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问题整改方案
市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问题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考核问题整改要求,全面检视我镇在有效衔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切实抓好各级督查、检查、审计、自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提升工作质量和成效,确保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新局,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全面夯实工作基础,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任务,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全面振兴见实效。
二、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一)监测对象纳入不及时、不精准问题。存在简单以整户享受低保代替纳入监测的现象,通过信息比对,截至7月15日,全镇整户纳入低保15户,其中仅1户已纳入监测,数据吻合度仅为6%,可能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监测对象纳入标准,对"3+1"保障不到位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风险的对象,因病、因灾、因突发严重意外,家庭刚性支出明显增大而收入同步锐减和家庭人均纯收入明显低于防止返贫监测线标准且长期困难的对象要依规依程序及时纳入;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做好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工作》(〔*〕〔2025〕〔*〕号)文件要求,按期做好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工作,发现监测对象消除风险后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应按程序重新识别为监测对象,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三是强化风险预警数据核查机制,对系统反馈的疑似应纳未纳风险预警数据,做到全覆盖上户核查,对符合纳入监测对象条件的要及时纳入监测帮扶,对不符合纳入监测对象的要充分说明不纳入监测的理由;四是各村对近两年来整户新纳入低保的对象开展一次"回头看",发现符合纳入条件但未纳入的对象,综合考虑应纳尽纳;五是用好农户自主申报、平台预警数据核查、干部日常走访排查三条途径,对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早发现、早纳入、早帮扶。
整改目标:确保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应纳尽纳。
整改时限: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农业大面组、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
(二)帮扶措施不够精准有力的问题。部分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帮扶不精准,未能因户施策,缺乏有效帮扶举措。〔*〕村〔*〕户为3年以上未消除风险户,整户没有务工收入,村级没有安排相应就业帮扶措施,存在实施精准帮扶,精准施策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帮扶成效评估机制,加强监测对象帮扶成效季度评估,并按要求在省平台完善对象帮扶措施填报,对监测对象实行"三色"帮扶管理,风险稳定消除对象赋"绿码",实行常态化帮扶管理;家庭刚性支出较大或整户兜底的对象赋"黄码",进行持续关注;帮扶措施不够用,家庭刚性支出较大且自身应对能力不足的赋"橙码",进行重点关注。二是严格落实"3+1"保障措施,坚持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兜底保障等政策性保障措施与就业帮扶、产业帮扶等开发式帮扶措施相结合,丰富监测对象帮扶举措。
整改目标:确保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应帮尽帮,稳定消除风险,切实提高监测帮扶效能。
整改时限: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农业大面组、卫生院、联校、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
(三)风险消除不够规范的问题。部分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存在"集中出"和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今年3月我镇集中消除风险83户272人,其中〔*〕村25户72人,〔*〕村7户15人,〔*〕村4户16人,〔*〕社区5户19人,〔*〕村7户27人,〔*〕村15户53人,〔*〕村11户40人,〔*〕村9户30人。个别村(社区)在消除风险程序上存在不规范,缺少"村提出名单"相关会议记录。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村提出名单、镇村入户核实、村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市级审定""五步法"风险消除程序。村级提出名单要求开会提出,有会议记录、会议照片以及签到表。
整改目标:确保检测对象风险消除程序到位、符合稳定消除风险条件。
整改时限: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农业大面组、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
