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根据党的二十大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以及《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市委编办的具体指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坚持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严控人员编制,提高行政效能,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肃纪律、狠抓落实,按时完成了既定改革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成效
(一)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
一是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大力简政放权。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微观经济管理职能从政府剥离出去,把一般性的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职责转移给社会组织,把本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职责还权于下级政府,从而提高县政府行政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二是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重点,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把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四个抓手,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实现政府组织、职权、行为和责任的法定化。三是以加强和创新政府管理服务为着力点,积极建设服务型政府。通过加强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民生保障、改进政府管理服务方式等举措,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优化机构设置成效明显
一是进一步整合相同或相近的职责。按照同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将原县科学技术和商务局除商务管理以外的职责与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整合,将电力行业管理职责从原工业和信息化局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整合相同或相近的职责,最大限度地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问题,着力理顺政府部门间的职责关系。二是稳步推进大部门制。在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管理等领域,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整合卫生行政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机构和职责,组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规定时限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强化并落实监管责任。三是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将现行工商、质监机构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由县政府管理,将其职责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组建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四是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不突破本级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的前提下,理顺行政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的职责关系,将原县旅游事业管理局行政管理职责与原县科学技术和商务局商务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县商务局,挂县旅游局牌子;将县畜牧兽医局、县政府移民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职责和县水务局水产渔政行政管理职责与原县农业局整合,重新组建县农业局。
(三)严控机构编制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规范机构设置。与上一轮改革相比较,本轮改革后,政府工作部门由改革前的27个(含调整为地方管理的工商、质监部门)减少到24个(监察局不计个数),其中:保留19个(含更名2个),撤销8个,新组建5个,实际减少3个,减幅为11.1%;政府工作部门的挂牌机构仍然为8个,其中:保留6个,撤销2个,新增2个,个数未发生变化;派出机构仍然为2个,没有变化;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改革前的15个调整为9个,其中:保留8个,撤销3个,新增1个,调整序列3个,实际减少6个,减幅为40%。二是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树立编制"过紧日子"思想,通过核减职能减少、工作任务不饱和部门编制,推行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减少相应动态核减编制制度,充分挖掘编制潜力,盘活现有编制资源,不断提高编制使用效益。三是严格控制内设机构设置。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设置内设机构,加大对职责单一、人员较少股室的整合力度,积极推行"大股室制",重点加强业务股室设置,尽量减少对内管理与服务的非业务股室。四是严格核定部门领导职数。涉改部门行政领导职数由改革前的31名调整到20名,实际减少11名,减幅为35.5%;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由改革前的42名调整到27名,实际减少15名,减幅为35.7%。
(四)部门"三定"规定有效执行
"三定"规定正式印发后,各涉改部门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启用印章、履行职责、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做好定岗定员工作。一是在履行职责方面,各部门和单位对于增加或加强的职责已在工作安排中予以体现;取消、下放或划转的职责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得到落实;划入的职责被分解到相关内设机构;县政府规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了审批环节,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提高。二是在理顺职责关系方面,各涉改部门对于牵头的职责已切实发挥了牵头作用;对于分工协作的职责,初步建立了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会商机制以及相关沟通机制,定期通报重大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职责履行过程中不存在职责交叉现象。三是在机构设置方面,各涉改部门均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内设机构,无自设机构、自行调整机构、擅自增挂牌子、更改机构名称等问题存在。四是在领导职数和编制管理方面,各涉改部门均严格按照"三定"规定使用领导职数、配备中层干部,及时办理因职责划转而调整的人员上下编制手续。五是在所属单位隶属关系调整方面,按照规定程序对其隶属关系、机构名称进行了调整和变更,并完成了国有资产和人员档案的顺利移交。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全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县委编委具体负责,县委编办发挥牵头作用;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改革方案制定、部门"三定"规定拟订、干部配备、人员调整、资产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各涉改部门"一把手"为改革工作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切实保证了工作效率,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得以落到实处。
(二)深入调研,周密制定改革方案
一是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涉改部门(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尤其是对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二是与市内其他县(市、区)保持紧密沟通和联系,就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积极展开探讨,努力找出适合我县实际的解决方案。三是加强与上级机构编制部门请示汇报,尤其是加大了部门职责整合、领导职数核定、行政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等事项的沟通、对接,积极为我县顺利推进改革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委编办于去年9月起草了《〔…〕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并于11月26日赴市委编办汇报了我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对方案初稿作了相应完善。12月8日至9日,县委编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方案及实施意见送审稿。12月10日,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正式报送了《〔…〕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
(三)精心实施,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我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由市委编委审核后,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正式印发。为及时认真实施方案,我们迅速出台了《关于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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