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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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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

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额尔齐斯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伊犁州水利局,各地(州、市)县(市、区)水利(务)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各水利水电工程从业单位: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一系列有关做好《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48号)工作的要求和中央及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为进一步依法保障我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推动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意义

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和谐稳定大局。2017年以来,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及自治区水利厅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多次下发通知,作出部署安排。从各地各单位反馈情况看,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总体较好,但少数地方和个别单位还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18年春节和"两会"临近,持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工作,深入全面做好重要节点的治欠保支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效。

二、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各项工作

在2018年春节和"两会"前,各地各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当前,一大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工程开工在建,在建项目投资规模大,项目多、分布广、用工需求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任务艰巨。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水利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办建管函〔2017〕1504号)和《关于切实做好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新水办建管〔2018〕6号)要求,进一步加大水利工程项目欠薪问题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坚决杜绝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

二是进一步加大欠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发现的欠薪行为,要责令相关企业和单位筹措资金,在春节和"两会"前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至农民工手中。同时,要依据有关规定对上述企业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特别是对存在恶意欠薪行为或者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要依法从严处罚,并依据有关规定纳入欠薪"黑名单"。

三是进一步做好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要畅通农民工维权投诉渠道,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投诉举报案件,要及时认真调查处理和回复,坚持防止事态蔓延扩大而发生群体性或极端恶性事件。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并督促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单位能够在第一时间启动预警,迅速妥善处理。

四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从项目资金来源、用工实名制管理、工资发放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清偿责任、欠薪投诉处理、信用管理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进一步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同时,在日常检查、稽察、考核等工作中,始终将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切实保障好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支付。

我厅将对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用人单位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黑名单"信息将在新疆水利厅网站公示,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拖欠工资"黑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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