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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处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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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处年度工作总结

XX年,在高管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努力实现"五个确保"为工作目标,以全面推进行政管理机制改革为中心,按照局年度工作目标的总体安排,具体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路政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局"五个确保"工作目标和年度路政工作基本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路政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业务指标,维护了高速公路路产路权,保障了高速公路的完好和畅通。截止10月31日:

路政案件:发案1405起,破案1386起,破案率完成99%,结案1318起,结案率完成95%,档案合格率完成96%,损坏路产通知率完成100%,路产损失追偿率完成88%,收取路产赔偿费4,556,816元。

占用案件:共办理临时建筑手续4件,新增临建物控制率达100%,共收取占用费3,622,360元。

清障拖带:共清障拖带4295台次,其中事故车辆1246台次,故障车辆3049台次,清障拖带率完成99%,收取清障费2,015,137元。

(二)综合行政管理改革方面

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机制改革,规范管理行为:

1、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在执法管理人员中开展2期"行政管理机制改革"大讨论,将代表性观点在局网站"行政管理机制改革"专栏登载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高了大家对行政管理机制改革工作的认识;2期大讨论共发布了论文162篇。

2、在局行政管理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局有关业务处室协作,将管理职权(综合和专项部分)进行细化,同时制定了行政管理事件(案件)的处理程序、管理时限、人员行为规范、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制度,形成了局《行政管理文件汇编》,为我局行政管理改革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3、对全局行政管理文书进行了统一规范,并设计了行政管理电子报表,以迅速全面地汇集全省高速公路行政管理信息,供局领导决策参考。

从8月14日至10月31日,共办理综合行政管理案件579起,专项管理事件767起,其中催办1起案件,处罚21起,各单位联查次数总计29次。

4、与局行政执法资格认证相结合,并落实年度培训计划,针对《条例》和《行政管理文件汇编》及行政管理文书制作等内容,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601名行政管理人员参加了《条例》开卷考试,并提出行政执法资格闭卷考试申请,经审核把关(15人不符合条件,其中学历不够的7人、到高管局管理岗位不足3年的8人),符合条件的行政管理人员参加了闭卷考试并全部合格,目前正与厅法规处协调,为通过考试的行政管理人员办理执法证件。

5、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行政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并于10月19日召开专题会议,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要求,限期完善。

6、8月8日至11日,对全局行政管理机制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在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分组对口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了业务现场指导、解问答疑,统一要求各单位于8月14日起正式报送电子报表,并针对督导具体情况,下发了通报。9月26日、27日,局行政管理办公室组成三个联查小组,采取路面抽检、随机提问、分组业务检查的方式,对各单位进行联检,并将联检中存在的问题及评分情况进行了通报。通过检查及要求整改,进一步提高了行政管理人员对改革的认识,规范了行政管理行为。

7、与局行政管理机制改革结合,按照厅统一要求,对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综合管理方面

转变路政行政执法职能,结合《条例》出台及行政管理机制改革《方案》和《办法》要求,加强法制工作职能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1、积极协调省发改委和财政厅等有关部门,于10月25日出台了新的《吉林省高速公路路产赔(补)偿、占用计价收费规定》,新的收费标准中,一是制定了新的机电系统计价收费标准,取代原来以局内文件形式规定的机电设备收费标准;二是删除了在路面打场、晒粮等部分过时的、与实际不相符的收费标准;三是增补了百米桩等新出现的收费标准;四是对波型钢板等部分收费标准进行了细化;五是对收费偏高或偏低的标准予以调整。新收费标准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2、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制定了《吉林省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办法》。

3、为明确行政管理责任,强化对行政管理行为的监督,促进管理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制定了《吉林省高速公路管涉诉案件管理规定》,对涉诉案件管理的职责分工、管理程序及责任承担等作了统一规定。

4、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控制区的管理,明确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代厅起草了《关于划定吉林省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请示》,已报厅。

5、针对我省高速公路广告设施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情况,起草了《吉林省高速公路广告设施管理办法》。

6、协助厅建设处完成人大代表提案3件:一是针对"八一村境内高速公路国道涵洞雨季积水行路难"的提案,进行了多次现场踏察后,提出在涵洞内修建1米高的人行便道的意见。二是对省人大代表"规范高速公路地名线路标识"的提案中关于在长吉高速公路去沈阳、哈尔滨出口处的(长平高速)标志不合理问题,将长平高速改为沈哈高速,获得了代表的认同。三是人大代表提出的小西屯标志不清晰和长春服务区生活用水冬季结冰堵塞桥涵提案:小西屯标识问题,通过现场踏察和随机采访过境司机,我们提出重新设立两个龙门架标识,替换原有标识的意见;长春服务区生活用水问题,我们同经营处现场踏察后,提出将北区生活用水引到南区的意见。

(四)超限治理方面

1、落实国务院九部委《XX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召开超限业务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2、按照"三个确保"的治超原则,与交警联合发布了《吉林省高速公路联合治理出口超限超载车辆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出口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同时,为加强重点、难点地段的治超工作,在拉林河超限站设置了热融减速带,并于减速带启用前2天,在黑龙江拉林河收费站发放了8000张告知卡,提前告知过往司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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