(四)行业部门帮扶政策落实仍有偏差的问题。健康帮扶方面,个别村卫生室功能设置不全,药品配备不齐,四类慢病服务质量不高,动态监管不够到位。兜底保障方面,残疾人两项补贴存在因换证不及时或录入不及时,造成部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断档,存在应保未保、应兜未兜的问题。住房安全方面,部分集中安置区房屋渗风漏雨维修解决不及时,土坯房住人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安全饮水方面,少数屋场季节缺水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村〔*〕片反映小集中供水工程用电问题,供水不稳定。〔*〕村〔*〕片群众反映所在屋场自来水存在异味,安全饮水没有得到保障。教育帮扶方面,适龄儿童失学辍学现象依然存在,教育资助落实仍然有遗漏。医疗保障方面,困难群体参保仍然不够及时,特殊群体医保缴费资助仍有遗漏,〔*〕村〔*〕、〔*〕村〔*〕、〔*〕社区〔*〕、〔*〕等困难群体参保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提升管理水平,改善服务态度,强化四类慢病动态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做到应管尽管;二是建立残疾对象残疾证到期提醒机制,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应兜尽兜;三是持续加大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危房改造保障力度和集中安置区住房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改,确保住房安全;四是村(社区)及时反馈群众反映的用水难问题,水利站着力配合,积极对接水利部门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拿出解决季节性缺水和水量、水质不稳定,供水工程设施管护不到位等问题的可行性方案,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五是加强适龄儿童失学辍学日常监管工作,实施好"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落实好"校长、所长+书记"帮教机制,不让"一个孩子掉队",常态化开展教育资助补贴日常排查,确保教育帮扶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联校要加强与乡镇民政、残联联动,发现疑似残疾学生应纳尽纳;六是医保站加强与上级部门数据共享,确保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及时、全面参保,确保特殊困难群体医保参保缴费补助落实到位。
整改目标:确保脱贫人口(监测对象)"3+1"保障和行业帮扶政策落实到位。
整改时限: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农业大面组、联校、卫生院、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
(五)小额信贷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部分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小额信贷用途不当,贷款多用于日常生活开支、房屋维修、看病等非生产性支出,未用于产业发展。二是存在户贷镇村干部用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逐笔核实分类处置。对存量小额信贷进行逐笔核查,发现未用于产业发展的小额信贷,立即停止贴息并提前收回;发现户贷干部用问题,责令实际用款人限期归还贷款,并作出相应处分。二是加强全过程监管。对新增贷款严格落实贷前审查、贷后跟踪管理机制,确保贷款按规定用途使用。
整改目标:在应贷尽贷的基础上对户贷他用和使用方向不准确的贷款予以全面收回,对涉嫌违纪违规的启动问责程序或线索移交,纠正小额信贷违规使用问题,确保贷款按照规定用于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所发展的产业发展项目需求。
整改时限: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农业大面组、党风廉政建设组、各村(社区)、〔*〕农商行〔*〕支行。
(六)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公益性岗位对象识别不精准,部分年龄偏大、部分家中有其他多个(两个以上)劳动力在外务工。二是公益性岗位对象管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考勤管理机制,存在占岗不做事、安排公益性岗位但外出务工等情况。三是公益性岗位对象存在人岗不匹配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2025年度公益性岗位对象开展"回头看",对比分析是否存在在外务工人员、80岁以上人员、重度残疾人口等问题数据,发现后及时核实整改。二是强化公益性岗位的规范管理,将日常考勤、工作完成度纳入考核,对不服从安排,占岗不做事等不按约定履职对象及时终止合同,按照人岗相适应的原则重新选聘。
整改目标: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对半劳动力、弱劳动力和就业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就业作用,确保人岗相适应。
整改时限: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农业大面组、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
(七)稳岗就业务工信息仍然不够精准的问题。今年6月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对15个乡镇开展了一次务工就业信息准确率电话抽查,我镇排名倒数第三,准确率仅42.68%。各村(社区)均存在联系方式不准确、务工信息不一致情况:〔*〕村务工台账中〔*〕的联系方式非本人,是其丈夫的,而其丈夫接电话反映妻子未务工;〔*〕社区〔*〕、〔*〕联系方式为空号,〔*〕务工信息不一致,反映在家未就业;〔*〕务工信息一致,但联系方式非本人;〔*〕村〔*〕务工信息一致,但联系方式非本人;〔*〕村〔*〕、〔*〕村〔*〕务工信息不一致;〔*〕村、〔*〕村公益性岗位对象称自己没有工作等等。
整改措施:一是要加强务工数据监测管理,每半年开展一次全覆盖务工信息准确性核实工作,重点核实联系方式、务工地点,确保监测平台务工数据准确率达100%;二是加强与务工人员的电话交流和政策解释,特别是对从事公益性岗位与就近打零工对象加强政策宣传,在做事就是在工作,在务工,确保不因为对象回答不准确而影响务工信息抽查准确率。
整改目标:确保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规模只增不减,务工信息电话抽查准确率达100%。
整改时限: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农业大面组、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
(八)帮扶车间开发不充分,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能力较弱的问题。2025年我镇新增1家帮扶车间,截至目前共开发帮扶车间6个,解决40余名脱贫人口就业问题,其中有一家因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人数不达标被清退。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帮扶车间的动态管理,对帮扶车间自身发展能力不强、带动贫困人口就业人数不达标的予以清退,对市场发展前景好、帮带贫困人口就业人数较多的持续巩固提升;二是进一步挖掘新的帮扶车间,加强对镇域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政策宣传,同时积极对接乡友乡贤,盘活闲置资源,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帮助解决更多就业问题,促进家门口就业;三是建立就业需求与培训需求两本台账,积极对接培训机构开展针对性职能培训,提升待就业人员职业技能,同时利用微信群等渠道发布就业岗位通知,形成"就业意愿-技能培训-就业岗位"闭环管理。
