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级河长制工作总结
2024年县级河长制工作总结
一、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河长巡河落实情况
1.扎实有效开展日常巡河。根据〔...〕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巡河制度,县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不少于1次,乡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开展日常性巡河,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的要求,扎实有效开展日常巡河。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单位和完成时间节点。相关河流县级牵头单位,对所负责牵头的河流河长制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并保证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县级河长已巡河160余次,乡、村级河长已巡河1.7万余次,交办任务30多项,均已整改到位。
2.召开河长会议。县级河长适时召开乡级总河长工作会议,安排本河段年度工作重点,针对河湖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河长+检察长"制度;组织乡级河长述职,有效推动河长制工作全面开展。
(二)河长制六大任务落实情况
1.加强水资源保护。
(1)扎实开展水资源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取水许可证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文件要求,绘制了取水许可证办理流程图,印制取水许可所需材料清单,并认真宣传指导。目前,全县共办理取水许可证79份。二是积极推进节水及水资源税水量工作。目前,我县共下达用水计划通知书115份,核准用水计划115份。同时,每季度对全县近百块水表进行抄表登记,核定水量,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数据。截止目前,全县用水总量1.5591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62.3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1.6立方米,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45,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公共管网漏损率9.78%,均达到市考核指标要求。
(2)节水型城市创建。成立了县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全面启动全县节约用水工作,制定了《〔...〕县计划用水指标核定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下达年度取用水户用水计划;出台了《〔...〕县节约用水奖励办法》,有效推进全县节约用水工作。23年底,〔...〕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创建成功。
2.加强水域岸线管理
(1)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按照专项行动安排和省市河长办要求,结合我县河流实际情况和管理现状,以4条淮河一级支流为重点,以河流"四乱"问题清查整治为抓手,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转发了《〔...〕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印发了《〔...〕县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标准、任务、要求、时限,压实了工作责任,对专项行动工作作了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对河流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逐河、逐项安排,分组分片地毯式进行排查、清理、建立问题台账,面上问题现场联合乡镇河长安排整治时限,点上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提出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时限,认真开展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完成省、市交办的26个疑似"四乱"问题现场复核及整改工作,其中,属于乱建问题3个,乱堆问题13个,乱占问题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7个不属于"四乱"问题的提供了相关佐证销号。
(2)积极开展河湖划界确权工作。对全县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18条河流及143座中小型水库进行划边定界,11月底已完成河湖划定界并经〔...〕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为河湖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2024年,按照市河长办要求对河流进行健康评价,至目前,已完成曾河、青龙河、文殊河等8条河流的健康评价工作。将〔...〕县重大引调水工程纳入河长制管理,〔...〕县共有5万亩以上灌区5处,全部纳入县级河长管理,分别为〔...〕灌区、〔...〕灌区、〔...〕灌区、〔...〕灌区、〔...〕灌区,涉及15个乡镇(街区)75个行政村,根据工作需要,设置4名县级河长,17名乡级河长,75名村级河长。
3.加强水污染防治
(1)水质断面达标比例为100%。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每月(1月-11月)对县内四条淮河一级支流(潢河、寨河、竹竿河、白露河)进行一次监测,监测的因子主要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从监测数据上看,四条淮河一级支流的水质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要求,水质断面达标比例为100%。
(2)助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供水污水设施的更新升级、内河排口的全面治理以及千家堰河排水防涝项目的深入实施,内河污水直排口的全面消除,并对漏损的污水管网进行了有效的修复与治理。目前,供水污水设施更新建设项目的主干管建设已取得了显著进展,总任务量为34459米,已完成27536米,其中七星湖河与南护城河段已全面竣工,整体工程量已完成80%。同时,内河截污管网的提质改造(即内河排口综合治理)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总任务量为21630米,已完成15571米,七星湖河、何油坊河及其支流段均已完成治理,整体工程量达到72.8%。此外,千家堰河的排水防涝项目也已完成了65%的工程进度。补空白项目:总长6321m,累计完成2309m,整体进度36.5%;混错接项目:总长3955m,累计完成698m,整体进度17.6%。内河水的水质得到了显著提升,极大地改善了内河及其周边区域的人居环境,沿河群众及县城居民的满意度显著提高。
4.加强水环境治理
(1)积极开展小微水体延伸全覆盖工作。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引导群众发挥主人翁作用,组织开展治水塘活动,把农村水塘治理工作与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河长制向小微水体延伸、脱贫攻坚结合起来,推动治水塘工作高标准全面展开。截止目前,全县群众自筹和社会捐款已达12584.77万元,整治农村水塘13408口,有效增加蓄水量5000万立方米。今年以来,我县抗旱关键期间,小水塘发挥了巨大作用。
