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2/2页)
3.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指导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强化风险防控。
4.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开展督导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在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方面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5.对分管领域工作中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及时约谈,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问题严重的,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6.积极参加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7.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监督,及时发现分管领域内的违纪违规问题,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8.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以及县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的实施意见》,抓好分管领域党内法规执行工作。
9.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等制度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管好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二)局党组成员陈龙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分工及分管工作:主抓中药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项目谋划、项目申报、项目建设协调、平安建设、应急管理、禁毒等工作,分管中药产业发展股、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联系白雀寺镇木匣沟村乡村振兴定点帮扶等工作。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要求,协助党组书记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领导责任。
2.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局党组作出的决策、决议和决定,带头落实党组关于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安排,担当作为,积极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疑难,尽可能使分管领域的问题就地解决。注重协调和督促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做好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政治学习的工作计划制定、文件材料制作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3.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指导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强化风险防控。
4.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开展督导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在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方面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5.对分管领域工作中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及时约谈,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问题严重的,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6.积极参加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7.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监督,及时发现分管领域内的违纪违规问题,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8.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以及县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的实施意见》,抓好分管领域党内法规执行工作。
9.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等制度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管好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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