整改目标:促进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充分就业;今年下半年再新开发帮扶车间1家。
整改时限: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农业大面组、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
(九)安置区维护维修不及时、配套设施建设欠完善,群众满意度低的问题。〔*〕安置区、〔*〕安置区居住群众反映屋檐装饰瓦时有脱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安置区装饰瓦操作方便,目前已完成整改,但〔*〕安置区装饰瓦在顶层且与屋面瓦片串联,施工难度较大,成本较高,一直未动工。〔*〕安置区入口道路路面损坏严重、靠近菜园方向的栏杆存在毁坏、楼道灯因缴费不及时一直处于未工作状态等系列问题,因政府资金短缺,未及时给予解决,群众满意度较低。
整改措施:镇政府及驻村帮扶单位积极向上级筹措资金,将已摸排及群众反映的问题限期整改,同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充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整改目标: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群众满意度。
整改时限: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农业大面组、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
(十)帮扶项目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部分帮扶项目资产仍然存在底数不清、分类不准、确权不规范和运营管护不到位的问题。6月份市农业农村局抽查我镇〔*〕村、〔*〕村发现2个村均没有建立项目资产台账、无管护方案及无2025年资产巡查记录。审计核查我镇部分村(社区)存在经营性资产收益未及时入账问题,其中智峰村2个:肉猪养殖集体分红项目和养牛集体分红项目2024年度分红未到账。〔*〕社区2个:入股华誉电子厂分红项目2024年度分红入账不规范且收益未分配,入股〔*〕市〔*〕铸造有限公司水泵铸件项目2024年度收益未分配。
整改措施:一是对2013年以来各级帮扶项目资产,开展"回头看",全面摸清资产底数,形成项目资产台账;二是制定公益性资产管护方案,并按要求每季度开展资产巡查,完善项目后续管护工作台账;三是各村(社区)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项目分红,并及时将分红收益按照30%用于困难群众,70%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分配要求,完善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台账。
整改目标:建立"资产底数清楚、类型界定合理、产权归属明晰、运营管护规范、利益联结到位、监督管理有效"的帮扶项目长效管理机制。
整改时限: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农业大面组、各村(社区)。
(十一)帮扶产业效能不足、"四个一批"处置不到位的问题。各村(社区)的帮扶产业普遍存在规模化、市场化程度不高,产品附加值升值空间不大,联农带农机制不够健全,部分帮扶产业面临分红资金不到位、投入本金无法收回或产业失败的风险。我镇〔*〕村肉鸽养殖项目、〔*〕村特色鱼养殖项目和稻花鱼养殖项目面临产业失败,本金无法收回风险。
整改措施:要根据《〔*〕省关于落实"四个一批"要求分类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开展帮扶产业"四个一批""回头看"工作,对原有帮扶产业项目按照"巩固类、提升类、盘活类、调整类"进行精准划类、精准处置,并形成工作方案。
整改时限: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农业大面组、各村(社区)。
(十二)资金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我镇及部分村(社区)存在项目实施不规范、资金管理不严谨,有挤占、挪用、套取衔接资金的现象。一是部分村项目变更频繁,缺乏前期科学论证。我镇〔*〕村已变更1个项目,〔*〕村2024年最后一批衔接资金项目(2个)都需要进行调整。二是资金拨付程序不合规。〔*〕村2024年产业项目,项目资金已拨付到村,但该项目截至目前还未动工。三是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我镇2024年项目还有4个未验收,其中〔*〕村1个、〔*〕村1个、〔*〕村2个。四是挪用、套取衔接资金。〔*〕社区套取上级衔接资金1.2万元用于给村干部购买工作服装;〔*〕村套取上级衔接资金0.43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村级招待。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项目计划库,科学论证项目施工内容与项目预算;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资金项目相关管理制度,未经验收的项目一律不得拨付资金;三是加强项目推动过程监督,确保项目实施按时保质完成;四是要加强衔接资金项目日常监管,结合群腐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联合镇纪委对乡村振兴领域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衔接资金的行为查处一批、处置一批。
整改时限: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农业大面组、财税组、党风廉政建设组、各村(社区)。
(十三)乡村振兴领域基层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还存在思想上松劲、政策上不熟悉、工作上不主动等问题。部分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专干、驻村队还存在防返贫监测知识不了解、不熟悉的问题;部分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与结对联系不到位,未能按照〔*〕〔2025〕〔*〕号文件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结对帮扶(联系)人调整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乡村振兴领域干部和驻村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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