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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43篇(第94/1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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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监督执纪"探头"作用不明显

(14)驻市司法局纪检组所办案件主要来源于上级交办、巡察移交,2020年以来,在监督中没有主动发现过一起问题线索。对局属单位监督作用发挥不足,深入市监狱、市强戒所主动监督少,2021年对市监狱开展压实"两个责任"专项工作中,对罪犯管理中制度落实情况听取汇报多,未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局机关纪委未发挥作用,2018年以来,只参与一起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工作,未开展过其他工作。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派驻纪检组围绕政治监督重点任务清单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个,推进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派驻纪检组对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开展窗口行业单位政风行风大走访、"大体检"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工作作风持续向好。三是中秋、国庆期间,派驻纪检组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值班履职、公车封存、疫情防控、维稳安保等开展监督检查3次,督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是派驻纪检组参加市监狱和市强戒所党委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3次,组织基层纪委召开纪检工作会议,面对面监督并指出问题。五是派驻纪检组与市监狱、市强戒所班子成员及中层负责人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8人次,全面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六是派驻纪检组对市监狱、市强戒所履职尽责、以案促改、疫情防控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监督下沉。七是由机关纪委牵头认真开展清廉机关建设,打造廉政文化墙,营造浓厚廉政文化氛围。八是全程参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监督参与招投标、项目论证等重大工作10次。

6.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15)公务车辆和加油卡管理不规范。局机关借用局属单位市监狱公务车辆1辆,市监狱借用局机关公务车辆3辆,均无借用手续,借用时间超过3年,其中1辆借用时间超过10年。加油卡管理混乱,局机关及局属3家单位油卡22张,失管油卡8张,金额3.45万元,其中,鹤城公证处1张油卡余额达3.23万元。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对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加油卡进行全面清理、注销,共注销加油卡21张,封存加油卡1张,新办理加油卡6张(1主5副),清理完成后,各部门均按要求保留1张主卡,副卡严格对应公务车辆保证1车1卡;同时修订完善《XX市司法局车辆加油卡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车辆借用手续,市监狱就借用局机关车辆事宜向局机关做出请示,待局长办公会研究后给予市监狱批复。

(16)"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在要求全市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情况下,2020年至2022年5月,市监狱从所属两家企业列支51.1万元为值班干警配备水果、食品等;市监狱在2018年为干警职工提高体检费用至700元。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市监狱组织全体干警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全市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有关通知精神和要求,领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二是监狱党委立行立改,从9月份起,停止了购买封闭值班执勤人员配餐水果,停止夜间值班执勤加班餐(方便面、火腿肠)发放。同时严格执行人社、财政等部门有关规定,规范财务收支程序和制度。三是制定完善了《XX市监狱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监狱企业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监狱企业财务有关规定列支各项费用,修改完善财务审批程序和流程,严格财经纪律规定审批程序。四是严格区分监狱和监狱企业资金,监狱行政支出不列入监狱企业费用,规范监狱支出管理。

(17)巧立名目滥发实物。2020年5月至2022年3月期间,市监狱以落实上级疫情防控、暖警惠警为由,从中央财政资金和所属企业列支11.34万元,发放行李箱128个、价值500元的警服洗衣卡117张。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修订完善了《XX市监狱封闭值班执勤人员个人物品清单式管理办法》、《XX市监狱行李箱使用管理规定》,将行李箱集中规范管理,统一按要求使用;对于已经退休和调离岗位的同志按照规定要求及时上交行李箱装备,由监狱按执勤装备统一管理。二是市监狱按照工会有关规定追缴117人2020年工会会费1.82万元。三是市监狱组织认真深入学习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河南省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列支工会经费,有效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市纪委监委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对监狱行李箱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就未按要求收缴工会会费问题,问题本应对时任工会负责人问责处理,但鉴于当事人已经退休,新一届监狱工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设立专用账户,加强工会业务和各项规定的学习,建章立制并严格执行,确保工会规范运行。五是市监狱认真学习上级过紧日子的有关通知和要求,特别是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下发的《关于对全市'大干六月份、实现双过半'经济工作动员会部署会议确定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的通知》中第36项任务精神,严格执行人社、财政部门发放福利有关规定。

(18)违规参加非主管部门主办的培训。2017年至2019年,市监狱4名班子成员带队分6批30人先后赴哈尔滨、成都、厦门等地参加社会化培训,培训费用16.8万元。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培训项目自查,对于社会化培训严格把关,规范监狱业务培训。二是组织全体干警职工学习《公务员培训规定》,严格落实培训制度规定,规范监狱培训业务。

(19)文风不够精简高效。未按要求控制发文数量,2020年司法局党组发文48件,2021年党组发文84件,同比增长75%。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对党组文件发文范围进行了明确。二是统筹安排全系统干警职务调整和职级晋升工作,除临近退休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解决职级待遇外,11月在拟进行的狱所职级晋升工作中,均成批次开展。

7.财务管理混乱

(20)财务审批把关不严。2017年至2021年期间,局机关财务在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中列支法律援助中心的办公用品、房租等费用24.3万元;2017年局机关购买传真机、电脑耗材,2018年机房值班室改造、购买办公用品等费用5.34万元,未附询价和采购手续。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进一步规范资金列支渠道,积极与市财政局相关部门沟通,细化明确预算资金列支项目;对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财务工作开展内部审计,邀请省司法厅、市财政局专家到我局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严格票据审核,严格规范物品购置审批流程,支付审核双人把关,巡查中发现所缺少的未附询价采购手续已全部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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