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3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点(第2/2页)
(三)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9.食品"三小"行业和食品摊贩专项整治。加强对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紧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餐饮街、小吃城、夜市及校园、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的食品经营单位,重点对经营环境卫生差、消杀设施不全和无证照经营等问题进行整治,严厉查处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XX区负责落实)
10.餐饮行业专项整治。重点治理餐饮行业无证照经营、环境卫生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阳光厨房"行动,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等级评定率)≥90%,食品安全领域的各项指标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牵头,XX区负责落实)
11.机关单位食堂治理。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启动健康食堂创建工作,开展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确保单位食堂干净卫生、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XX区、XX高新区及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四)开展重点场所卫生和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
12.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综合治理。对中心城区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卫生现状及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拉网式集中整治,特别是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场所,重点检查经营资格合法性、室内外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和卫生管理等方面。对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开展一次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检测结果,确保各项指标任务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符合相关规定。对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开展一次排查,做好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市卫健委牵头,XX区负责落实)
13.教育机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各级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环境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治等进行一次检查,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特别是要通过开展青少年健康促进行动和合理膳食行动,不断降低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近视率,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要求。(市教育局牵头,XX区负责落实)
(五)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治理。
14.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结合生态环境领域的"四大保卫战"工作,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确保建成区范围内和周边无烟囱排黑烟现象,无垃圾露天焚烧现象。加大对辖区内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的检查,确保其保持正常使用。集中对区域环境噪声污染开展治理,确保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55分贝,声功能区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75%。在建成区范围内开展水污染问题排查,确保无乱排污水现象。(市环境局牵头,XX区、高新区负责落实)
(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
15.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XX区要组织中心城区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和治理,同时组织开展集中灭蚊蝇、灭鼠、灭蟑螂活动,对重点行业病媒生物"三防"设施进行集中整治。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病媒生物防制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确保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重点行业和单位开展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达到95%以上。(XX区牵头,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四、做好其他重点工作
16.做好疾病预防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结合行业规范和要求,做好疾病预防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重点要在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提升妇幼健康水平和服务能力、降低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和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强行业管理,确保基本预防与医疗卫生工作达到国卫标准。(市卫健委牵头,XX区负责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XX区、XX高新区和市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XX市2022-2023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2022〕X号)要求,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扎实安排,狠抓落实。XX区、XX高新区及市级各部门要对标指标任务,扎实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注重工作成效,狠抓工作落实,有的放矢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顺利通过国卫复审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有针对性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发挥优势,多角度、多层面开展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全面参与、共建共享的而社会氛围。
(四)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各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通过督查检查,促进工作开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市健康办将切实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开展平时考核和专项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对影响全市国卫复审工作的,按照相关办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