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第2/2页)
(二)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完善资金监管。一是继续做好预算管理工作,合理确立收入盘子,切实树立节俭意识和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优先保障基本民生、人员工资和机构基本运转需要,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积极稳妥做好2024年的财政预算、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二是完善资金监管和网上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县财经制度,加强对涉农、社保、彩票公益金、保障房项目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开展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部交叉检查等相关检查工作,同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监控模块上线运行,对相关预算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强化中央直达资金的日常监管,让直达资金及时按程序拨付到位,依托公务消费平台对我县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及因公出国(境)费用进行管理,抓好民生监管平台数据录入及政策发布工作,加强监管平台跟踪督导。三是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预算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包括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目标的实现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以完成的重点绩效评价及财政重点绩效监控出具的评价结果为导向,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向社会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对执行不力的单位的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四是继续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宣传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业务知识,严格要求各采购单位严格按省政府颁布的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执行政府采购工作,落实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单位内部的监管,对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和违规设立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情况开展专项清理,着力破除不合理门槛限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让政府采购内部牵制落到实处。
(三)继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财政队伍素质。一是继续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谋划财政战略、制定财政政策、推进财政工作的实践中;二是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巩固改革成果,提升工作效能,不断建设创新、创造、精明、精准、公正、廉政型财政。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勤廉建设,坚决纠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好党员"头雁效应",以良好的作风服务改革发展实践;四是继续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形成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合力。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和队伍的建设,积极引导正面舆论,不发表不健康言论和违反中央精神的言论,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