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全市深化土地整治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1
在2025年全市深化土地整治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土地整治是守护耕地红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自2025年全市深化土地整治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排查整治隐患、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整治质效"为目标,统筹推进各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仍存在部分短板。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聚焦关键任务,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从排查整治、流程规范、成果巩固三个维度发力,推动土地整治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为全市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奠定基础。
(一)全面排查整治,扫清风险隐患
一是开展"拉网式"排查。组建由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排查组,以耕地保护、土地复垦、项目资金使用等为重点,对2022年以来全市127个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全覆盖排查,累计发现耕地"非粮化"、项目验收不规范、资金拨付延迟等问题43个,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二是推进"靶向性"整治。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施策,对8个存在耕地"非粮化"问题的项目,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通过恢复种植条件、调整种植结构等措施,已恢复耕地种植功能720亩;对15个项目验收不规范问题,重新组织专业机构复核验收,完善验收资料32套;对20个资金拨付延迟问题,简化审批流程,已完成资金拨付1.2亿元。三是强化"常态化"监管。建立"月调度、季通报"机制,每月跟踪问题整改进度,每季度召开整改推进会,对整改滞后的3个县区进行约谈,确保问题整改"不悬空、不走过场",目前4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8个,整改完成率达88.4%。
(二)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整治质效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修订《全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土地整治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等5项制度,明确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管护等各环节标准,如在项目设计环节,要求必须征求村集体、农户意见,确保设计方案贴合实际需求;在资金管理环节,明确资金拨付需完成"施工进度审核、质量验收、审计确认"三个环节,杜绝资金挪用、滥用。二是优化审批流程。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将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审批等事项纳入线上办理,减少纸质材料提交,审批时限从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多部门联审"机制,在项目验收阶段,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同步参与,避免"重复验收、多头验收",今年以来已通过线上审批项目28个,联审验收项目19个。三是加强技术支撑。聘请省土地整治专家库8名专家,为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在项目施工阶段开展技术培训6场,覆盖基层工作人员、施工单位人员300余人次;引入无人机测绘、土壤检测等技术手段,对土地复垦项目的耕地质量、土壤肥力进行精准监测,确保整治后耕地质量达标,今年已完成23个项目的耕地质量检测,达标率100%。
(三)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管护责任。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管护体系,明确每个土地整治项目的管护主体、管护职责,与乡镇政府、村集体签订管护协议127份,将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项目后续管护有人员、有资金、有措施;开展管护效果抽查,对5个管护不到位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二是强化成果应用。将土地整治与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在整治后的耕地中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配套建设灌溉设施、田间道路等,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立土地整治项目成果数据库,整合项目位置、面积、质量等信息,为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考核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乡村宣传栏等渠道,宣传土地整治政策、工作成效,发布工作动态23条,制作宣传手册5000余份,组织村民代表参观整治项目12次,提高群众对土地整治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正视问题不足,深刻剖析专项整治短板
尽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期待,仍存在部分问题,主要体现在责任落实、监管力度、协同配合三个方面,需要我们深刻剖析、靶向解决。
(一)责任落实存在"温差",部分工作推进滞后
一是基层责任压实不到位。个别县区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如某县在问题整改中,未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导致2个项目整改超时;部分乡镇未明确专人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管护,出现管护断档情况。二是考核激励机制不完善。目前专项整治工作未纳入县区年度绩效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缺乏有效激励,对工作滞后的缺乏刚性约束,导致部分单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足。三是群众参与度不高。在项目设计、整改方案制定等环节,虽然要求征求群众意见,但部分地方存在"形式化"征求现象,未充分吸纳群众合理建议,导致个别项目与群众需求脱节,如某村土地复垦项目因未考虑农户种植习惯,出现后期农户不愿耕种的情况。
(二)监管力度存在"落差",部分环节存在漏洞
一是日常监管不够精准。对土地整治项目的监管仍以"定期检查"为主,缺乏实时动态监管手段,如对耕地"非粮化"问题,未能及时发现个别农户在整治后的耕地上种植苗木的情况,导致问题整改不及时。二是技术监管支撑不足。基层技术人员力量薄弱,部分县区自然资源部门仅配备1-2名土地整治专业人员,难以满足10余个项目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管需求;无人机测绘、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应用范围有限,仅在重点项目中使用,未能实现全覆盖。三是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个别地方存在"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现象,如某项目在整改耕地"非粮化"问题时,仅移除地表苗木,未恢复耕地种植条件,导致问题反弹;部分项目整改资料不完善,缺乏整改前后对比照片、验收记录等关键材料。
(三)协同配合存在"偏差",部门联动不够顺畅
一是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虽有联合行动,但缺乏常态化协同机制,如在耕地质量检测中,自然资源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质量检测,因沟通不及时,导致1个项目检测报告延迟提交,影响项目验收。二是跨区域协同存在障碍。部分土地整治项目涉及多个县区,如某跨县区土地复垦项目,因县区之间在资金分摊、责任划分上存在分歧,导致项目推进缓慢。三是信息共享不充分。各部门之间未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项目审批、资金拨付、质量检测等信息未能实时共享,存在"信息孤岛"现象,如财政部门不了解项目施工进度,导致资金拨付与项目推进不同步。
三、锚定目标任务,全力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问题短板,从压实责任、强化监管、深化协同三个方面入手,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守护好全市耕地红线。
(一)压实工作责任,凝聚整治合力
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市、县、乡三级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召开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工作滞后的县区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建立"一把手"负责制,要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调度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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