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7篇)(第24/36页)
三、立足宪法定位,推进公正司法,在强化法律监督中有力守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5件,追捕7人,追诉5人,对办案程序、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3件。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实现监督端口前移,对重大案件及时介入引导,会商疑难复杂问题10余次,共同提升办案质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54人,不起诉164人,依职权对310名已逮捕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符合条件的11名犯罪嫌疑人变更了强制措施,确保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全面应用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共对85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确定刑期量刑建议554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8.64%。加强刑事判决监督,提请上级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2件。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核查和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25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全部被采纳。
突出民事检察监督。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46件,对省检察院交办的"垫富宝"公司涉虚假诉讼系列案提请抗诉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开展"保市场主体、促民生服务"民事执行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发出类案检察建议6份。积极开展市人大部署的"百案评查"活动,对法院近6年来调解结案的民间借贷、追索劳动报酬类案件736件进行评查,发现审判程序违法线索129个,监督立案129件。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对涉老年人、务工人员等民事纠纷,支持起诉37件,100%获法院裁判支持。其中,我院办理的潘某某与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案获全省民事检察优秀案例。
创新行政检察监督。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7件。针对行政审判、行政执行以及行政违法行为,制发检察建议86件,采纳率为100%。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7件,对一起征地拆迁行政裁判,精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重新核实征拆补偿人员,切实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开展"三保"(未成年人保护、残老人士权益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基础上,接续开展"三生"(乡村振兴是否有生机、医疗卫生是否护生命、城市管理是否益生活)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共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各类检察建议51份,推动整改各类问题60余个,以强有力的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守护民生民利,中国网、红网、株洲电视台等多家国家级、省市级媒体争相报道,在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我院做了典型经验发言。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时刻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以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3件,发出检察建议87件,整改回复87件。大力推动环境污染整治,向多个责任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共整改问题28个。聚焦食品安全、种子农药等社会痛点开展监督,共推动整改问题62个。持续拓展公益诉讼案件领域,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领域案件15件,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对小区饮水机、药店药品储存环境等开展专项治理,守护人民健康生活。
四、坚持固本强基,优化检察管理,在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中切实锻造检察铁军
坚定不移铸牢政治忠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自觉将"以人民为中心""双赢多赢共赢"等检察新理念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完善贯彻执行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机制,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委全局工作中谋划,放到社会管理创新的整体格局中推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区委高度重视下,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将检察建议反馈回复情况纳入区级绩效考核。
孜孜不倦提升业务素能。以"导师带新人"培训模式为牵引,推荐3名年轻干部向省、市检察机关资深专家拜师求技,搭建青年干警快速成长平台;以开展"干部能力、检察质效双提升年"专项活动为依托,完善业务监管平台构建,组织业务水平考试,不断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让检察事业根基更加牢固。一年来共有4份案件文书、13名干警获评省、市级"优秀""先进",集体获上级表彰8次,4名85后干警晋升职级,3名85后干警担任部门正副职,我院队伍建设工作经验被省院予以推介。
锲而不舍狠抓纪律作风。不断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全年共开展班子成员提醒谈话6次,开展检务督察5次,通报纪律作风问题6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6次,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守底线。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相关事项67件,逐步营造"遇事找法不找人"的良好风尚。主动接受人大工作监督,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半年工作,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听取代表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听证员、特约检察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和监督检察办案等活动89人次,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芦淞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得益于政法系统各单位的理解与配合。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围绕大局、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还不够多。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监督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队伍建设仍需持续发力,人才储备、人才梯队还需进一步优化。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深入研究,逐步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上级部署,依法能动履职,始终围绕"建一流检察队伍,创一流工作业绩"总体要求,争创省市文明单位、业务考评进入省市先进行列工作目标,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芦淞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法治是发展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是法治建设的生力军,要以强有力的检察履职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主动为重大产业项目及市场主体保驾护航,持续抓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突出打击金融犯罪、网络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在办案中归集发案特点及趋势,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完善治理,防范违法犯罪反复多发,以诉源治理提升芦淞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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