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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上半月工作总结、工作汇报、经验材料-77篇(第68/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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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法过程中,我市认真落实重大立法项目"双组长制",完善草案征求意见机制,按照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不断扩大征求意见范围,聚焦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所想所盼,以"小切口、有特色"立法的创新经验做法,更是获得了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表扬。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我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严格按照《吕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市政

府党组工作规则》《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一年来, 全市共审核规范性文件254份、审查合同、协议121份,提出修改意见建议610余条。启动了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包括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和项目)的编制工作;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审查,同时,我市也积极向省政府备案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觉接受监督。

依法规范履行政府职能。梳理公布了3197项部门权责清单,赋权2672项。制定勘验、评审事项清单,让勘验评审精减化:34个勘验事项压减为28个,4个事项实行视频勘验。应用大数据推进"一网通办",建设市级在线政务平台, 配套开发了"吕梁通""吕梁政务通"APP,市本级32个职能部门1036项权利事项、县级9696项权利事项进驻政务服务网,民生事项网办率达97%以上,群众生产生活得到极大便利。

大力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规范化建设。以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提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联合编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引》, 获得一线同志的广泛好评。深入县乡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调研,实施"大培训、大排查、大演练、大比武"专项活动,全市13个县市区150个乡镇(街道) 实现了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质运转和执法活动"破零","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实现质的飞跃。

三、坚持公正司法

践行司法为民彰显公平正义

XXXXXZ书记指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

为坚守公平正义底线,我市全方位强化"府院联动"。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司法局、财政局联合出台《进一步推进多元解纷、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党委领导+人民调解+法院指导+财政保障"的诉前调解工作模式; 知产审批方面,中院与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商务局等部门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加强对电商平台及中小企业的法律监管力度,引导权利人诚信维权、理性维权、有效维权;环资审判领域,法院强化与政府、环保部门、自然资源管理局、林业局等的沟通配合,对重大案件配合举证、提供数据、依据,为法院审理环资案件提供专业咨询,环资审判及保护府院协作机制初步

形成;破产处置工作,制定吕梁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与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等部门联合建立优化破产企业退出、涉税事项办理、管理人账户、信用修复及共享户籍信息等4项机制。

为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市检察院用检察"匠心"筑墙织网,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力度全面提升。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与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关工委等单位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大格局,探索建立了"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法治教育+技能培训"六位一体的综合救助模式,以抚养费"小切口"率先开拓民事监督业务,开创了全省检察机关对民事家事审判监督的先河。开展涉未强制报告制度倒查,对2021年以来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进行逐案倒查,对21件线索进行梳理。持续开展"检护幼苗, 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与市教育局共同建立了校园欺凌、扫黑除恶、防性侵、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课件库、法治云课堂节目,受众10万余人次。

坚持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我市还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设,规范了《吕梁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规程》《吕梁市法律援助中心案件质量跟踪制度》,创新性地制定了《吕梁市法律援助诉前调解工作办法》,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提高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积极落实省政府"免费法律咨询及特殊群体援助惠民工程",2020年以来,全市共接待免费法律咨询88207人次,办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2170件, 连续三年位列全省第一方阵。随着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我市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四、坚持全民守法

全面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法治,是一种理念、一种精神、一种文化,需要所有人发自内心的尊崇、弘扬。

普法工作非一朝一夕能行,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我市持续开展"八五" 普法工作,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深入开展"七进"活动, 组建14支普法公益宣讲团,先后深入机关、社区、学校、农村宣讲500余场次, 发放宣传资料14万份。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公安系统广泛开展反诈宣传登门行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全年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78万人次。突出青少年和基层群众两个重点,配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773名,建成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4个。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累计培训2.1万

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我市积极申报4个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和40个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部署开展第二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继续实施"百场万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处事能力,充分发挥其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三治融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截至目前,吕梁市共培养"法律明白人" 21000余人。

我市还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上持续发力。通过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着力破解"十三五"小康社会法治建设万人律师拥有不达2.3人的指标要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公职律师增至146名。积极推进国资所改制,着力破解制约律师队伍发展的体制。抓住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政策机遇,不断拓展律师的服务领域。通过加强枫桥式"七好"司法所创建, 全市150个司法所基本实现了"党的组织覆盖好、场所建设达标好、工作力量充实好、标准化司法所创建好、科技信息化建设推进好、经费待遇保障好、职能作用发挥好"的建设目标。强化基层便民服务,为1235个行政村(社区)购买配置了法律服务终端平台,满足了群众远程"窗口自助查询"、随时随地联网"指尖学法""一键获取服务"的需求。

浇灌法治信仰,汇聚法治力量,我市还有新举措。拓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大调解格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路径,市司法局指导成立了访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 积极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化解各专业、各行业领域纠纷作用,助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如今,全市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已增加至83个。与此同时, 我市还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为依法治市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强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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