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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XX人、最美村干部、最美社区干部、最美居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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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最美XX人·最美村干部、最美社区干部、最美居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XX市委组织部XX市民政局

20XX年6月19日

"最美XX人·最美村干部、最美社区干部、最美居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尚,激发社会正能量,根据《XX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新时代好榜样·最美XX人"系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委〔20XX〕4号)精神,现就"最美村干部""最美社区干部""最美居民"评选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发掘、宣传、表彰我市一批最基层、最感人、最被认同的"最美村干部""最美社区干部""最美居民"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村、社区干部崇德向善、见贤思齐,激发居民的善念善行,培育更多的XX好人,助推"好人之城"建设,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组织领导

"最美XX人·最美村干部、最美社区干部、最美居民"评选活动由中共XX市委组织部、XX市民政局组织实施,负责制定评选方案、成立评选委员会、推荐审核、公示评选结果、颁奖表彰等工作。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指导科、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共同承担。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没有受过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二)具体条件

1.参评"最美村干部"的条件:政治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力突出,思路宽、点子多,懂经营、会管理,能带头致富、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会做群众工作,能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担当作为,敢于直面问题,敢于坚决抵制歪风邪气、黑恶势力,热爱农村、扎根农村,关心群众疾苦,乐于为群众办事,热心为群众服务;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度高。

2.参评"最美社区干部"的条件:政治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热爱社区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主动深入,不怕吃苦,不怕繁琐,踏实肯干,奉献精神强;工作业绩好,坚持务实创新,积极投身社区党建、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工作,在引领党员群众创新社区建设工作中成效突出,事迹感人;服务意识强,能与社区居民打成一片,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是群众心目中的"热心肠"和"知心人";自身要求严,廉洁自律,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在居民群众中威信较高。

3.参评"最美居民"具体条件:在以下任何一方面或多个方面表现突出,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群众公认度高:

传承家风:传承优良家风,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孝老爱亲:弘扬孝道,尊敬长辈,夫妻和睦,关爱家庭成员,携手互助;

教子有方: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邻里互助:邻里和睦,团结友爱,守望相助;

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

勤俭持家:勤俭节约,有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诚实守信: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弄虚作假,不隐瞒欺骗,表里如一,言而有信。

凡是符合参评条件的XX市辖区内的村干部、社区干部、农村和城市居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学历,均可参评;已被评为市级以上道德模范(不含提名奖)的,不再参评。

四、推荐办法

按照属地原则,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一)组织推荐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民政局成立评选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最美XX人·最美村干部、最美社区干部、最美居民"的推荐工作,做好推荐人员的资料汇总、初步评审工作,按分配名额1:1.5的比例提出推荐人选初步名单(分配名额表见附件1),在当地媒体、推荐人选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

(二)个人自荐、群众推荐

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的,依次经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同意,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民政局初审,择优筛选后纳入推荐人选初步名单,在当地媒体、推荐人选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

拟推荐人选需填写《"最美XX人·最美村干部、最美社区干部、最美居民"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同时,每名推荐人选需形成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民政局需填报《"最美XX人·最美村干部、最美社区干部、最美居民"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所有表格、材料需准备一式三份。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6月30日前)

印发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民政局组织开展"最美村干部""最美社区干部""最美居民"评选推荐活动,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二)报名推荐、初审(8月10日前)

按照属地原则,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层层推荐,初审并公示。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民政局按要求在8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和推荐审批表、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以及电子文档报送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XX,电话:、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评选表彰(9月30日前)

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各县市区推荐人选进行会审,择优确定40名最美村干部、10名最美社区干部、50名最美居民人选,并在XX日报、XX广播电视台等市内主要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并印发表彰通报、颁发荣誉证书。

(四)向市文明办推荐报送(10月20日前)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从受表彰的人员中推荐"最美XX人·最美村干部、最美社区干部、最美居民"各5名报送市文明办,参加市文明委"新时代好榜样·最美XX人"评选。

(五)市文明委命名表彰(时间待定)

市文明委将最终确定的"新时代好榜样·最美XX人"名单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公示,报市文明委审定后,予以表彰。市内主要媒体和有关网站以多种形式对获奖者进行广泛宣传。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民政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XX人·最美村干部、最美社区干部、最美居民"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稳妥有序推进。

(二)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民政局要以此次推荐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大对基层干部、居民典型人物的发掘、宣传力度,营造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民政局要把推荐评选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基层干部群众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形成见贤思齐、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

(四)严格把关,严守纪律。推荐评选工作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审核,确保推出的人选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要严肃评选纪律,对虚构事迹材料、违反评审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撤销评选资格。对于已授予荣誉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要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各县市区评选机构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沟通衔接,并于6月3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报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附件:"最美XX人·最美村干部、最美社区干部、最美居民"推荐审批表

"最美XX人·最美村干部、最美社区干部、最美居民"

推荐审批表

推荐单位:参评项目:

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姓名

性别

照片

(2寸免冠

彩色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主要事迹

(300字以内)

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民政局评审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委

组织部

评审

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文

明办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市民政局

评审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市委组织部评审

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市文明办评审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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