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点
县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推进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确定的"1233"方向路径和战略任务,集成推进农村各项改革,激发农村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结合实际,制定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点。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集成农村改革为抓手,着力探索闲置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新的实现形式及途径等,为稳慎推进改革提供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按照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措施、时效性导向的要求,不断优化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激活农村资源要素,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
二、工作重点
(一)以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为基础,延伸改革触角。
1.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与家庭农场高质量融合发展。健全土地产权流转交易机制,鼓励引导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线上交易功能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准入、监管、考评、扶持办法,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着力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推动乡村产业升级改造,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组织服务化水平和质量,服务带动小农户,促进农民不断增收。全县土地经营权流转逐步实现线上交易,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60%以上。创建市级以上农民示范合作社5家、三星级以上家庭农场5家。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县农改中心、财政局,各乡镇
2.拓宽"一块田"改革范围。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土地整村流转等,根据农民意愿探索更加符合地域实际的互换、调整、并地方式,逐步实现"一块田"经营管理模式。结合村级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划分不同种植区域,由村集体统一组织流转或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开展全程托管、订单种植、代耕代种等社会化服务,促进土地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每个乡镇至少完成1个村民小组"一块田"改革,高标准农田建设区、高效节水灌溉区、土地整村流转的必须完成"一块田"改革。
责任单位:县农改中心、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二)以土地权改革为抓手,聚焦盘活增值。
3.加强宅基地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坚持"一户一宅、面积法定"原则,持续探索高效、节约、集约的宅基地管理机制,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宅基地数字化管理,构建"覆盖广、权属清、操作易、管理严"的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体系。健全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联审联办机制,进一步规范宅基地审批监管、确权颁证流程,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农改中心,各乡镇
4.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明晰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归属,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宅基地管理、规划、使用、收益等权利,确保宅基地稳定、公平、持续。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以宅基地资格权托底保障农民的居住权,严格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无偿退出宅基地后符合条件的农户颁发资格权证。稳慎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探索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房地分租"的模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为其颁发使用权证。为14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宅基地资格权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
责任单位:县农改中心、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5.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统筹乡村产业发展、人口数量、地域特点等,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期分批选择房地空置率较高的搬迁撤并类村庄退出整治利用,逐步消除"空心村"。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采取集中统建、农户自建、社会联建等方式新建"中心村"或通过规划保留村庄改造提升,逐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按照"宜建则建、宜市则市、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鼓励村集体通过自营、入市、出租、入股等方式,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体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充分发挥德润农业投资公司职能,与村集体通过联合运营、代建、入股等方式开展闲置建设用地腾退和中心村建设,有效实现闲置土地盘活增值、提质增效。全县清理腾退闲置建设用地200亩以上,每个乡镇新建或改造提升1个中心村。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农改中心、住建局、财政局,德润集团,各乡镇
6.加快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多元入市。发挥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功能,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线上交易机制。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主开发、公开转让、参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置业",采取分割划片、租入并举等方式,发展乡村产业。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二次收益调剂分配机制,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据规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满足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全县完成线上入市交易20宗以上。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改中心、财政局,各乡镇
7.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统筹开展宅基地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试点,严格对标国家层面明确的住宅类房屋6大类30种情形分类施策。充分利用国土云、宅基地数据库及第三次国土调查等,全面完成县域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底数摸排整治工作,按照"一个问题一项措施一套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按照"抓整改、重预防、严管理"原则,坚持改造提升相结合,建立规划管控、耕地保护、审批监管的长效机制。完成103宗问题图斑专项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改中心、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纪委监委,各乡镇
(三)以集体农民双增收为目标,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8.强化集体经济多元发展。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经营主体+农户"模式,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资源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观光等,探索开展多元化农业生产和社会化服务。加大农业产业扶持力度,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统筹运用中央、自治区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等项目资金,探索资源利用型、股份合作型等多元化的农村集体经济,形成"一村一业"。各乡镇经营性收益20万元以上的村集体达到6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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