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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星:在安排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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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排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

执法检查会议上的讲话

李军星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安排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会议,主要任务是落实全国和全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安排部署我市的迎检工作,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有效贯彻实施。下面,我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责任感、使命感

大气污染防治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成小康"三大攻坚战"之一。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完善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治保障。而且该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能否很好发挥作用和有效贯彻落实,需要靠执法检查来检验落实。这次执法检查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后的首次执法检查,并且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成立了以栗战书委员长为组长,王晨、沈跃跃、丁仲礼副委员长和杨振武秘书长以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高虎城主任委员为副组长的高规格执法检查组,并就相关工作作出周密部署,足见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我们要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依法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一,要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党中央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分别作出了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和绿色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同志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大力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重视解决好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是中央确定的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全国"两会"将建设"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写入了宪法。这些都再次向世界宣告了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和信心。

5月18日至19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要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充分利用改革开放40年来积累的坚实物质基础,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同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等生态文明建设六大原则。这六大原则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的身心健康以及人与自热的和谐发展密切相关,紧密相连,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关系着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开展这次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工作的任务、目标和重点,深入细致做好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落实党中央和全国人大的重大决策部署。

第二,要充分认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是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是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的重要方式。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有法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就会极大地影响或削弱法律的权威和效能。法律的实施既需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又需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还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全国人大委员长栗战书强调,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法律巡视",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要认真履行人大监督权,把这次执法检查作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的一个有力抓手,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全面检查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凝聚各级政府和部门、企业等各方面力量,打好攻坚战,形成社会合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提高。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是对人民群众关切的积极回应。大气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当前,群众对大气污染问题越来越关切。近年来,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议案和建议不断增加。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就是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对环境关切的一项具体举措,我们要从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高度负责,扎实工作。

第三,要充分认识我市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防治大气污染,营造蓝天白云的生态环境,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济源的保障之一。近几年来,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同省定目标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今年以来,由于受不利气象、地理条件和输入性污染的影响,加上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全面复产复工,重污染天气过程增加,我市一季度环境质量不容乐观。虽然4月份我市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是客观审视自身,我们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与全市人民的期望值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并且环境质量改善的基础还不牢固,稳定向好的基础还非常脆弱,稍有不慎,重污染天气就会卷土重来。总体来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变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把这次执法检查作为推动法律贯彻实施,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难得机遇,以更加过硬的措施坚决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自查自纠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明确了这次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检查重点、方法步骤等。为配合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我市从市人大到各区镇办人大都要组织开展好执法检查。我们要全面领会和把握这次执法检查的任务要求,按照有关标准,开展好自查自纠和执法检查。

第一,要把握检查重点。这次执法检查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特别是进一步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是关键"的理念,结合我市工业强市、旅游富民、城乡一体以及产城融合发展的总要求,进一步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现实情况,压实责任,明确措施,做好三个方面执法检查任务:一是要抓好法律制度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二是要抓好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三是抓好依法推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的执法检查。这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又包含了至少36项具体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比如,"大气污染防治法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情况"既涉及人大也关系到政府,"严格大气污染防治行政执法与司法工作情况"与"一府两院"密切相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同企业发展紧密相连。我们要按照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工作理念,认真对照这些重点任务,逐条逐项分解落实,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全方位自查自纠,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取得实际效果。

第二,要突出问题导向。栗战书委员长强调,执法检查不是评先进,而是找问题的,一定要发现问题。刚才,亚洲同志介绍了我省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讲得很客观,也比较全面。我们要对照执法检查重点,认真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找准症结所在,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结合实际,把问题尽可能地找准找具体,为整改做好准备。

第三,要抓好整改落实。对于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不遮不掩、不回避矛盾,实行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台账制度,对排查的污染源逐一治理和整改,全力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污染源专项治理。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群众监督作用,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大气污染呈现明显的区域性特征,要加强联防联控,推进联合执法,合力提升大气污染治理实效。

今天的会议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责任部门要对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参考问题,以及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36项台账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工作落地、任务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要组织力量,开展全方位执法检查;环保及有关部门对照发放的执法检查参考问题,逐项研究,逐项检查,逐项整改,绝不能留死角和盲区。对自查工作不积极、整改不到位或者应付检查的部门和企业,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5至6月,栗战书委员长等领导同志将率各检查小组分赴各地开展执法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抓紧开展好前期准备和相关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一,要加强配合。全国人大委员长栗战书指出,人大既是制定法律者,又是监督法律执行者,制定的法律有问题要承担责任,执法检查不到位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要把配合组织好这次执法检查作为一种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不能马马虎虎,不能过得去、差不多。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这次监督检查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量、锤炼干部队伍的一次难得机遇,作为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知识、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一次有利契机,把人大监督转化为工作动力,找出薄弱环节,发现矛盾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及时进行整改,积极主动配合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检查。决不能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遮掩存在问题。在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同时,人大检查组要充分发挥优势,及时反映有关部门遇到的难题,关心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

第二,要注重实效。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明确要求坚持执法检查必须严格、监督必须有力度的原则,严防监督"粗、宽、松、软"问题。栗战书委员长还特别强调,要敢于动真碰硬,不能碍于情面放水、粉饰、打埋伏,既要看亮点,又要不避难点。我市的执法检查工作,从市人大到基层人大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严肃认真地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大执法检查是一种重要的监督形式,每项工作都是有组织、有选题、有方案、有沟通、有互动、有准备、有建议、有跟踪的。我们在监督过程中,要按照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要求,注重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完善监督的工作机制,切实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吃透精神,摸清实情,多听人民代表的意见,多了解群众的呼声,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实实在在的搞好执法检查,发现和整改相关问题,最大程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各区镇办的执法检查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5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

第三,要严格纪律。要严肃认真的对待这次执法检查,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坚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消极应付,也不能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更不能弄虚作假、欺下瞒上。一是要切实抓住这次执法检查的机遇,进一步改善我市的生态环境,不断提高全市的空气质量和生态,满足全市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二是执法检查组和各区镇办要严格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在检查过程中轻车简从、简化形式、注重实效,坚决不能接受相关单位宴请等有关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活动;三是相关单位也要按照规定,做到实事求是,不能隐瞒实事,搞花架子和迎来送往等违规违纪活动,切实通过我们的严格要求,干干净净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

第四,要加大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法治的力量就在于每个人发自内心的遵从和敬畏。各单位要深入宣传法律,增强人民群众防治大气污染的法律意识。各新闻单位要宣传好政府及有关部门治理大气污染的政策措施和好做法、好经验,让人民群众看到党和政府对治理大气污染的坚强决心和有力措施,树立起信心。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使社会公众正确认识大气污染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明确全社会保护环境的共同责任,坚持依法防治,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形成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大气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市人大常委会拟定于6月初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情况,并进行视察座谈,涉及的环保、住建、工信、交通、国土、食药监等部门要及早做好准备,切实落实好分管责任,在座谈会上要将各自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做好汇报。

同志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也进入了新时代。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确保中央、省委、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济源建设又富又美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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