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43篇(第93/127页)
主要措施:一是升级扩容"12348"座机数量3台,扩大值班律师队伍23名,全面推行坐席服务"一人一号",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的工作效能。二是建立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四包制度",督促值班律师保证服务质量,确保热线接听率不低于90%、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8%、工单录入率不低于90%、留言回访率不低于95%。三是开展"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质检专项活动,完善以接听率、工单录入率、留言回访率和满意度为基础的热线服务评价机制。四是建立"12348热线工作管理"微信群,值班人员对当日热线情况进行汇报。五是对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系统进行了整体升级,并开展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新系统业务培训,让工作人员与值班律师更好更快的操作系统,掌握功能,为后续与"12345"热线合并运行做准备。
(9)社区矫正效果和质量不高。2017年以来,30名基层社区矫正和16名安置帮教人员在矫正期、帮教期内重新犯罪。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强化社区矫正监管举措,对矫正对象采取审前调查严格化、监督管理人性化、教育走访定期化的方式指定专人对其进行跟踪监控、手机回访、轨迹查询,每月不定期跟踪掌握矫正对象动态情况。二是严把审批关口,严格履行审批职责,重点抓好社区矫正报到、请销假、外出、居住地变更等管控措施。三是开展分类矫正,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针对犯罪原因和个性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正工作,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四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了《XX市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联动机制》,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抽调17名干警参与到各县区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加强了全市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保障了全市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五是强化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对县区局、基层司法所进行了2轮工作督导,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评查活动,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六是完善常态化服务管理,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制度,防止发生人员脱管、漏管。组织刑满释放人员亲属、社区(村居)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成立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协议,对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帮教小组通过开展法治教育,防止其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避免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对刑满释放人员实行定期走访和敏感时间节点排查,及时掌握现状和思想状态,建立台账,为进一步做好针对性帮扶管理打牢基础。七是开展雨霁志愿帮扶活动,为多名困难刑满释放人员赠送生活物资,并为其未成年子女赠送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令其充分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10)警务督察工作不扎实。2017年至2021年,没有留存"警务督察建议书"、"警务督察问题回访登记表"等资料;局属单位市监狱警务督察工作走形式,省监狱管理局在2021年3月和12月对市监狱检查中发现的清监查号区域不明确、指挥中心无电网数据、电网无高压警示牌等13个问题,市监狱在自查中均未发现。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贯彻学习司法部办公厅印发的《2022年司法行政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要点》通知和XX市监狱《迎接司法部维稳安保专项警务督察工作方案》,对警务督察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扎实开展警务督察工作。二是加强XX市监狱警务督察队建设。挑选责任心强、能力素质高的干警到警务督察队任职,对警务督察队员进行培训,不断提升警务督察队检查监督的能力;细化警务督察台账,对警务督察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情况、警务督察月报表、警务督察工作总结全面留痕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有痕可查;提高认识,压实各级领导责任,对监狱各项工作开展全面督察,深入查找单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安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确保监狱安全稳定。三是加大开展警务督察检查监督力度,每周对警务督察工作情况定期检查,对警务督察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警务督察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确保警务督察工作扎实开展。对工作落实不力产生较大恶劣影响的单位要求立即整改,严肃问责。
(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廉政风险多发
4.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1)领导班子表率作用不强。2017年以来,局党组3名班子成员、局属单位党委1名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3名副处级干部受到组织处理,个别领导自2019年5月立案至12月下达处分期间,领取月度目标考核奖1.02万元。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将廉政教育内容纳入到日常集中政治学习当中,除专题学习外,每次集中政治学习必学廉政教育内容。二是组织党组深入学习《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进一步要求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三是涉及违规领取目标考核奖的局领导,已对多领金额进行了退还。
(12)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干部队伍规矩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松懈,违规违纪问题频发。2017年以来,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4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2人受到组织处理,县区司法局(含基层司法所)16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将廉政教育内容纳入到日常集中政治学习当中,除专题学习外,每次集中政治学习必学廉政教育内容。二是将清廉机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传统文化、以案促改工作、"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五个结合,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三是组织县级干部专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的意识。四是于11月4日,在局网站上公布了清廉机关建设承诺书,并且每名机关工作人员签订了承诺书。
(13)对局属单位监管责任缺失。局党组对市监狱党委监督不力,2020年12月,市监狱所属市隆新实业有限公司改制时,党委3名班子成员兼任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等职务;2021年11月,监狱班子成员以法人代表名义新注册成立XX市隆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且3名班子成员兼任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等职务。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积极同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进行沟通对接,说明市监狱领导兼职具体情况。二是对于市监狱党委班子兼任市监狱所属企业领导职务的情况,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向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进行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