(2)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是强力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对全县所有畜禽养殖场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对属于河流禁养区养殖场,坚决予以关拆;对属于非禁养区养殖场,督促养殖场(户)配套防污设施,防污设施未到位的,一律禁止养殖。截止目前,全县河流禁养区养殖场(户)已全部关闭或拆除。二是在城区和重要河段增加保洁员、护河员,有力改善了城区环境卫生。
(3)加强幸福河湖建设。按照上级要求,十四五期间,各县每年要完成1条以上市级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完成5条县级幸福河湖建设工作。2024年〔...〕县晏家河创建市级幸级河湖,12月11日市级验收组到现场进行评审验收;完成〔...〕镇〔...〕村齐心湖、〔...〕乡〔...〕街区段、〔...〕水库、〔...〕乡〔...〕村免粮湖、〔...〕镇〔...〕堰5个县级幸福河湖的验收工作。
5.加强水生态修复
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岸绿景美的目标,3月份和11月份,各乡镇(街区)利用春秋植树有利时节,在辖区内积极开展沿河绿化植树活动。县林业技术专家现场指导,为我县四条淮河一级支流(白露河、潢河、寨河、竹竿河)制定相应的绿化方案,规划河道绿化工作,为岸绿、景美打下了坚实基础。截止目前,竹竿河河岸绿化3389亩;白露河河岸2387亩;潢河官渡河段己建成8个公园,面积3700亩。绿道22公里,面积900亩。
6.加强执法监管工作。通力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河长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职能、相关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管职能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在协作机制上拓展,由过去主要是检察机关与河长办两家的协作,转变为在总河长统一领导下,检察机关加强与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公安等河长制全体成员单位全面协作;在跨区划办案上深化,进一步完善全县范围内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公益诉讼起诉案件集中管辖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河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针对重点、难点河湖违法案件,联合执法力量,统一开展现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等联合执法行动。
二、保障措施及主要做法
(一)压实工作责任。一是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会、协调会,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加快落实目标任务。今年以来,全县召开全县总河长会议1次,局际联席会议2次,推进会、现场办公会12次,及时贯彻落实省、市河长述职视频会议精神,召开河长述职会议暨总河长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河长负责、部门担责、牵头单位、河长办督责的责任体系,规范履职方式方法、加强能力建设。二是县级河长对口单位协助县级河长,定期对下级河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帮助解决问题,对辖区内的问题逐步整改到位。截止目前,各对口协助单位共开展督查21次。
(二)加强督查考核。一是出台《〔...〕县河长制工作县级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按照"属地管理、乡镇主体、部门联动"的原则,明确了各乡镇(街区)作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县直各相关部门作为协调指导部门,落实工作任务,强化责任。各乡镇(街区)及相关单位向县政府递交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了明察暗访工作机制,采取暗访通报的方式督查,对通报的问题逐一交办到县级河流对口协助单位和属地政府,要求限时整改到位。在整改节点,县河长办会同相关河流县级对口协助单位现场督查整改情况,对还未整改的、整改不到位的,现场再次交办。截止目前,共开展暗访检查3次,专项督查6次,交办各类问题54项,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及时整改交办的问题。对国家、省、市暗访交办的问题,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县河长办和相应河流县级对口协助单位全程跟踪督办。
(三)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在县城繁华地段及乡镇街道悬挂横幅100多条,张贴宣传标语上百处,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实施官渡河区域综合治理,为推进河长制工作树立了标杆,调动了全县干部群众爱河、护河、建河的热情。
(四)实施清单管理。全面推行河长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我县收到四条市级河流(竹竿河、寨河、潢河、白露河)三个清单后,立即将问题分解到相关乡镇,并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将县级河长实行"三个清单"制度。并送达到相关牵头责任单位,进行督促各相关辖区政府及河长落实到位;同时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县委监察委联合组成督察组,对全县河长制工作进行巡回督察。
(五)创新监管方法。我县积极推行"河长+警长"工作机制,今年共开展联合执法2次;普及智慧河长平台,加强"人防+技防"监管手段,建立立体化全天候监测监控体系,以信息化推进河湖管理现代化。在主要河流安装了视频监控,值班值守,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另及时更新河长公示牌,把河段河长、举报电话和二维码都公布在公示牌上,方便河湖管理。目前,县、乡、村三级河长都能按照要求巡河。
(六)做好河湖长制日常工作。对上级督查检查、河长巡河调研、河长批示要求、群众举报等问题,通过交办、督办等"一事一办"方式,交办相关部门及下级河长及时核实并反馈整改结果。
三、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突出责任落实。建议建立民间河长,实行县乡村及民间河长的四级联动作用。因为民间河长大多就住在河边、生活在河边,能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积极参与到解决问题中来,从而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与认识度。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区)加大河道监督整治力度,切实发挥日常管理保护措施落实的主体作用。
(二)严格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大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水资源治理、河岸管理等领域的执法力度,建立完善以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对肆意倾倒生活垃圾、河道采砂、建筑垃圾等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目的。
(三)健全工作体制。虽然省、市、县河长办已经成立,但大多数县(区)河长办无编制、无人员,河长办工作人员基本都是临时抽调。建议上级部门尽快落实河长办编制、人员、经费问题。
(四)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