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第2/2页)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配套预案或工作方案。县(区)盐业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应急预案并向本级政府报备。
5.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5.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XX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第2/2页)》(X〔2020〕X号)同时废止。
上一篇:关于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配套预案或工作方案。县(区)盐业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应急预案并向本级政府报备。
5.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5.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XX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第2/2页)》(X〔2020〕X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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