工作,帮助广东某净化科技有限公司获得执行款338万元。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促成民事和解10件,依法不支持民事监督申请27件,维护正确司法裁判权威。
不断深化行政检察。受理申请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等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06件,发出检察建议59件,同比上升63.89%。坚持在监督中助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成功化解33件。对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类行政争议,联合法院、民政部门开展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制发撤销婚姻登记检察建议11件,全部被采纳。邹某因女方使用变造的身份证登记导致"十七年离不了婚",临川区检察院审查后联合民政部门撤销了婚姻登记。办案过程在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二套"法案直击"栏目直播时,吸引320多万网友在线观看,给广大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66件。坚持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诉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2件。围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开展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协助有关部门追回国有财产及国土出让金4692万余元。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交通通行安全等新领域案件141件,同比上升25.89%。金溪县检察院办理的全国首例"古村落"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拍摄成专题宣传片《捍卫公益之诉·守护山水家园》,近期在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播出,警示、教育、唤起全社会人文生态资源保护意识。
(五)聚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开展政治轮训、专题培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四卷,以理论清醒确保政治坚定。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6件次。积极打造模范机关,市检察院第一党支部获评2022年度XX市机关领域"模范党支部"。弘扬英模精神,开展向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刘莹同志学习活动,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巩固基层基础。构建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各类培训998人次。以"开放式"检委会会议形式,组织两级院同堂学习培训,由一线办案人员特别是青年干警领学,共同提升监督办案能力。联合东华理工大学等单位举办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水平。加强考评管理,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新类型案件1296件,同比上升14.39%,有效发挥能动履职"头雁"效应。落实"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机制,倒逼检察人员提升释法说理能力。加强基层院建设,加大相对薄弱院帮扶力度,深化落实领导联系基层、对口帮扶、结对帮扶3项机制,激发薄弱院内生动力,自觉"脱薄争先"。
严明纪律作风。坚决肃清龚建华、肖毅流毒影响,主动抓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结合"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周年"回头看",领导干部带头从思想政治上检视、剖析、反思,对自身问题进行对照、查摆、整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与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基层院检察长以及其他市管干部开展集体政治谈话2次。认真做好全市政法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后半篇文章",广泛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开展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政治督察,压实整改责任。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接受并主动配合市委第三轮巡察。常态化落实"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436件次,"逢问必录"成为自觉。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深入人心。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专题调研、法院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情况专项视察,认真落实有关意见建议;召开全市贯彻实施《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暨"公益诉讼江西行"动员会,推动检察公益诉讼提质增效。积极参加市政协举办的"企业合规法治大讲堂"活动,引导企业家守法合规经营。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联络活动1211人次,书面回复意见建议62条,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全部办结。规范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条、程序性案件信息4571条,公开法律文书8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