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43篇(第68/127页)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6)关于"破除官本位、发展大突围大讨论调研工作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我局个别党组成员"破除'官本位'、发展大突围"调研报告与其分管的单位调研报告雷同。
针对此问题,一是局党组成员按照分管包联分工,深入派出所及其辖区认真开展了大走访,广泛征求分管领域及本人在"官本位"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举措,形成班子集体和个人调研报告。二是局党组成员对照大讨论主要内容,率先查摆"官本位"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反省,认真梳理自身及所分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三是制定市局学习提升计划,局党组成员制定个人学习提升计划,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目的性,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身修养,提升工作能力。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7)关于"破除官本位、发展大突围大讨论工作进度滞后"问题的整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我局"破除'官本位'、发展大突围"大讨论方案拟定2月上旬至3月上旬通过开展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座谈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进行,实际演讲比赛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延迟至4月下旬才组织开展。
针对此问题,一是重点对照1-4期工作提醒和《XX市大讨论工作第二阶段督查检查表》,建立、完善大讨论工作台账;二是对大走访及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并制定整改方案;三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各单位每名班子成员领办2件以上实事。6月28日,我局党组召开"破除'官本位'、发展大突围"大讨论检视反思会,围绕"增强责任心、强化执行力"要求,局党组成员和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检视反思发言,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8)关于"破除官本位、发展大突围大讨论工作督办不扎实"问题的整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我局督察大队于3月3日对各科所队"破除'官本位'、发展大突围"工作开展督察,督察记录与事前印发的重点内容差异大,督察通报在巡察组提醒下于4月28日印发。
针对此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督察工作职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综合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零容忍"逐一督促整改。局党组成员郭家富带领督察民警实地督导检查,提出督察、整改意见14条。二是注重结果运用。对整改不到位、边整边犯的,予以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该单位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督察大队全体民警高度负责,运用网上督察、实地督察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全时段开展督导检查,先后发出警容警纪、重点工作、规范执法等督察通报10期,对54名违纪违规民辅警扣发200-2000元绩效工资。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
1."班子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9)关于"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我局班子成员平时主动与干警交流思想少,对干警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谈话不多。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束后不久,干警仍有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针对此问题,一是强化局党组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我局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议事内容,定期研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承担起党组的主体责任职责,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二是明确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按照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谋划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三是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要求各科所队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形式主义问题比较突出。
(10)关于"部分党组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报告雷同"问题的整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我局部分党组成员2019、2020、2021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存在与本人上年度报告基本雷同问题。
针对巡察发现的述职述廉述法报告雷同问题,局党组进行逐人逐项自查互查,深刻反思,一是重新撰写2021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二是在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议上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摒弃形式主义;三是常态化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并进行交流发言,切实增强在克服形式主义问题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1)关于"14个党支部2021年度党建工作清单互相抄袭"问题的整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我局国保大队、网安大队、督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4个支部清单雷同;出入境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森警大队3个支部清单雷同;拘留所、看守所2个支部清单雷同;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3个支部清单雷同;指挥中心、信访科2个支部清单雷同。
针对此问题,一是责令14个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及党员大会,对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结合本支部实际,认真对照2021年党建工作清单,进行重新梳理,并及时更正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对各党支部2022年度党建工作清单进行回头望,查漏补缺。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2)关于"执法公开不全面"问题的整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我局未按照《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制定执法公开审核审批、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程序和机制,仅向湖北政务服务鄂汇办APP上传了行政处罚决定,但无法进行搜索和查询,公开效果不好。
针对此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由我局优化办具体负责公安机关的法律法规、政务服务公开(信用体系监管平台)方面的整改,法制大队对公开的内容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二是行政复议由法制大队在平台公开,所有公开方式在湖北政务服务鄂汇办APP。三是我局进一步深化了警务公开。各基层派出所聘请了执法监督员,设立了举报电话,开通了群众信箱,完善了服务平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