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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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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村(社区)干部提振精气神、提升执行力、树立新形象,不断夯实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层基础,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正面、负面"两张清单"管理制度,请各村(社区)严格按照本意见执行。

一、正面清单

全面推行村干部标准化履职20条正面清单管理,组织村干部自觉践行履职承诺和个性承诺事项,践诺情况定期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2、严格执行村级"五议两公开"议事制度。

3.严格按照《XX镇2020年度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办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村干部坐班值班、请销假等制度,倡导村干部在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办公。

4.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投入与管理机制,扎实开展垃圾分类、美丽庭院创建等工作,实现农村环境整洁、卫生、优美。

6.抓好治水护水工作,深化五水共治工作成果,推动水质全面提升。

7.抓好控违拆违工作,继续深化"一户多宅"整治,深化"无违建"村创建成果。

8.抓好平安创建工作,加强网格化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信访矛盾的调处化解,严格落实村级主体责任,加强对初信初访的调处,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实现村庄和谐稳定。

9.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杜绝恶性事件发生;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排查、打击邪教组织习练人员。

10.抓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执行"三务"公开制度,严控非生产性开支,做好村级集体资产承包发包,开展村级合同清理规范,及时收缴应收款,实现村务规范有序运行。

11.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工作,深挖潜力,提升造血功能,切实强化基层组织运行保障。

12.严格执行章委(2020)《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工程立项、设计、招投标等程序。

13.全面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开展宣传教育、生育关怀及慰问救助等活动,积极为育龄妇女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重点对象干预跟踪、药具上门发放等各项服务,代办再生育审批、计生养老保险、奖扶特扶等手续。

14.积极发展本村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宣传普及科技知识,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15.抓好乡风文明工作,利用文化礼堂积极开展各类文化互动和文明村、文明户创建工作,着力形成良好的文明风尚。

16.抓好征兵和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加强民兵政治教育,落实民兵预备役各项工作任务;带领民兵开展以劳养武、拥军优属、扶贫帮困等活动;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维护和保障退役军人权益,积极帮助退役军人解决书记困难。

17.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党员发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基本制度,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18.抓好村社后备人才培养,通过集中推选、走访掌握、外请引进等方式,建立村社主职干部后备库;落实定期培训、定人帮带、定岗锻炼等措施,促进村社优秀人才快速、健康成长。

19.抓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实质性作用,注重用好区委巡察成果,落实村社财务审计制度,每届任期对村社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次。

20.抓好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群团组织建设,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

二、负面清单

对"20类"负面清单的村干部进行惩戒问责,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分别给予通报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停职检查、党政纪处分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问责期间扣减相应报酬奖励,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启动免职程序。

1.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发表或转发与村(社区)干部身份不符的言论,不得参与制造、散布和传播不实信息。

2.不得阳奉阴违、敷衍应付,拒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不传达学习、不研究部署、不推动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交办事项。

3.不得参与或组织、指使、纵容他人干扰上级党委政府实施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

4.不得搞"一言堂",违反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村务决策程序,不组织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或村民代表会议弄虚作假,擅自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5.不得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其他公共财物。

6.不得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擅自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

7.不得由本人或近亲属、近姻亲属违规承建本村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实施拆分工程规避公开招投标、直接指定人员承包等违规插手干预本村建设工程项目行为。

8.不得在落实民生政策过程中违规操作、优亲厚友、办事不公,甚至弄虚作假、截留私分。

9.不得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国家补偿款、补助费等,或截留、挤占、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费、救灾、扶贫等财政专项资金。

10.不得利用集体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违规公款吃喝、违规购买发放礼品礼卡等,或借考察学习等名义变相旅游等。

11.不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财物,或者违规接受吃饭宴请、娱乐消费等。

12.不得奢侈浪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13.不得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对、推诿扯皮,在办理群众事务时弄虚作假、故意刁难、吃拿卡要。

14.不得参与、纵容、庇护单位或个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或干扰、抗拒、煽动他人干扰、抗拒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15.不得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充当"保护伞",或组织、参与宗族宗派宗教纷争、聚众闹事。

16.不得组织、煽动、纵容、参与群众上访,对上访、信访举报案件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或者对上级调查处理信访案件不协助、不配合,甚至推诿、阻挠、包庇、支持的。

17.不得组织或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动,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

18.不得违反民主监督相关规定,不按规定公开村(社区)党务、村(居)务、财务情况。

19.不得以摆资格、谈条件、弄虚作假等方式阻挠、干扰巡察、审计、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20.不得在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推行村(社)干部"两张清单"管理制度是推动村(社区)干部规范履职、廉洁自律、促进村级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各村(社)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做到规范履职、干净干事,做到有戒有为。

2、加强监督检查。各村(社)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两张清单"制度落实,要将清单内容定期在公开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镇纪委监察办要加大对"两张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注重结果运用。镇党委将村(社)干部"两张清单"执行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干部考评、评先评优等重要参考依据,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村(社)干部进行严肃问责,以有力的责任追究切实推动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落实到位。

中共XX镇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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