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市政运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市市政运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原平市"9.5"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今冬明春市政运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政运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安全培训教育,规范作业人员安全行为,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着力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时间和范围
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
范围:全市市政运营行业
三、组织领导
市城市管理局成立全市市政运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市市政运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组成员由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人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姜振星担任,负责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
四、整治重点
1、城镇燃气和农村"煤改气"运行安全。燃气企业(单位)厂站、管网、储气设备、加气设备、充装设备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和巡查、维护、保养情况;燃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规范操作情况;燃气设施保护、违章占压清理等情况;燃气经营许可审批管理情况;与燃气用户供气合同签订、入户安检和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情况。
2、城市供热行业运行安全。热源厂燃料储备情况;极寒天气、热源故障等情况下应急保障能力;锅炉、管网、换热站等供热设备设施巡检情况;供热设施老化、管网系统跑冒滴漏等问题防范情况。
3、城市供水行业运行安全。供水企业(单位)水厂、加压泵站、加氯设备、供水管网等重点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巡查、维护、保养情况;消毒试剂等有毒有害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情况;供水水质检测情况;应急水源调配保障情况。
4、排水与污水处理运行安全。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进行全面清淤和维护情况,城市低洼区、易发生短时径流量突增的地点、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等易涝点排查整治情况;污水处理企业(单位)重要设施设备巡查、维护、保养情况;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情况;污泥处理处置情况。
5、环卫与垃圾处理运行安全。道路清扫作业安全情况,配备使用具有警示和反光性能的安全服、安全帽情况,环卫工人安全培训情况。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管理情况;重要设施设备巡查、维护、保养情况;渗滤液处理情况;气体排放情况。
6、城市道路桥梁运行安全。道路塌陷、桥梁及人行天桥监测评估和养护、桥下空间使用、危桥排查和加固改造等情况;
7、公园、广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运行安全。硬隔离设施设置情况;游乐设施设备检修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经营摊点管理情况;群体活动报批情况。
8、路灯设施运行安全。路灯供电设施、变压器、灯杆、灯具日常检查、维护情况。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市政运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保持敬畏心理,坚守底线思维,坚持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人的生命安全为核心,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落实。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迅速组织开展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3、逐项排查隐患。各级、各部门要督促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逐项排查、逐项整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全覆盖、无盲区。
4、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监督执法检查,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摸清安全隐患和危险源底数,建立执法检查台账,开展全面监督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对未开展全面排查的企业(单位),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企业(单位),要严肃查处。市城市管理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级、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全市市政运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5日前将当月市政运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隐患整改台账和整治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市城市管理局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