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43篇(第96/127页)
(29)党费收缴不合规。2017年以来,机关党委对所属党支部党费有的半年收缴一次,有的九个月收缴一次。其中,机关第三党支部党费至今仍为一年收缴一次,2022年党费仍未收缴。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9月8日,开展了党务工作培训,重点对党费收缴及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了学习。二是严格按照党费管理规定,按月收缴党费。三是机关第三党支部2022年党费已收缴。
10.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谨
(30)党管干部的原则性不强。2018年3月研究机关年度优秀公务员、2021年11月通报三个功能区机构编制撤销等问题以局长办公会形式进行。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开展关于党管干部原则的专题学习,确保始终坚持局党组掌握全局干部工作的领导权。二是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的职责界限,进一步规范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界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工作机制,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31)执行干部任免回避制度不到位。2022年4月,研究科级干部转正工作,存在被研究对象、汇报人、记录人为同一人的现象。2021年2月,局属两家单位党委研究8名班子成员晋升职级工作,均未按照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了组工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了组工干部业务能力。二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公务员回避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选人用人政策,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政策把握能力。
(32)贯彻党的机构编制工作规定不严肃。2022年5月,通过谈话了解、实地查看,市监狱在13个机构编制(鹤编〔2021〕34号)限额外还设有财务科、狱内侦查科,且两个科室均明确有负责人。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市监狱组织党委班子对鹤编〔2021〕34号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对内设机构职能进行明确划分。二是严格按照鹤编〔2021〕34号文件规定设置市监狱内部科室,规范科室职能,将市监狱财务科职能并入办公室,将狱侦科职能并入狱政科。
(33)长期空岗、职岗不符问题突出。局机关和直属行政机构存在17名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岗位与实际任命职务不符情况。截至2022年5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市鹤城公证处均未配备正职长达10年以上。
整改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措施:一是17名科级领导干部均已经按照实际任命职务回到本职岗位进行工作。二是积极同市编办沟通,抓住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有力契机,对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职数进行了调整,增设一名副主任职务,现已经在考虑下一步领导岗位人选。
(34)借调人员管理不规范。2021年12月以来,局机关从市强戒所借调行政人员10人,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借调事业编制人员1人,均未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鹤组文〔2019〕89号)。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对于局机关借调的11名市强戒所干警和1名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均已向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有关科室进行了报备。
1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存在漏洞
(35)落实"凡进必审"不到位。市监狱一名同志档案存在两个年龄。市仲裁办一名同志档案中存在两个姓名,均未按干部人事档案政策规定进行认定。市鹤城公证处全体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于2019年1月到期,至今仍未续签。机关、直属行政和事业单位均存在干部年度考核表、工资晋档晋级表、职级任免审批表等资料归档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档案管理,对管理的所有干部档案进行了再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不一致信息的进行了及时认定,共认定档案信息3个,对档案中存在的散材料进行了及时归档,共归档散材料300余份。二是按照实际聘用时间和公证处所有工作人员签订了新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三是加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深入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审核标准和处理办法》,有效提高了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12.推进巡察、审计整改问题效果不佳
(36)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2017年巡察反馈的"长期占用公款"、"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干部使用职岗不符"等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关于严肃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办法》,着力解决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等突出问题,营造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的党内政治生活氛围。二是制定了《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将征求意见情况向党组成员或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三是17名职岗不符的科级领导干部均已经按照实际任命职务回到本职岗位进行工作。
(37)审计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2020年审计反馈的"市监狱2017年至2019年向下属企业列支费用365.8万元"问题边改边犯,2020年至今仍在下属企业进行列支费用。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市监狱财务工作人员针对企业财务管理进行集中专题学习6次,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二是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按照监狱经费保障标准,将监狱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三是对企业支出费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监狱行政费用在企业账目列支,规范监狱企业支出管理,严格按照监狱企业财务有关规定列支各项费用,严格财经纪律规定审批程序。四是制定完善了《XX市监狱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个别问题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更加自觉的政治担当,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加强问题整改落实,巩固巡察工作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中共XX市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6日至6月30日,XX市委第一巡察组对XX市"7·20"特大暴雨灾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2022年7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XX市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经3个月集中整改和《XX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