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6篇(第41/70页)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不充分;检察监督理念未彻底更新;专家型、高素质人才缺乏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XX致力"打造门户、建设示范、抢占先机",奋力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关键之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要求,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以"创品牌、创典型、创经验"为抓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政治铸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更深融入检察工作中思考谋划、实践推进,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把检察履职融入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去。找准找实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切入点,持续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营商环境、长江大保护、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守正创新,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促进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能动履职,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人民至上,切实把保障人民权益融入日常、做在经常。主动对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以如我在诉、情同此心的境界和情怀,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集中精力解决一批群众操心事、烦心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是坚持锤炼队伍,切实将自身高质量发展根基夯实筑牢。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一体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养、业务素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抓实作风建设,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基垒台。
各位代表,站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为XX全力推进"三城三化三翻番",奋力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致力"打造门户、建设示范、抢占先机",推动县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30日在XX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责任清单,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依法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4847件,同比上升26.2%。30个集体和4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13件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优秀案件等,其中市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
(一)坚持胸怀大局,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中体现检察担当
深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自觉扛起党中央赋予检察工作更大政治责任、历史责任,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专门报告法律监督工作情况。4月,市委在全省率先召开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会议并印发责任清单,并将市委责任清单、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市绩效评估和平安建设考核,汇聚法律监督工作合力。9个区县市委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市县两级检察长到同级党校专题宣讲11场,形成重视、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
全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推出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22条措施",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意见,为检察办案提供机制保障和行为指引。全力促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稳就业,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6人,不起诉82人。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不批捕10人,不起诉35人,变更羁押强制措施7人。澧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串通投标案中,依法对其中6名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的企业负责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直接稳定就业岗位3600余个。助推企业内部贪腐问题治理,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14人。保障创新驱动发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人。坚决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监督撤销不构成经济犯罪案件5件。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与市工商联等10部门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企业合规案件6件,责成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依法监督涉市场主体行政处罚案件,促进13件案件和解息诉。
持续护航绿色发展。依法从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137人;聚焦长江流域船舶污染治理、耕地保护等领域问题,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18件,发出公告及诉前检察建议29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8件,督促回收和清理各类生产固体废物12.1吨,监督增殖放流50万余尾、补植复绿1.2万平方米,保护耕地11.3亩。武陵区检察院办理的支持市生态环境局武陵分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督促赔偿义务人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1254万余元。汇聚合力协同治理,与市林长办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河28次。提请市委政法委协调解决"市直六区"公益诉讼案件管辖权问题,消除监管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