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2/2页)
(6)向警方提供有关患方人员违法闹事的证据,与民警共同做好患方的教育疏导工作,引导患方依法处理突发事件。
(7)收集和保全相关证据,包括病历资料、有异议的药品、事发过程中的影音资料等。
(8)科室应做好其他患者的诊疗和解释工作。
(四)突发门诊运行保障事件
1.门诊突然停电应急预案
(1)局部小范围或单个楼层停电,由各科室负责人直接电话联系电工班处理。
(2)门诊楼全楼停电,门诊办公室(非工作时间总值班)立即电话联系电工班和后勤保障中心主任。电工班应尽快查明原因,门诊办公室(总值班)派专人现场与相关部门(电工班和后勤保障中心)协调处理。
(3)如短时间内无法供电,应作好以下工作:
①后勤保障中心立即将情况通告门诊办公室(总值班)。
②门诊各科室医护人员做好患者解释工作,门诊办公室(总值班)与行政保卫处共同维持正常秩序,及时疏散病人。
③需低温保存的试剂、各种标本、药品,妥善安置转移到有电区存放。一旦供电恢复,应尽快完成各种标本的化验。
④手工挂号、划价、收费,手工开具各类检查单、治疗单及处方,病情相对较重患者,引导去急诊科,启动绿色通道,确保患者安全。
⑤正在进行的门诊手术,在确保安全、有效的情况下完成。
⑥正在抢救病人,医护人员应沉着、冷静,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患者的安全,必要时立即转入病房。
⑦各科室增派医护人员,做好患者的安抚工作,同时加强巡视,注意防火、防盗。
⑧恢复供电后,电话通知患者来院完成相关检查、治疗,领取门诊收费收据。
(4)各科室应备有应急灯、电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检查,保证完好状态,放置在固定地点。各种可充电的抢救仪器应保证有电。
2.门诊电梯运行意外应急预案
(1)电梯运行中发生意外情况(摔倒、夹手等),电梯安全管理员应立即处理,做好安抚工作,必要时报告行政保卫处。
(2)如果导致人员受伤,行政保卫处应及时通知门诊办公室(夜间总值班),安排伤者就医,保留就诊资料。
(3)如电梯内有人员被困,立即报告门诊办公室和行保处(夜间报总值班),派人现场协调处理。
(4)预期会出现较严重后果,门诊办公室上报医务处和主管领导,同时通知相关科室做好应急准备。
(5)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情绪稳定工作,避免事态的扩大。
(6)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电梯因故障停止运行时,应关闭电梯,并在各电梯口安放停用标识。
(7)重症患者转运需有医护人员陪同。
3.门诊火警应急预案
(1)小的火情立即使用灭火器扑灭火焰,防止火情扩散。同时报告科室主任和行政保卫处,以查明起火原因,防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2)一旦发生大火,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首先发现起火者立即告知周围人员,如遇到电起火,立即断开电源。
②同时报告119、行政保卫处组织灭火。报告时应讲清楚自已的姓名、单位和起火点的地址、楼层。
③接到报告后,行保处、门诊办公室要明确火灾方位,迅速赶到现场,察看火势,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④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
⑤工作人员组织患者、家属按就近原则从安全出口疏散、撤离。先疏散危重和不能行走的病人,同时引导能行走的病人自行撤离。疏散时告知病人抓住楼梯扶手,不要拥挤争先,防止挤倒踩压。
⑥安抚患者及家属情绪,切忌慌乱、相互拥挤。
(五)响应指挥调度程序
1.突发事件发生,由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相关应急预案的启动,并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2.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到岗开展工作,落实医院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及人员,根据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相关支援事项,跟踪事件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3.门诊办公室始终与事件发生科室保持联系,根据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4.门诊办公室要做好突发事件处置过程的详细记录,由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定期检查。
(六)应急响应终结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由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必要时由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单位报告。
(七)调查与评估
1.事件完成之后,调查、分析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科室和个人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据《医院领导干部责任追究规定》和医院的其他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
3.提交工作报告,在院办公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