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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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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校(园)、局机关股室、站、中心:

根据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精准防控,加强监督。为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使廉政风险问题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处置,增强教育系统预防腐败工作实效,着力构建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效抓手,是构建我县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工违纪违法的重要保障,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各校、园(股室、站、中心)要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加强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全面排查廉政风险为基础,以规范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股室、站、中心)权力运行为核心,着眼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预警处置机制,着力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推动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不断完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重点任务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以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为重点,着力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园(股室、站、中心)岗位职责和管理等几项重点任务。

1.集体领导、科学决策。强化决策责任,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风险评估;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科学决策方面,重点防控重大事项决策时不调查、不研究、不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不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规避集体决策程序谋取私利或使事业和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重大决策事项具体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德育等重要工作;学校发展、校园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学校重要规章制度;教职工绩效管理、奖励和关系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调整和重大财务决策;学校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校级以上重大表彰,校园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责任单位:各校、园(股室、站、中心)

2.行政权力行使。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行政权力清单,正确行使行政权力,重点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以及公共服务项目,规范运行流程图,严格按照程序运行。在行政权力运行方面,重点防范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项目受理过程中故意刁难申请人、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无原因超时办理、不严格审查和故意让虚假资料通过;在行政处罚中把关不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错误处罚决定,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不按自由裁量权基准,随意予以行政处罚;在行政监督检查过程中监督、检查和管理不到位不认真,以权谋私,得出错误检查结果等问题。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股、中教股

3.干部人事管理。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落实任前档案审核、廉政对照检查、廉政考试、任前公示和谈话、任职试用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辞职、回避、交流制度。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重点防控不按程序、标准和要求聘用教职员工,在教师职称评审和评先表彰工作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不公开透明,干部任免过程中任人唯亲、因人设岗等问题。

责任单位:人事股

4.基建工程。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建设项目立项、工程招标、工程变更、资金结算、质量验收等监管制度,防止违规干预招标投标、规避招标等问题发生。在基建、物资设备采购和食堂管理等重大项目方面,重点防控在建设项目安排、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验收等环节,不经班子集体研究讨论,不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或者将项目肢解规避招投标,对投标单位的材料审核把关不严,不按程序进行项目变更,增加工程量及费用未经审核及审计,建设过程中收受贿赂等问题。

重大项目安排具体包括:国家各类重点建设项目,重要设备、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重大基本建设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责任单位:教育局计财股

5.物资采购招标。健全招投标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省、市相关规定,按规定将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纳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运用,

责任单位:电教仪器站、采购办、教育局计财股、局党委纪委

6.食堂管理。严格食堂财务管理,要求学校单独设置食堂伙食账目,划清学校与食堂的经济往来,认真核算食堂收支,定期公布账目;建立健全食堂物资管理制度,加强对物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的全过程管理,堵塞漏洞,杜绝浪费和损失。在食堂管理方面,重点防控食堂违规对外承包经营,对食堂食品采购、食材出入仓等环节监管不严,学校负责人直接分管食堂,收受承包商贿赂和回扣等问题。

责任单位:计财股、各校、园

7.财务管理。全面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禁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加强事前审查把关,检查财政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使经费监督前移;加强事中跟踪监控,跟踪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加强事后检查监督,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财务内部审计,评估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全过程的教育经费监督检查机制。在财务管理、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重点防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经费开支不透明、领导审批把关不严、私设"小金库"和截留、挪用、贪污国家项目建设资金、补助资金等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学校大额度资金的额度和资金使用范围,学校的大额度资金使用由学校提出方案按属地管理原则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教育局计财股

8.教育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学校收费公示,严禁挤占挪用教育经费,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在教育收费管理方面,重点防控学校向学生家长收取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学校违规办学、办班收取费用,中小学在招生时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学校自立项目收取学籍管理费,幼儿园违规收取赞助费,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向学生统一代办生活用品、保险以及各类教辅材料等代办费,幼儿园幼儿伙食代办费结算不及时或长期不结算、不公示等问题。

