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消专委")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安排,在前期组织张贴《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的基础上,制定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通过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持续改善场所消防安全疏散条件,完善长效治理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部署推进、调度指挥全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工作所,办公室主任由消防工作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消防工作所工作人员担任,负责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的专项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指挥调度、指导督办和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的工作提示、资料收集、信息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三、重点任务
对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兼顾其他单位场所,聚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消防安全通道方面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严格整治,督促坚决整改到位,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未按有关规定划设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操作场地等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二)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净空高度和转弯半径不符合规定;
(三)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
(四)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五)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未能保证火灾时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未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六)公共疏散门未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违规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或折叠门;
(七)未按要求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八)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堆放杂物、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九)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
四、工作措施
(一)单位自查自改。各有关成员单位全面开展一次自查自改,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严格落实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认真履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修订一次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灭火和应急疏散大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基本技能和逃生自救能力;鼓励广大群众、单位员工主动举报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
(二)组织集中排查。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辖区、本行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整治工作,分级分类开展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检查。各村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动综治网格员等力量开展消防安全通道知识宣传、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对于能当场改正的,及时进行制止、劝阻。对于问题严重的,及时上报政府研究解决,并建立隐患清单,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
(三)严格执法整治。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采取集中检查、专家会诊等形式,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综合整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督促坚决整改到位。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深入开展联合整治,有力有序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对多次违法停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反复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纳入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提请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警示教育。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通过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普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和安全管理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督促指导集中开展消防大演练,通过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灭火疏散演练等活动,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动员基层力量上门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开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五)深化防消联勤。消防部门强化消防监督检查与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之间的互联互通,做到资源共享和联勤联动。及时通报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情况以及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协调社会单位配合做好熟悉演练。志愿消防队结合日常熟悉演练同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测试室内消火栓和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突出隐患问题,责令当场督促整改,对不能当场督改的,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移交。
五、责任分工
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各相关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组织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场所集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住建或具有相应职权的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占堵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和影响灭火救援及逃生的各类障碍物和违章建筑等开展联合执法。学区负责督促各类学校、幼儿园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城建办负责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单位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管理工作,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文化站负责督促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场所开展排查整治;负责督促文物建筑开展排查整治。计生办负责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安监站负责督促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开展排查整治。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公共道路上机动车因违法停车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对村民委员会消防"生命通道"管理履职情况实施日常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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