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督察整改看成效”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XX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督察整改看成效"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为全力推动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决策部署,切实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2023年5月17日生态环境保护会议上,XXX副区长重点就我区"督察整改看成效"工作做出工作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区直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市整改办'督察整改看成效'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逐项自查,确保所有问题落实整改到位。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具体问题整改与举一反三排查、长效机制建立并重,聚焦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和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以及省生态环境暗访暗查交办问题,确保做到所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普遍性和区域性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到位、制度性和机制性问题建章立制到位,切实以高标准督察整改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从"治标"向"治本"迈进,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贡献"绿色底蕴"。
二、工作范围
本次"督察整改看成效"工作,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开展:
(一)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和群众信访举报问题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1个,信访举报问题27个;2018年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问题23个;2022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8个(7个共性问题、1个个性问题);2022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7批8个问题。
(二)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和群众信访举报问题
2017年省委省政府第十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问题474个;2018年省级第一轮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信访问题136个;2019年省级第二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2个,信访举报问题93个。
(三)省生态环境暗访暗查问题
2022年下半年暗访暗查问题3个。
以上问题已按时间节点全部都整改完成并反馈。
三、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督察整改看成效"工作,确保做到"四个到位":
(一)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于督察交办问题,要严格对照"督察整改看成效"工作中明确的整改措施,确保逐项落实到位,确保达到整改目标,坚决防止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
(二)举报问题整改到位。对于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原则,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坚决防止重复访。
(三)举一反三排查到位。认真分析梳理督察交办问题和群众信访举报问题,针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开展系统排查,全面查找风险隐患,逐项进行整改,坚决防止"就事论事"。
(四)长效机制建立到位。通过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认真分析问题根源,及时研究制定管长远、治根本的工作机制,确保长治长效,坚决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管当前,不管长远"。
四、工作步骤
本次"督察整改看成效"工作,自2023年5月15日开始,12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读工作要求,提供业务指导。各乡(镇)、街道、相关区直部门结合实际,按市整改办的要求,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12月15日)。分四个批次组织实施,每批次均按照乡(镇)、街道、相关区直单位自查、区级复查的方式开展。届时,市整改办将会不定期组织抽查。其中,乡(镇)、街道、相关区直单位,要对所有问题进行全覆盖自查;区级层面,由区整改办会同相关区直单位,对督察和暗访暗查所有交办问题和重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全面复查。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区直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要形成工作报告,报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一批(6月1日至6月15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8个、群众信访举报问题8个,以及2022年生态环境暗访暗查问题3个。
第二批(6月16日至7月16日):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1个、群众信访举报问题27个;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问题23个。
第三批(7月17日至9月10日):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2个、群众信访举报问题93个。
第四批(9月11日至11月26日):2017年省委省政府第十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问题474个;2018年省级第一轮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信访问题136个
(三)梳理总结阶段(11月27日至12月15日)。12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区直部门分别报送工作总结。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梳理汇总后,12月20日前,形成全区工作总结并上报市整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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