责任单位:计财股

8.招生和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小学新生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禁以任何名义变相择校或乱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肃查处招生中权钱交易、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问题。在招生和学籍管理方面,重点防控违反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在招生普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收受贿赂,在招生过程中集体收取赞助费,在学籍管理工作中不按规定为学生注册学籍、办理转学手续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责任单位:中教股、初教股

9.教辅材料征订与使用。严格落实国家四部委关于教辅材料管理政策,领导干部禁止利用职务便利干预教辅材料选用征订,严禁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教辅材料,严禁学校征订审读推荐目录外的任何教辅材料,严肃查处教辅材料征订中收取回扣、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问题。主要风险点表现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并收取书商回扣;学校违规让书商进校进行宣传推荐教辅材料、发放征订单。

责任单位:中教股、初教股

(二)主要措施

1.加强廉政教育。要把廉政风险教育作为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岗位廉政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突出教育重点,丰富教育载体,创新教育方式。要进一步创新教育的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各种教育手段,把典型示范教育、任前廉政谈话、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预警谈话教育、重点工程、重要领域、重点时期的警示提醒教育充分结合起来,采取案例通报、公开曝光、印发忏悔录、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庭审、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提升廉政教育实效。

2.开展防控"回头看"。要结合机构调整、人员岗位变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梳理职权目录,规范流程,排查风险点。一要开展职权再梳理。对单位内部的人、财、物等管理职权也要进行清理规范,明确内部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二要开展流程再规范。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对每一项对外行使的权力运行程序进行优化、简化、固化,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依据、程序、期限、监督方式以及办理事项所需提交的全部资料,对职权在单位内部运行的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办理时限等也要进行规范。三要开展风险再排查。根据校、园(股室、站、中心)的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继续全面查找个人岗位、内设机构(股室、站、中心)、校、园三个层面的廉政风险点,做到查深查全查细,不搞形式,不走过场。重点要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四要开展风险再评估。依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对廉政风险统一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并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对查找的廉政风险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研判,结合信访举报、考核检查等渠道获得的信息,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库,实行集中规范管理。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3.落实责任追究。及时化解廉政风险,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对不认真履行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严肃追究相关防控责任人的责任。一要明确原则。要按照谁在岗谁防控,谁主管谁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监管,纠正偏差;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等原则开展责任追究。二要讲究方法。局防控领导小组(校防控领导小组)要视情节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写书面检查、督导改正错误,通过公开通报或内部通报等形式在单位内部进行批评。对相关人员作出停职检查或岗位调整的处理,要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对涉及违纪违法的,按有关规定立案查处。三要严肃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一是对关于党纪、政纪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的部署、要求、重要文件、政策法规,不及时传达,不认真组织学习,不研究部署,不贯彻执行的。二是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认真对待,以种种名目、理由,予以搪塞、逃避、拒绝或不予执行的。三是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失职失查,致使出现违纪违法倾向,或已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四是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法规、政策,违反岗位职责弄虚作假的。五是对不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监督不力,发生廉政问题、监管事故的行为。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组织保障和监督机制

(一)组织保障

各校、园要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廉政风险防控纳入教育教学各项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

县教育局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教师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对各校、园进行经常性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监督机制

1.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健全监督制度,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谈话诫勉、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报告工作、重大失职失误行为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充分发挥教育纪检监察、教育内审等有关职能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载体,形成监督合力,保证各项监督任务落到实处。

2.突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要重点对具有执法执纪、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项目审批、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基建和大宗物品采购、学校食堂管理、招生和学籍管理等容易发生权钱交易、腐败风险较大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监督,防止工作失职、渎职,防止国家考试工作的失密、泄密。通过定期审计、专项巡查等方式,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的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安全。

3.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要注重抓早抓小,严格执行《准则》、《条例》等法规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抓好前两种形态,防控在前,使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中共XX县教育局委员会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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