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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4篇)(第8/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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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推进常态化平安建设。全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45件,案件数位列全市第二,人均办案量全市第一;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4人,提起公诉497人。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批准逮捕涉嫌故意伤害、强奸等犯罪13人,起诉22人;突出惩治侵害群众财产权利犯罪,批准逮捕涉嫌盗窃、诈骗等犯罪37人,起诉64人;从严打击洗钱犯罪,落实"一案双查"机制,深挖洗钱犯罪线索,检察监督识破"案中案",成功办理我县首例洗钱案件,有效引导被告人退赃退赔20余万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走深走实,加大《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力度。高效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及时出台工作方案,拍摄的专题宣传片获省、市检察院转发点赞;提前介入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确保办案质效。组织干警深入鲁溪镇等6个乡镇88个村组(社区)开展"双提升"主题宣传活动,入户发放我县"双提升"宣传资料、检察宣传手册2万余份,发送法治宣传短信50万条,开展检察官讲办案故事100余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动融入现代化社会治理。把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紧盯行业整治,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0份,采纳率100%,涵盖校园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粮食系统财务监管、养老诈骗、旅馆行业监管等多个领域。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强化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做到信访回复"三个100%";把预防涉检信访贯穿办案全过程,强化诉源治理,定期召开"案-访比"质效分析会,"案-访比"低至0.0012,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三、以绿色崛起为目标,勇毅担当描绘生态保护新画卷

着力打造"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院,为山水武宁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贡献检察力量。

守护绿水青山。为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提供法治保障。探索"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依法起诉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6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追缴生态修复资金200余万元,恢复林地500余亩;监督和组织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活动7次;实现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全县主要乡镇上门听证全覆盖,收获保护生态最优效果。深化"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泉口镇凤东村建立公益生态修复基地1500亩,在罗坪镇长水村建立生态保护示范基地,凝聚爱护生态环境共识,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服务乡村振兴。锚定我县打造"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目标,向帮扶村拨付40万元,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资金保障;着力扶持乡村产业发展,扩大茶叶种植120亩,发展培育果梨树苗种植80亩,投放鱼苗30亩;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重修道路400米,改造颐养之家,助力修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力保民生促发展。紧盯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开展"检察蓝守护春耕忙"专项活动,全市首例以"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形式,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规范处理,建立起县乡村三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获得县委及县人大充分肯定,相关做法获检察日报、正义网、人民网、学习强国等媒体推介。

共建文明城市。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部署要求,切实扛起片区牵头单位责任,投入创文资金10余万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召开片区工作会议30余次;联合县交管部门、消防部门开展片区专项整治活动,常态化推进环境整治、基础设施修复、不文明行为整治等工作,有效提升居住环境,片区面貌焕然一新。组织开展入户走访宣传5000余人次,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创文"氛围,引导群众共享创建成果。

四、以主责主业为核心,跨越赶超做优法律监督成绩单

着力打造"争创一流业绩"示范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求极致"精神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93人,不捕率40.97%,诉前羁押率为19.54%,位居全省前列;不起诉232人,不诉率32.56%。强化"两项监督",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出台《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有序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推动检察监督与公安侦查质效同步提升。助力反腐败工作,强化与县监察委协作配合,做到每案提前介入,起诉职务犯罪2人,合力推进清廉武宁建设。加强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有效提高审判效率。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促进刑事执行规范化,有效保障国家法律在刑罚执行中正确实施。

民事检察监督更加精准。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4件。紧盯民间借贷重点领域,办理我县首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再审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持续加大支持起诉力度,主动与县司法局、妇联、残联等单位沟通联系,帮助弱势群体追索抚养费、赔偿金100余万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裁判结果正确的案件,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司法权威。

行政检察监督更加务实。办理行政检察案件9件。开展土地违法查处、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领域的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以检察建议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办理程序。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综合运用圆桌会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形式化解矛盾,如在张某不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中,经过深入释法说理,当事人当场签署息诉罢访协议书,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探索开展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对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切实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全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6份。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公共区域无障碍环境设施整改,该案件入选为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缅怀忠魂"专项活动,督促对烈士纪念设施破损进行修复,守护英烈荣光。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对网吧、酒吧、校园周边商铺开展调查并进行普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力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对全县药店开展专项督查,集中整治"消"字号产品违规添加违禁成分、药店经营不规范等问题。

五、以严管厚爱为准则,持之以恒淬炼干事创业生力军

着力打造"建设一流队伍"示范院,努力锻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敢于担当的检察铁军。

一以贯之强作风。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改作风、树新风、抓落实"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吃公函"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周年"回头看"要求,持续做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开展正反两方面教育,组织观看英模事迹报告会、时代楷模故事展10余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30余次;切实抓好"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坚持"逢问必录",共记录报告37次,领导干部带头填报1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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