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43篇(第70/127页)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0)关于"党组织活动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我局治安大队、国保大队、法制大队、经侦大队党支部分别存在"三会一课"记录不详细、内容不一致、照片造假等问题。
针对此问题,一是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每月组织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员活动",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支部书记每季度上1次党课。二是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对党组织政治学习计划、会议活动记录,从程序上逐项细化,再规定,再落实。三是对"三会一课"等工作记录逐一对照检查、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全面规范,完善各类档案材料。四是实行局党组领导挂点制度,每月到挂点支部参加党内活动,并进行全程指导。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1)关于"党组成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的整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2021年我局除一名党组成员外,其他8名党组成员均未在所属党支部正常参加"三会一课",没有填写党员手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也没有落实。
针对此问题,一是在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议上,各党组成员认真查找了自己在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主动认领责任,端正整改态度,明确努力方向。二是认真学习《党章》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程序,各党支部主动向局党组包联领导报告,邀请包联领导到支部指导参加党内活动,确保党组织生活不流于形式走过场。三是对党组成员每月到包联支部参加党内活动进行提醒,督促规范填写2022年度党员手册。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2)关于"直属机关党委班子长期配备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2016年至今,我局直属机关党委领导班子长期空缺,没有实际开展工作。
针对此问题,我局党组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配齐直属机关党委班子成员,并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同时,按照组织程序,向市委组织部汇报,对我局直属机关党委领导班子进行换届选举,已报市委组织部审批行文。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3)关于"局属党支部未按时换届"问题的整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我局局属各支部上一次换届时间为2019年2月,截至2022年4月仍未组织换届,也未就组织换届或推迟换届事宜与组织部门进行沟通。
针对此问题,一是对全局基层党总支、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制定下发《2022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对局属1个党总支、26个党支部委员会、1个党支部开展了换届选举工作,并按照程序向市委机关工委书面报告。目前局属党组织已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建立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三是严格执行定期换届制度。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前,主动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换届情况,提前书面报送换届请示。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4)关于"忽视党员辅警管理"问题的整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我局共有党员辅警65人,党组织对其组织关系接转、参加组织生活没有予以重视,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状态。
针对此问题,一是规范辅警中的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团组织。二是通知全局辅警自愿向所在单位提出入党团申请,各用人单位参照民警党团组织管理要求,认真把关,将表现突出、积极要求加入党团组织的辅警纳入本单位党团员培养、考察计划。三是对已加入党组织的辅警同志,摸清理顺关系,敦促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学习活动。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25)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我局领导班子年龄老化,平均年龄53.9岁,政法专项编制空缺44名,但青年干部队伍数量不足,35岁以下民警仅占12.9%。
针对此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安机关警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大和组织、编制部门沟通汇报力度。二是进一步盘活现有警力编制、优化资源配置,坚持内部挖潜和警力下沉,新接收军转干部、公开招录新警一律优先充实基层所队,推动警力向任务艰巨和基层岗位倾斜,确保派出所警力占总警力45%以上。三是2022年度提拔、交流113人,免职98名。对达到一定任职年限、热点岗位、高风险岗位的民警强制轮岗交流,先后轮岗交流民警90人次。其中"90后"13人。年轻民警提拔中层干部28人,占比24.8%;专业警种提拔中层干部20人,占比17.7%;基层一线提拔中层干部37人,占比32.7%。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6)关于"干警职务与岗位不符的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我局有35名干警所任职务与目前实际岗位不相符,占比14.7%,干部工作调整交流不够规范,导致工作有时不够协调顺畅。
针对此问题,一是坚持"做精机关、做优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以警力配置科学、机构设置合理、职责管理明晰为标准,不断加强和推进全市公安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全局警力配置基本规范,组织结构基本理顺,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圆满完成。二是为适应当前新型网络犯罪新形势,强化打击治理新型网络犯罪能力,加快建成以专业打职业、专职解专题的打防新格局,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办沟通汇报,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职责从刑侦部门独立出来,成立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三是结合机构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干部选拔程序和要求推荐选拔干部,并进行内部清理,解决混编混岗问题。目前,在大力规范调整后,无混编混岗问题存在。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7)关于"党组研究干部会议记录简略,没有体现民主集中"问题的整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2021年10月11日,我局党组研究干部调整,仅记录"刘杰汇报免去7名同志股级职务,宋市长强调要规范、装订、归档";2022年3月6日研究5名同志任职期满转正,仅记录"同意"二字。
针对此问题,一是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工作原则、党组成员职责、学习制度、会议制度、文件制度、联系群众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等做出明确规定。二是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不断规范党组议事,规范会议记录,2022年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提拔、交流113人,实行局党组成员不记名评议,做到了记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