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预案
xx县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预案
为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性重大农作物病虫害情况的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确保全县农业生产安全,根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参照农业农村部《一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2003)》,立足我县实际,结合全县2023年病虫害发生发展趋势,特制定本应急防控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全面落实《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有关要求,突出重点作物、重大病虫、重点区域,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加大重大病虫应急防控力度,确保属地及时防控,实现我县粮食稳定增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监测预警为基础,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的方式,切实抓好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防控,有效地提高防治效果。
(三)加强专业化防治组织建设,提升重大病虫害防控能力。持续推进植保专业化防治组织的建设,提升植保社会化服务水平和重大病虫应急防控能力。
(四)抓好全县病虫监测和8个镇(办)病虫信息情况反馈工作,重点做好小麦条锈病、赤霉病、蚜虫及玉米草地贪夜蛾、亚洲玉米螟、粘虫、飞蝗等重大病虫的监测和信息反馈与分析,及时、准确发布病虫预报。
(五)做好应急药剂储备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药剂,为应对重大病虫害突发事故奠定物质基础。
(六)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一旦重大病虫害发生后,所属地要及时把情况上报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控制措施。
(七)遵循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分类管理原则。重大病虫害事故发生后,镇(办)、村要与县农业农村局紧密配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到恪尽职守,科学处置。
二、基本目标
一是农作物主要病虫害防治处置率达到95%以上,防治平均效果达到85%以上,力争将粮食作物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目标。二是绿色防控技术进一步普及推广,推广高效低毒农药使用,控制农药的残留,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大对高毒农药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多部门配合行动,畅通举报渠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彻底杜绝高毒和违禁农药的流通和使用。
三、适宜范围
本应急防控预案适用于因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突发时可能对粮食生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并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事故。
四、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镇(办)分管农业主要负责同志,县农业农村系统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植保站,办公室主任由植保站站长担任,主要负责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的组织,上下协调以及领导小组决定的相关工作。
五、报告制度
重大病虫害事故发生后,发生地点行政村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属镇(办),同时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各镇(办)要确保1名植保信息员,确保通讯畅通,对发现的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情况应第一时间进行上报。
(二)队伍保障
全县8个镇(办)要加强各自专业应急防治队伍建设,县植保站要根据各镇(办)需求对防治队伍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每个镇(办)最少建立一个较强的应急防治队伍,确保应急防治工作科学、及时、准确、高效。
(三)技术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利用现有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和病虫监测队伍,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技术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农技专家在应急防控
工作中的参谋、咨询和指导作用。
(四)物资保障
县植保站要做好日常应急药剂储备保障,确保重大病虫害发生时药剂使用。
(五)应急处理
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事件发生后,县农业农村局技术人员和所属镇(办)、村两级相关负责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事件可能发生程度进行预测和评估,由县植保站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防控方法和技术措施,并提供应急防治药剂,镇(办)村两级要立即组织防治队开展应急防治,确保病虫不扩散危害。在具体实施期间,技术人员要全程跟踪进行指导和监督,同时要做好处置后病虫调查,以确保防控效果,并提出下一步技术培训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